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资产流失”纵横谈——裴中阳(深圳市金海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引子2004年仲夏,知名学者郎咸平教授发动了声讨“国有资产流失”的系列攻势,矛头直指TCL、格林柯尔和海尔等知名企业,杀手锏就是“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时过却未境迁,重提此事并非有关论战仍未尘埃落定,而是如果对相关问题不能正本清源,从基本理论概念和社会历史高度加以全面考量和彻底厘清,那么正反双方就仍停留在粗浅层面上,社会也就不可能真正得以进步,善良的人们就仍然被善良的欺骗误导着。一、从社会剩余财富到国家的产生显然,没有国家也就不存在国有资产,而国家也绝非“人之初”就存在的。那么国家是如何产生的呢?洪荒时代,人类的生存环境是纯自然环境,即衣食住行皆来自天赐,所谓“举起手来摘果子、捡起石头打野兔”,人类根本没有、也无法储备剩余财富。由于自然灾害的发生,天然资源的减少,一定环境中的人口消耗与自然储备发生失衡,“不劳而获”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人们被迫逐步学会了对有限的自然资源进行人工开发,这就出现了农牧渔业等第一产业。第一产业解了人们生存资源之困,并带来了剩余财富,并使之可以储存。同时,社会分工也随之产生。有了剩余财富和社会分工,人们自然要互通有无,商品交易随之而来。且慢,剩余财富的出现难免招致贪婪和掠夺,盗贼滋生、土匪横行。为了“攘外安内”,人们发明或接受了国家这一权力机器,而国家机器的运转需要财富支撑,捐税便纳入议事日程。显而易见,国家及相应捐税原是人们迫不得已的选择,国家实际上只不过是比盗贼文明些的“坐地强盗”,捐税本质上是一种“保护费”,但它带来了国家占有或使用财富的机会。当然,具有一定强势或喜欢穷兵黩武的国家也会掠夺别国的财富,这也会带来本国财富的增加。资源短缺国家机器攘外安内社会分工财富剩余2图1国家的产生过程图示注意,我们所使用的概念是“国家”(剩余)财富,而非“国有”(剩余)财富,因为财富本身是社会(捐献)的,只是被以国家(名义)占有支配和使用而已。因此,“国家剩余财富”本质上由国家集中保管或使用的“社会剩余财富”。反之,在没有社会剩余财富的时代,国家也就没有存在的经济基础。显而易见,国家剩余财富来源于下列等式:对内捐税+对外掠夺—国家机器运转费用(财政支出)=国家剩余财富如果对内捐税与对外掠夺之和小于国家机器运转费用,就会出现财政赤字;反之,就会产生国家剩余财富。那么,国家财富出现剩余该如何处置呢?从理论上讲,国家剩余财富只能有三种命运和安排:第一,用之于民,为国民提供有效的警察、军队等治安服务,现代社会还要满足(义务)教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需求。第二,被部分贪官污吏化公为私。这种监守自盗者可能将财富挥霍一空,也可能用于私人投资经营。前者是社会财富的净流失、净损失,而后者却有可能继续使社会财富增殖——虽然其所得是不道德的、非法的,但总比前者更有利于社会文明的进步。第三,部分国有剩余财富被以国家的名义用于商业性投资运营。我国自汉武帝时代起,就实行盐铁官营、酒专卖,武器制造、宫廷所用各种物品如丝绸等,也大多由官府经营。国有资产就这样出现了。二、国有资产的“原罪”由此可以看出,只有在国家财富满足国民基本需求而出现剩余后,国有资产才有可能出现。但可能并不等于必然,剩余国家财富要成为营运性国有资产,还必须满足以下前提:(一)社会剩余财富是如此之多,以至于不得不寻求除直接改善国计民生之外的其他用途。这一前提在古今中外均闻所未闻。即使社会剩余财富在不断增加,但国民的公共需求也将同步增长甚至超前放大。因此,世界上最民富国强的美国,也是世界上国债规模最大的国家;最接近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北欧,同样存在相对贫困或需要国家救济的社会阶层。另外,在越来越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全球,任何富裕国家都不能完全封闭起来自我享受,3总要承担一些国际责任。普遍富裕的共产主义社会,必然是国家消亡的时代,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国之不存,国有资产焉附?(二)国民对国家机器监督失控、或同意国家挪用社会财富于投资经营。