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合同解除【范例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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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委托经营合同解除【范例10篇】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网友分享的“委托经营合同解除【范例10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委托经营合同解除【第一篇】委托方(甲方):身份证号: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受托方(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坐落位置:(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商铺使用面积:平方米商铺总价款为:万元购房合同号:2/34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年月日时起开始计算至年月日时止。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约定: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年月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7%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3/34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支付年租金。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4/34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1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七条:不可抗力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5/34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2、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生效、其他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委托经营合同解除【第二篇】甲方(委托方,即开发商):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6/34乙方(受托方,即物业公司):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甲方是住宅小区的开发商,为了便于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甲方在住宅小区内规划建设了处停车场。为了便于停车场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住宅小区停车场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名称、位置、面积及经营方式1.1停车场名称、位置、面积1.1.1停车场名称:位置:面积:1.1.2停车场名称:位置:面积:1.1.3停车场名称:位置:面积:1.2停车场经营方式1.2.1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或1.2.2乙方以方式进行经营。或1.2.3停车场可由乙方自行经营;或1.2.4由乙方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7/34经营;或1.2.5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调整或确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第二条委托经营期限委托经营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间。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第三条项目收益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或第四条经营责任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应进行合法经营。车辆丢失车辆损坏第五条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及维修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方负责,费用由承担。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由方负责,费用由承担。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地、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用途,如因经营需要而改变场地设备设施的使用用途的,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对停车场场地进行改造的,应保证其改造行为不影响住宅小区内的住户正常生活。乙方的改造方案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进行改造的费用由负担。8/34第六条水、电、煤气及采暖等费用的负担在乙方委托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和采暖费等费用由方负责交纳。交纳方式及时间为:水费电费煤气费采暖费其他费用第七条停车场相关证照的办理停车场相关证照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停车场相关证照年检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第八条其他8.1乙方应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甲方发现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8.2因甲方住宅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天前通知乙方,因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8.3税金的缴纳方式为:8.4乙方应建立健全停车场的各项管理规定。8.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对在乙方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停车场之前,因停车场的经营、使用等所产生9/34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第九条不可抗力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第十条违约责任10.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10.2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0.3因停车场遗留问题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0.4因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不当或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损坏,乙方要求甲方维修而甲方拒不维修,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10/34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委托经营合同解除【第三篇】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姓名: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电话:电话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位于()的教学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场地位于()场地面积()平方米。月租金()元,其他费用()。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的教学点,全权交由乙方代为经营,甲方提供学校资质等一系列办学所需证件和中心内的产物使用权,物品包括()。从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运营事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运营。11/34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1.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乙方有权使用教学点中的一切物品(办公用品,家电,生活用品等)2.乙方在中心拥有自主权,决策权。开展与教育一系列的相关的培训班,教学点等。3.乙方独立处理一切该教学中心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务,同时与甲方其它经营点没有关联,独立经营。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以学期()月为单位与甲方约定合同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保证费用无变动)房租每年递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约,或在未得到乙方确切的续约意向之前不得提前与其他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否则也视为违约。(乙方无论续约与否都应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保证该校(中心)债务结算已结算清,乙方不承担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债务与费用。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营业额的10%的费用,按月结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费用。3.乙方承担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该校运营费用(房租,水电,教务,材料,运营等)甲方在合同期内不承担该中心的任何费用。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12/34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经营营业额10%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按自逾期起按月营业额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3.在本合同执行期中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3项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第七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形式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1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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