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工作调研报告【汇集8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网友精心分享的“妇联工作调研报告【汇集8篇】”,欢迎学习下载,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妇联工作调研报告【第一篇】妇联基层组织是妇联工作的基础和活力的源泉。基层妇女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基层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开展妇女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是妇联组织顺利开展各项妇女工作的先决条件,也是妇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机制、谋求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充分了解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按照上级妇联组织的要求,索伦镇妇联开展了调研工作。具体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索伦镇共有11个嘎查,27个自然屯,嘎查妇代会覆盖率为100%。从统计结果看,嘎查妇代会主任中年龄最小的23岁,最大的51岁,平均年龄37岁。在知识结构上,初中文化程度6人,占总数的5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人,占总数的45%。嘎查妇联干部经济待遇由转移支付中支付,有一定保障。二、主要做法索伦镇妇联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组织建设的新思路,加强组织建设,拓宽工作领域,巩固群众基础,使妇联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从源头抓起,构建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格局基层组织是组织网络的根基。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革,村委会承担着党和政府的职责,体现群众性自治组织特点。妇代会组织作为基层组织的配套建设,在改革发展中面临着冲击。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从依靠基层党组织建设这支力量,巩固妇女组织,抓住选举时机,加强妇女组织,使妇联系统的最基层在组织、人员、载体三个方面得到保证和落实。把党建带妇建纳入党建目标。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镇妇联及时跟进,把妇女工作纳入其中,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实现了基层妇联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工作开展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衔接。一是镇妇联作为全镇基层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目标体系的实施。二是在考核中明确妇联内容,把嘎查妇代会组织建设、发展女党员工作纳入考核细则。三是针对存在问题和没达到指标项目的限时改进。抓住两委换届契机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我们抓住换届的有利时机,与镇组织委员、民政所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嘎查妇女组织建设。一是联合发文,共同部署。做好镇妇联、嘎查妇代会的定期换届。全镇11个嘎查,有10名女性进嘎查两委班子。二是采取措施,同步进行。采取嘎查妇代会组织建设与嘎查两委换届同步进行,嘎查妇代会主任由嘎查两委班子中女干部和计生专干兼任的办法,在换届后及时组建嘎查妇代组织,明确嘎查妇代会主任。换届后嘎查妇代会组建率为100%,有9名嘎查妇代会主任进入两委班子,占100%。(二)积极推进妇女之家建设索伦镇妇联认真贯彻落实旗妇联会议精神,按照党群共建组织的要求,全面推进妇女之家建设。截至目前,全镇11个嘎查都已经挂牌建立妇女之家,实现了妇女之家建设100%全覆盖。11个嘎查全部为二类妇女之家,但没有开展活动的经费,不具备健全的服务制度和工作档案,不能很好地发挥的功能;(三)两新组织建设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当前,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索伦镇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不断成熟壮大。据统计,我镇妇女人数在5人以上的两新组织共有20个,大多数为种植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如何在两新组织中进一步扩大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覆盖面,增强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妇联的群众基础,已成为新时期我镇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镇妇联依托党建带妇建,坚持有利于妇女组织和妇女作用发挥的原则,立足在党政大局、妇女工作上找准切入点,指导和帮助一些条件成熟的嘎查建立妇联组织,走出了一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部署和典型先行相结合的妇建之路。(四)基层妇联干部对做好工作充满信心,工作能力普遍提高。基层妇联干部大都提高了对妇女工作的认识,绝大部分妇联干部能够借助岗位发挥自己的作用,积极参政议政,为广大妇女同胞服务,以良好的工作业绩体现自身价值。在工作实践中,妇联干部们都能自觉带领广大妇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尤其是大力宣传有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家庭教育、科技文化等知识,组织开展具有妇女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文体活动。通过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宣传、家庭文化建设、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给妇女工作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进而带动了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美德在农家等活动的普遍开展,较好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五)基层妇联组织能较好地发挥作用,整体工作水平普遍提高。基层妇联组织以调动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为重点,着力增强服务能力、组织能力、引导能力,领导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首先,抓培训,强素质。按照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妇联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业务和科技、文化等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为她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抓宣传,树典型。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男女平等、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氛围。第三,抓服务,促发展。全面增强服务意识,按照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的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弱势群体上,在做好维权工作的同时,着眼于贫困妇女脱贫致富,为她们牵线搭桥,寻找出路,尤其是在富余劳动力转移、协助镇社保所提供小额信贷项目、零就业家庭帮扶、贫困母亲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了妇联工作的和谐发展。三、存在问题(一)嘎查妇女干部兼职过多,妇联组织自身职能作用需强化。由于受职数限制,嘎查妇代会主任存在兼职问题。农村妇女中有一部分人政治觉悟低,对入党、参政存在无所谓的思想;大部分妇女在家中唱主角,如果参与嘎查级事务管理,会遭到家人和丈夫的反对;有文化、有能力、有闯劲的妇女或外出务工或打拼自己的事业,不愿从事这一工作。