我国税收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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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知识问答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新常态”决定了税收“新常态”,由此带来了税收工作的新特征、新规律和新要求。对于税收,你了解多少呢?下面是CN人才网为大家分享的“我国税收知识问答”,欢迎参考~我国税收知识问答一、综合知识类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内容都有着详细、具体的规定。了解这些规定的基本内容,有利于广大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同时充分行使法定权利。切实履行这些基本规定,能进一步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1.纳税人有哪些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纳税人,您的权利主要有:(1)知情权。您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2)保密权。您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您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3)税收监督权。您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您有权选择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5)申请延期申报权。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困难影响您按期申报时,您有权申请延期申报。(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因不可抗力或当期货币资金短缺影响按期缴纳税款时,您有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您发现自己有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时,有权要求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您有权依法申请减税、免税。(9)委托税务代理权。您有权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10)陈述申辩权。您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11)拒绝非法检查权。税务人员检查时没有出具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您有权拒绝检查。(12)税收法律救济权。您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您有权对税务机关拟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举行听证。(14)索取税收凭证权。在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税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您有权索取相关税收凭证。作为纳税人,您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2.哪些单位和人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如何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制度是我国税收管理当中一项很重要的制度。当您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就应当在30日内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了。这是您履行纳税义务的首要环节,也是您与国家确立税收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合法经营的标志之一。除国家机关、个人(自然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都应当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有经营行为,取得应税收入、财产、所得的,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的是有时限规定的。一是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二是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三是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四是承包、承租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您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时,须备齐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户、帐号证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税务机关会依法对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各种附列资料和证件进行查验,对手续完备、符合要求的,受理登记并根据经济类型发放相应的《税务登记表》。纳税人按要求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机关在30日内对《税务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发放税务登记证。当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或是公司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况,则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等相关手续。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办理税务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时,不再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3.纳税人如何申请领购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同时也是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发票管理权限按流转税主体税种划分。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国税局管理,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地税局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如果您或者您的单位领购发票,必须先提出购票申请,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按照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当地税务部门会根据您经营情况,核准您使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然后,您就可以领购和使用发票了。如果您或者您的单位临时到省外或省内跨市、县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除了具备领购发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证明,才能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4.在方便纳税申报方面税法有哪些具体规定?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税法在申报方式、申报期限、延期申报等方面做了很多便利的规定,方便了纳税人申报纳税。申报方式有多种选择。纳税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上门申报,也可以采用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还可以采用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申报期限也有多种。如增值税、消费税的申报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企业所得税实行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企业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税法还专门作出了期限顺延的规定。如果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纳税申报期的最后一日;在纳税申报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纳税申报期限。另外,为解决纳税人实际困难,如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尚未编制,或是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形不能按期申报时,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延期申报的决定。5.在税款征收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依法享受减免税。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审批确认后执行;备案类减免税,应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水、火、风、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或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缴纳税款须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且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个月。批准期限内的延期税款不加收滞纳金。多缴税款可申请退还。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二、增值税转型类为进一步扩大内需,降低设备投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在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6.增值税转型可以给一般纳税人带来哪些实惠?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增值税转型带来的实惠,就是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所含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讲,自2009年1月1日起实际发生,购进、自制“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的进项税额,以及为此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规定准予抵扣。如果您所在的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了符合上述规定的固定资产,就可以凭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合法扣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例如,您所在的企业于2009年1月10日购进生产用机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为117万元。按照增值税转型后的政策,仅购入生产用机器这一项,就可以享受17万元的税收优惠。这对于企业扩大技改投资,激励作用是非常大的。7.增值税转型可以给小规模纳税人带来哪些实惠?增值税转型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有所降低。为公平税负,发展个私经济,新的增值税条例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原来的6%和4%统一下调为3%。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转型带来的实惠是实际税负的大幅降低。商贸企业纳税人税负降低1个百分点,非商贸企业纳税人税负降低3个百分点。8.增值税转型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门槛是否降低?增值税转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门槛有了大幅度的降低。对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由100万元下调为50万元;对其他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由180万元下调为80万元。三、促进就业类就业是民生之本。税收是国家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政策手段,受益面广,作用直接。目前,常见的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主要有两大类:一是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鼓励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9.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为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起征点幅度为1500-3000元,按次纳税起征点幅度为150-200元。为了最大程度地让利于民,促进我省个私经济发展,省国税局按照税法规定幅度的上限,对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起征点进行了设定。也就是说,如果您销售货物月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0元,或是销售应税劳务月应税销售额不超过3000元,或是按次纳税应税销售额不超过200元,一般情况下都不用缴纳增值税。10.国家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有哪些税收优惠?党和政府一直非常关心残疾人就业问题,从政策扶持、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我省国税部门一直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值税方面。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按实际安置人数,给予限额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增值税的具体限额,按所在区县经省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另外,为鼓励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认定。一是与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上岗工作;二是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三是为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社会保险;四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了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工资;五是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只有全部具备了上述条件,才可以享受以上增值税税收优惠。如,六安市区某企业2009年共安置1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并已经取得民政及税务部门的认定。由于省政府批准的六安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60元,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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