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从近年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腐败案件都是腐败干部在八小时之外干的,在节假日以及操办喜事、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公款旅游,接受私企老板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等。八小时外成为干部犯错误、出问题的多发时段,也是监督管理的弱点和盲点。新时代,为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必须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一、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在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工作中,相当一部分干部的心理认同和接受能力不强,存在抵触心理,认为只要做好八小时以内的本职工作就可以了,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属于自己的私人时间不应该被打扰。而且,由于八小时外的监督涉及到被监督对象的私人生活,大多数被监督对象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以及监视,觉得自己不被尊重,没有自由,造成被监督对象不愉快,消极对待。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管范围不明确。目前,国内对八小时外干部的监管范围和内容还没有具体明确的条文规定,可操作的监督领域不够明晰,缺乏系统的、全面的、可操作性强的监督机制。三是监督力度不够,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受多方面的影响,各级部门和社会群体的监督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大多碍于现实,流于形式,没有展开具体实际的行动。缺乏有效可行的监督经验和方法,造成监管盲区大,监管与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二、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存在“老好人”、“怕得罪人”思想,不愿、不敢履行监督职责。不管是监督对象还是被监督对象,都缺乏对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的正确认识,导致心存猜忌,信心不足,影响监督作用的发挥。二是职责定位不准确。部分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确,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彻,分不清主业主责,导致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包揽过多,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忽视了协助全面从严治党其他领域工作,导致出现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问责追责不严等问题。三是体制机制不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少地方纪委出台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的实施办法,但是符合我国实际的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的规章制度还未出台,还不能完全做到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有法可依,导致履行监督责任面临较大压力和干扰,监督力度被削弱。四是自身建设不完善。基层纪检力量薄弱,对政策理解不透彻,业务知识不过硬,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业务水平不高,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缺乏有效监督的经验和方法,导致监督措施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三、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对策和措施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大多始于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活动圈,涉及个人生活的圈子复杂而隐蔽,是预防腐败的关键,也是监督的重难点。针对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推动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建章立制。结合国情,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的规章制度,做到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二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培训,交流研讨会等,聚焦主业主责,加强正规化培训,抓实忠诚教育、责任教育和担当教育,不断增强纪检队伍的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把好用人关,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及时调整纪检监察队伍,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激发纪检监察人员的担当作为。三是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八小时外干部监督管理,要从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活动圈入手,突出对重点岗位、重要节点的监督,突出对有苗头性倾向性干部的日常监督,从个人的生活方面、交往情况、家庭生活方面等开展监督,主要看其生活方式是否健康,平时与什么人交往,对家属子女的要求是否严格,家庭消费与收入是否相符等。四是强化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廉政家风座谈会、家庭助廉教育走访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自觉抵制不健康的行为。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及亲属的监督、提醒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贤内助、好子女、廉亲属等教育活动,组织收看关于反腐倡廉、廉政家风警示片,邀请家属共同学习,树立良好家风,共筑单位与家庭的廉政监督防线。五是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加深职工群众对履行监督权力重要性的理解,提高职工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对真实、有效的监督,要给予监督对象适当方式的奖励,增强群众的监督动力,使之积极主动承担监督职责。通过采取多种有效的监督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开通干部监督热线,安排专人暗中察访和约谈,使广大干部在八小时外的生活社交中不忘原则,坚守底线,严格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