实际上,即使前提(一)成立,国有资产要成为现实还必须满足前提(二):社会剩余财富要转变为国有资产,要么是政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授权许可(至于具体采取何种形式另当别论),要么是政府在社会监督失控条件下的自行其是。显然,后一种现象本身就是非法的,不管有关政府官员是否中饱私囊。换句话说,在未得到社会公众授权许可的前提下,将社会公共财富用于商业运营实际是一种集体贪污。再进一步,如果奉献了几十年的退休老工人领不到基本的退休金(要求并不高)、下岗职工得不到应有的社会救济(并非象欧美人一样挑肥拣瘦)、边远山村的孩子上学还要靠国际罕见的“希望工程”资助(其间还有无数贪官围追堵截和贪污挪用)、8亿农民实际被国家财政完全排除在外(同时要为即将免除的农业税感激涕零),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公众有无可能同意将为数有限的公共财富(绝不是剩余财富)用于投资经营呢?当然,强势政府认为没有必要征求“愚民”意见自有它的现实合理性,而强奸民意也是同一回事。应当承认,在发生战争等特殊状态下,从国家整体利益(实际是民族利益)出发,国家也可以搞一些军工企业。二战中,英国就征用了数百家民营军工厂;但战争结束后就将这些企业发还民间了,而且还要给予适当补偿。(三)某些特殊领域不适合民营,只能由国家来经营。人类的文明程度毕竟是与时俱进的,其中包括良民、也包括盗贼。讲究领导艺术的、也可以说是负责任的政府,会孜孜不倦地劝导民众:民间资本无力介入的行业,如电力、航空和石化等规模经营领域,只能有国家来经营。在买辆自行车都要用掉一年工资的20年前,上述道理绝对成立。但不论是刚刚轰然倒塌的德隆国际、还是依然健在的希望集团,还有没有他们家族企业无力投资的领域存在呢(航天事业暂时例外)?如果说唐氏四兄弟还是靠资本运营暴发,而刘氏四兄弟勤劳致富却是不争的事实。这时候,会有博士生导师或“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诲人不倦:某些自然垄断性行业需要国营,比如电信、煤气、自来水等,搞两个网络岂不是资源浪费、重复建设?对此,我们只要回顾一下电信体制改革的情况就明白了:有了联通,移动通信的费用才大幅度下滑;有了网通、铁通等固定电话运营商,中国电信的“霸王”4条款才在社会舆论和竞争对手的巨大压力下逐步缩减。上述竞争虽然也是在国有企业之间展开的,但有无竞争却是天壤之别。我们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在什么行业只有“一家独霸”才最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才最大限度地利国利民?(四)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高于民间资本,国家最会赚钱。奇怪得很,持此论点的不仅有“土鳖”,也有“海龟”;不仅有观点,而且有实证。据说有研究结果证明,新加坡国有控股公司的运营效率高于民营企业;而香港市民热捧“H股”,则是有目共睹。在海外上市的大陆电信、石化和电力等行业垄断性国企股票,的确赢利能力不仅出众,而且是屡屡刷新纪录。但不要忘了,以上赢利能力是建立在对市场游戏规则的破坏、对民众经商纳税精神的摧残基础之上的;而且,这些垄断性国企的核心竞争力乏善可陈,在行业保护撤除后,对外来资本的冲击毫无招架之功。他们葬送的不仅是我们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而且是将大好市场拱手相让。这才是最后的“盛宴狂欢”!近年来,还有谁比中国的一汽、二汽和上汽等更乐不可支呢?但欧洲籍日产汽车CEO的批评真叫“煞风景”:中方对合资企业的贡献率为零!换个角度,如果说“国企运营效率高于民企”现象成立,那就会出现以下逻辑悖论:其一,如果国家最能赚钱,那它只能是赚老百姓的钱。国家为什么要赚老百姓的钱?国家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在哪里?垄断性国企提供、或强迫我们接受的垄断性价格,本质上就是国家政府对我们的“二次征税”!其二,它使得捐税本身没有了意义。政府挪用国家财富(是否真正剩余还是个未知数)投资经营,就是用纳税人的钱投资经商,势必发生与民争利现象,那么老百姓为什么还要纳税?再者,既然国企效率高,就不如干脆消灭民营企业;如果消灭了民营企业,国营企业又要回到利润上缴时代,税收就没有了概念基础;在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经济体中,由于不存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和交换,也就不存在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前提——这就是中国封建、后封建社会长期停滞不前的根源所在。