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MBO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研究姓名:卞永华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企业管理指导教师:程国平20041001MBO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研究作者:卞永华学位授予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程岩我国管理层收购中国有资产法律保护的研究2006管理层收购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盛行的一种并购方式,随着我国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管理层收购在我国逐渐兴起,成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式。由于我国现行管理层收购实施过程中,大量涉及国有资产,且规范其运作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进而弓l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论。本文从管理层收购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形成的主要法律关系,介绍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实施背景、发展历程以及我国的政策环境与法律进程,着重阐述管理层收购与国有资产流失的关系,剖析国有资产在我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流失的原因,提出我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对国有资产的法律保护对策。通过分析我国管理层收购中存在的国有资产的流失,本文提出了尽快出台《国有资产法》的立法建议,提出了建立合理的收购价格评定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管理层收购的外部监管、完善我国管理层收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保护对策。2.期刊论文何宏莲.徐嘉辉.王威武国有企业改革中管理层收购法律问题探析-学术交流2006,(3)兴起于西方20世纪60、70年代的管理层收购在我国国企改制、重组过程中作为一条解决国有资产退出的有效途径越来越受到关注,但其在我国实施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尽管造成我国管理层收购种种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体制和立法上的因素.因此,我们需要针对我国管理层收购的特殊性及其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障碍,对我国管理层收购进行统一的立法规范.首先,尽快颁布实施国有资产法,使管理层收购中国有资产的保护有法可依,国有资产流失得以控制.其次,我们也应逐步完善和细化对管理层收购中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使之形成连贯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体系.最后,就是在目前情况下作为一种过渡手段可以对我国管理层收购进行专门的立法,待将来修改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时,将新法的内容吸收进去,从而完成两者的过渡和融合.3.学位论文王飞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MBO)分析2006在中国,管理层收购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已经成为企业产权改革的有益途径,曾经一度成为国有资本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初步尝试。但是,国有企业仍然存在国有产权主体缺位、国有股“一股独大”、无效治理等一系列内部弊端,加之MBO法律法规不完善、统一的国内产权交易市场尚未形成等外部因素,大范围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的条件尚未成熟。因此,政府部门曾经叫停在国有企业中实行MBO,预防不规范的MBO给国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尽管2006年初政府有条件地试行管理层增量持股,但总的来看,对管理层收购政府始终持保守和谨慎态度。本文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出发,以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为主线,在综合评析国外管理层收购理论及其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意义和价值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中的目标企业选择问题、主体塑造问题、合理定价问题、融资渠道问题和信息披露问题。文章的主要内容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简要地分析了西方管理层收购产生与发展的背景和起因,简要地回顾了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历程、国有资产流失争议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的意义。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了与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相关的六种理论,在西方管理层收购经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中国管理层收购与西方管理层收购的差异,为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搭建起理论框架。第三部分针对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中的具体问题,重点分析和探讨了当前市场环境下,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的问题和机遇。第四部分重点分析了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在目标企业选择、收购主体确认、收购价格确定、收购融资渠道设计、收购信息披露的政策选择,重点结合中国国有资产的特殊情况,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第五部分选择了两种类型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的经典案例,重点分析了各自的得失和可资借鉴的地方,是全文理论和政策建议的综合运用。之外,在结论部分简要总结了文章的主要观点,并提出了对中国MBO前景的展望。4.学位论文杨宏志国有资产管理层收购的分析研究2004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近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及实施管理层收购的企业的具体状况.其次论述了实施管理层收购的主要理论依据及实施管理层收购的重要意义,第三章结合实际情况说明了我国国有资产实施管理层收购的主要程序.第四章联系我国国有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的实践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出管理层收购过程中问题的解决方法及政策建议.5.期刊论文彭真明.常健论管理层收购的立法完善--以国有资产保护为中心-浙江社会科学2004,(2)我国管理层收购大量涉及国有资产,其实质是对国有资产的一种处置手段和对经营者持股的一种深化.目前,在这种收购方式缺乏应有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如何有效规制管理层收购行为,保护国有资产,无疑值得深思.本文拟在比较我国与西方国家管理层收购差异的基础上,通过对这种收购方式存在问题的根源全面分析,试图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管理层收购作一初步探讨,以期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有所裨益.6.