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监督意见》上的交流发言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就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的学习,进行交流发言,谈谈自己的感悟。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实施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统计监督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是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工作始终的重要实践。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有效监督统计调查组织权、统计数据生产权、统计数据发布权等统计领域公权力运行情况,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有力举措。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是消除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这一顽瘴痼疾、为党的健康肌体排毒杀菌的重要途径,是坚持自我革命、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主要宏观指标和先行指标监测,有助于准确评价经济总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及时反映和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与问题矛盾,是准确监测评价经济运行状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为治国理政提供更完整丰富的统计监督成果,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高统计数据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二、把握主要内容,领会精神要义《监督意见》主要分为三大主体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加强组织领导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要坚持方法科学、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防止虚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统计保障。第二部分提出了五个主要任务。一是着力提升统计督查效能。统筹开展常规统计督查、专项统计督查和统计督查“回头看”,原则上每五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统计督查,健全督查整改落实体制机制,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构建起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通报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对各地区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将各地区各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统计监督的重要内容,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否存在履职不力、担当作为不够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四是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加强对相关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重点评价各地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总体情况,有效反映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优势、成效和短板,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五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第三部分是就加强组织领导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统计监督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统计监督。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国家统计局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计系统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刀刃向内从严整肃统计行风,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统计机构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三是积极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支持统计监督工作,听取统计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做好必要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确保掌握的情况和数据清楚准确。三、坚守责任担当,抓好贯彻落实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2022年7月下旬,国家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进驻四川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工作并提出反馈意见。2023年,区委政府、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抓实整改,形成了整改报告。目前,区统计局正按照国家、省、市统计系统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先后印发了《中共XX市XX区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工作方案》《XX市XX区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文件,开展为期一年的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监督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是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作为一名基层统计干部,尤其是分管统计执法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督察压实责任、推动落实的保障作用,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