其三,国家不应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存在,国有资产本身不应该增殖保值,其赢利应该来之于民、用之于民,需要保值增殖的是社会财富。总之,国有资产从诞生之日起就是非法的,是社会财富(并非剩余、而是有限甚至是稀缺财富)的流失,这就是国有资产的“原罪”;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在逻辑上不成立,至于通过举债(如发国债)方式搞活大中型国有企业,在5理论上则更为荒谬。自从国家产生后,国家(或以国王为代表的政府)与社会大众的矛盾就集中体现在对社会财富的征集与支配上。双方“博弈”关系的排列组合,构成了不同的社会文明制度。由于长期受到西班牙的奴役压迫,因而荷兰获得自由后,便始终注意限制国王的权利,不给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机会。同时制订相关法律,强调保护私有经济和商业自由,给予其各种特许权和免税优惠政策。1531年,世界上第一个商品交易所大厦在安特卫普正式开放,在这里交易的不是实物而是商品凭证。在欧洲到印度的航海贸易线打通之后,荷兰政府不是由国家直接专营、与民争利,而是把专营权授予东印度公司,并派兵提供军事保护。1605年,东印度公司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董事会。在素以中央集权闻名的欧洲大陆国家——法国,则是另外一种情形。自17世纪中叶开始,法国进入了专制主义时代。“朕即国家”的含义就是:如果国家的钱太少,它就应该设法获取;国家机构的任务,就是为国王增加财富。当然,这种逻辑的后果就是社会动乱、农民暴动。“重商主义”的出发点本是“为国(王)分忧”,但其指导思想毕竟前进了一大步:增加税赋而又不引起暴动,只能靠政府发展经济。因此,法国早在17世纪便开始取消道桥收费,建立大型手工工场,制定质量标准,鼓励生育,少进口、多出口。当然,这难免导致对内与民争利,对外频发贸易保护争端,甚至发生战争。但穷奢极欲的国王总是入不敷出。1789年,处于经济政治危机中的路易十六召开已关闭了175年的“三级会议”,逼迫社会最低层的平民拿出钱来填平政府赤字。法国“大革命”终于爆发了,路易国王走上了断头台。三、发达国家何以发达?西方发达国家的文明史不乏“血腥味”。发达国家何以发达?是依靠战争掠夺、贩卖奴隶吗?否!因为战争掠夺只是使社会财富发生了转移或集中,但并没有创造出新的社会财富;奴隶本身如果不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也创造不出新的社会财富。甚至包括航海贸易,它也只是使社会财富发生了交换或增殖。因而,战争等手段只是完成了“强盗国家”的原始积累,但不能使其成为真正的强国。“海盗”国家西班牙、葡萄牙的兴衰史,就是例证。6换言之,只有在限制王权、保护和促进民间资本发展的制度建设方面走在前列的国家,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财富的增殖模式,成为完全意义上的民富国强——这就是英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的真正背景。(一)英国的历史贡献1553年,英国以公开招股方式成立莫斯科尔公司,1581年成立凡特利公司。开始时,每次航行回来就返还股东投资和分红,其后改为将资本留在公司内长期使用,从而产生了普通股份制度。1661年,股票开始任意转让,购买股票的人就具有了公司股东资格。1680年,此类公司已达49家,英国在世界上率先确立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资本主义的理想和精神追求是通过股份制来体现的:股份制是自由的,买谁的股票、买多少完全是个人的事;股份制是平等的,你有多少股票,你就有多少发言权,不涉及任何出身、血统和社会地位;股份制是民主的,你可以对公司经营进行举手表决,也可以抛售股票一走了之。1689年,举世闻名的英国“光荣革命”爆发,国王被迫向议会妥协,通过了划时代的《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下令废止法律;不得任意征税;不得任意招募军队及维持常备军;王位继承要经国会讨论通过;国王必须是新教教徒。自此,英国通过“君主立宪制”跨上了资本主义的快车道,“日不落帝国”迅速形成。总之,真正的财富是创造出来的,是在国家势力相对开明或让步条件下,制约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