学位论文沈华管理层收购(MBO)中的法律困境问题研究2007自管理层收购(MBO)在美国出现以来,其在美国和欧洲国家即呈现出迅猛发展之势,而在我国,管理层收购是作为企业制度的创新而存在的。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得管理层收购(MBO)在操作层面上出现了一系列较为严重的问题,如收购主体不适格、收购资金来源不明、国有资产转让定价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完整等,并由此导致了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社会分配公正性的受到质疑,相关问题的存在使得管理层收购行为颇受争议,不少人对管理层收购制度本身的价值及其在中国运用的可行性产生了怀疑。MBO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企业产权的改革过程,鉴于我国国有企业产权的特殊性,国外的MBO经验我们只能借鉴,而不能照搬,而且,在还没有完整的法律体制和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来规范MBO的情形下,我们的确需要谨慎处理。于是,在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准备实施管理层收购的时候,我国连续颁布一系列文件来规范管理层收购,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在管理层收购上的谨慎态度,也说明了我国正在这方面作积极的探索和规范。怀着对管理层收购问题研究的兴趣和对国企改革向何处去的深切关注,我将我的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定为管理层收购中的法律困境问题研究,主要对管理层收购在中国的发展情况作了一个比较系统的阐述,特别对管理层收购涉及到的三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作了分析:一是分析了我国管理层收购的特征,通过对其特征的分析最终得出管理层收购的实质是一种产权的变革,是把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产权从国有或集体转向个人;二是分析了管理处收购的问题,从出现的问题来看,管理层收购事实上造成了大量的国有或集体资产的流失,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法律问题:三是分析了管理层收购的法律困境,通过剖析管理层收购的法律困境,归纳出我国管理层收购产生法律困境的原因:我国立法上的欠缺和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为此,我们需要对收购制度和收购市场进行立法,并形成一套规范的法律体系,以便对管理层收购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和约束。基于三个方面的分析,笔者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在完善管理层收购的法律制度和建立合理的收购价格评定机制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企业的外部监管,完善管理层收购的信息披露,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才能推进我国的管理层收购健康发展。7.学位论文刘克尔国企管理层收购之信托方案法律研究2005管理层收购(MBO)这一名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的英国,是学者从企业并购、重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种并购方式。在过去二十年中,管理层收购被认为是解决企业代理成本的有效途径,并在“国有企业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政策背景下于上世纪90年代末被引入中国。在发达国家,管理层收购是众多的企业并购方式中的一种,一般借助于品种繁多的金融工具、以高负债融资的杠杆收购方式完成。而在我国,管理层收购则主要被应用于国有企业改制,同时由于国家对金融市场监管严密,金融衍生工具欠缺,我国的管理层收购又更多地具有了处在经济转型期的中国特色。该文考察了发达国家实施管理层收购取得的社会及经济效应,概括了我国现阶段所实施的管理层收购的特点,肯定了其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的积极作用,并从收购主体、收购价格、资金来源以及对中小股东的公平性等方面对以往采用的管理层收购方案进行了分析,指出其不足之处。该文以为,在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收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同时借助信托投资公司这一融资平台突破融资障碍。该文在我国现有的关于国有资产交易的法律框架内,结合信托制度的相关规定,设计了一套完整的针对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信托解决方案,并对其中的关键点进行了合法及合理性论证。8.期刊论文彭真明.常健论管理层收购与国有资产保护--从法律角度的思考-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3,1(6)因为大量涉及国有资产,我国的管理层收购较之西方国家在目的、对象、主体和标的等方面均存在差异,所以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现成的做法.由于观念束缚、体制缺陷和立法漏洞,我国管理层收购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因此,从立法角度,我国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管理层收购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使管理层收购有法可依,在保护国有资产的前提下有序进行.9.学位论文刘元杰管理层收购应用于我国企业改革的法律规制研究2005本文拟在比较我国与西方国家管理层收购差异的基础上,通过对管理层收购方式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试图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管理层收购做一初步探讨,以探求有效的法律规制途径。管理层收购MBO在降低代理成本、明晰产权结构、提高经济效率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被认为是我国国企改革的一个新思路。但是由于我国有关MBO法律制度的缺位,在我国MBO实践中产生了一些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损害投资者和股东权益的负面影响,因此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但最终商事活动是否合法强调的是双方意志自由,MBO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MBO作为产权交易的一种形式不应受到非难。我国管理层收购与西方国家经典意义的管理层收购之间的经济背景、目的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因此我国显然无法照搬西方国家的现成做法,而是需要我们逐步探索,法制缺失的状况必须得到改善,管理层收购过程中不稳定因素必须得到有效解决,必须构建一种有序的管理层收购交易秩序和规则以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规制。在完善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坚持保护国有资产与实施管理层收购并举。10.期刊论文黄光辉.彭静论MBO中国有资产的法律保护-湖北社会科学2004,(6)国有资产的保护是我国管理层收购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管理层收购缺乏相应的规定,致使在实践操作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为防止国有资产在管理层收购中流失,我国的立法应当从MBO的定价机制、监管机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着手,规范管理层收购中的行为,以保护我国的国有资产.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77297e79-cda4-4d50-a7b9-9dfd00f46983下载时间:201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