(二)妇联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目前,虽然嘎查妇代会主任的学历层次全部达到初中以上,但个别人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工作中有时沿用慢性思维,难以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受经费制约,她们外出学习培训机会极少,开拓视野、拓展思路,创造性开展活动等方面受限。(三)嘎查妇代会活动经费缺乏且没有保障妇联活动经费严重短缺,没有固定的工作经费,嘎查妇代会不得不取消许多服务妇女的活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特别是税费制度改革后,由于妇联办公经费不足,严重影响了培训提高妇女素质、宣传引导妇女增收致富、帮助扶持弱势妇女维权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基层妇女组织作用的发挥。四、建议(一)健全工作机制,树立大党建观念。要把妇建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把党建带妇建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格局,加强领导,强化考核。一是要建立党建带妇建工作责任制。二是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之中,要继续把对妇女工作的检查考核纳入党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做到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二)切实保障活动资金,保障一定的活动经费经费是妇联组织活跃发展的必要条件,解决这一实质性难题,妇联组织建设工作就会游刃有余,解决妇女工作经费问题,最需要领导的支持以及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村妇代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妇代会主任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嘎查妇联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农村妇女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嘎查妇代会主任在推动基层妇女工作的进步与发展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女性素质,逐步形成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合理的嘎查妇代会主任队伍,使妇嘎查代会主任队伍真正成为一支能够带领妇女群众致富的生力军。(四)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促进农村妇女参政议政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妇女工作,宣传妇女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真正纳入干部的培训内容,使他们从思想上真正提高对农村妇女参政议政重大意义的认识,进而在行动上支持农村妇女参政议政。妇联工作调研报告【第二篇】近年来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常有发生,尤其是利用法律、管理上的“空白地带”而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增多,以**区妇联为例,20xx年度共收到儿童维权来电来访案件31件,占全年维权总量的25%,这些儿童维权案件中有13件涉及家庭暴力行为,8件涉及离婚案件中父或母探视权受阻,6件涉及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无法兑现,3件涉及女童无法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另有1件涉及校园暴力。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家庭暴力、性别歧视、校园暴力是侵害儿童权益的主要方式,父母离婚案中涉及的儿童的亲权、财产权保护也不容忽视。一、几种侵害儿童权益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表现(一)家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大部分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都缺乏对儿童个体主体认识,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打骂孩子外人无权指摘,缺乏法律认识。错误的教育理念,“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意识,促使部分家长对违背意愿的儿童动辄实施“家法”,造成家暴。另外,不良的家庭环境,如酗酒、赌博、吸毒的家庭,儿童也经常无故遭受家暴侵害。(二)性别歧视发生的原因及表现。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和九年义务教育的推行,对女童的性别歧视现象已有了很大改观,但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加快,性别歧视行为又以新的形式浮出水面即部分女童无法享受男童一样的村民福利待遇。我区个别社区在为村民发放福利待遇时未按照实际人口给予双女户待遇,导致部分女童利益受损。由于村、社区属于村民自治,福利发放政策已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镇党委对于此种性别歧视行为爱莫能助。(三)校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方城镇刘某以侄子小刘的名义来妇联维权,刘某称侄子父母离异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是留守儿童,小刘性格内向软弱,在校常被同学欺负殴打,被老师制止后,该伙学生又改在小刘放学回家的路上对其进行围追堵截、恐吓谩骂甚至殴打,导致小刘至今不敢再去上学。学校称暴力发生在校外且已放学,不属于学校管理范围;派出所称暴力情节较轻且都是未成年人不予立案,刘某叔侄诉苦无门。小刘的案例只是校园暴力的一个缩影,从学校到回家这一“最后一公里”却着实成为校园暴力发生的多发地带,尤其是在农村、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的更为明显。发生校园暴力或校园外暴力自然和个别儿童性格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还和教育、公安等部门管理缺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四)离婚案中儿童亲权、财产权受损的原因及表现。父母离婚对于儿童对家庭完整性的渴望无疑是巨大的伤害,同时离婚案中所涉及的儿童亲权、财产权也往往容易受到侵害。在起诉离婚案件已受理但还未判决期间,部分当事人利用这一法律空白将孩子藏匿不允许对方当事人看望或者采取停止给予孩子抚养费的方式以达到离婚或者不离婚的目的,这无疑侵犯了孩子的亲权和财产权。法院表示父母探视权、儿童亲权素来都是执行中的老大难,因为人非物,不能被强制执行;至于儿童的抚养费,如果当事人确无可执行的财产也是缺乏保障的。二、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一)领导重视不够,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教体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民政局、卫计局、关工委、妇联等部门都是维护儿童权益的责任单位,各自为政,又没有相互协调机制,对于存在的“空白地带”确实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从而导致儿童权益受损,该保护的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二)传统思想作祟,缺乏有效破解良策。不可忽视的是社会依然存在歧视女性行为,尤其是农村对女童的歧视还依然理所应当,村集体决定不给予女童应有待遇,这是传统思想观念在作祟,一方面折射出我们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工作、移风易俗工作和乡村文明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另一方面农村传统思想依然盛行,缺乏有效对策。(三)不良风气渗透,缺乏保护儿童壁垒。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学生沾染不良嗜好,如:抽烟、喝酒、吸毒、网瘾、玩手机等,改变了学生纯真,再由于学校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学生家长溺爱和法律真空,导致学生思想道德滑坡,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已经到了较为严重的地步。(四)家庭教育缺位,缺乏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