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学校”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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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学校”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导读】这篇文档““清廉学校”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根据教科局党组字20228号文件《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打造“清廉教育”建设“清廉学校”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中心校教育工作实际,着力开展清廉学校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和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和树立教育系统清廉之风,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强化风险防控为重点,以“清廉四风”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政风清明、教风清正、校风清净、学风清新”的清廉学校,全面打造干部清廉从政、教师清廉从教、职工清廉从业、学生清廉修身的良好教育生态,为推动我中心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二、总体目标通过清廉学校创建,着力纠治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违规招生、违规补课等不正之风,形成干部清廉从政的清明政风、教师清廉从教的清正教风、职工清廉从业的清净校风、学生清廉修身的清新学风。健全完善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机制和清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快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充分利用学校各类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建立全媒体、多形式、广覆盖的清廉教育平台,把清廉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由教科局党组统一领导,局主体办组织实施,中心校党组织、所属各学校具体落实,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科局第九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推进机制。(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树立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从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关心的问题抓起,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干部清廉从政、教师清廉从教、职工清廉从业、学生清廉修身存在的问题,突出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违规招生、违规补课等不正之风,紧盯清廉学校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准确把脉、精准施策,抓一项、成一项,见效一项、巩固一项。(四)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把守纪律和讲规矩贯穿于清廉学校建设的全过程,统筹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两个责任”落实推动清廉学校建设,以清廉学校建设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五)坚持制度建设和权力公开规范运行。针对清廉学校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工作短板、制度漏洞,突出建章立制,强化流程再造,实现权力公开,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权力公开事项和权力运行规范流程。四、工作任务(一)实施干部清廉从政行动,塑造更加清明政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各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完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动态掌握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坚决整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公款旅游、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工作日午间饮酒、接受学生家长或服务对象宴请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优亲厚友、缩水走样等有损教育形象问题。坚决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反免试就近入学、大班额等有损教育公平问题。坚决整治在校舍改造、基建维修、大宗物品采购等招标投标环节,以及在校园房屋出租、办理学生学籍、学生转学、购买商业保险、食堂管理、后勤物资采购等环节上以权谋私、收受贿赂问题。坚决整治私设“小金库”、收支两条线、收取择校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违规套取教育经费、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截留挪用贪污培训费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问题。(二)实施教师清廉从教行动,营建更加清正教风。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健全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引深师德师风与教学业务同台同标同值评价。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惩戒制度、师德违规通报制度,落实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在教师培训中增加清廉教育内容。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不得到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兼职的要求。坚决整治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借选学生班干部、调整座位、入团(队)入党、评模评优获取不当利益;借家长委员会名义或各种理由乱收费或变相收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违规接受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违规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等低级趣味活动;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待学生家长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教师吃空饷,长期脱岗,占教师岗位不代课,骗取乡村教师补贴等师德失范行为。坚决整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在校园内外向学生传播宗教思想;在课题研究、评模评优和职称晋升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坚决整治教师以自己名义或借亲属朋友名义办班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兼职家庭教师对学生有偿补课、公办教师参与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招生宣传从中获取不当利益、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等违规补课行为。(三)实施职工清廉从业行动,建设更加清净校风。完善学生事务、后勤服务等事宜的公开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增强监督实效。优化“阳光服务”流程,加强学校教职工培训教育,增强服务师生、服务教学效能。制定教职工服务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决策机制和实施流程,自觉接受师生参与学校管理。强化教职工清廉文化建设,引导教职工传承红色廉洁基因。坚决整治在校舍装修改造、基建维修、校园绿化、卫生防疫、学生助学金评审发放,以及学生营养餐(奶)、校服、作业本、生活用品、食堂物资采购等后勤服务环节上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问题。(四)实施学生清廉修身行动,营造更加清新学风。积极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生清廉文化、奉献文化、守纪文化、礼仪文化,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入行。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把清廉的要求渗透到校园环境、文艺活动和课堂教学中。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强化学生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严肃处理考试作弊行为。坚决整治学生入团、入党、领取资助金、评奖评优等各类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和学籍造假行为。坚决整治敲诈勒索学生财物、同学间以强欺弱、聚众斗殴等校园欺凌问题。五、方法步骤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分为示范推进、全面深化、总结提升、案件查办等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可根据具体情况交叉进行。(一)示范推进(2022年3月—2022年12月)。中心校党支部安排部署动员之后,各参与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健全领导机构,按照县、中心校实施方案和动员会议各项部署要求,对清廉学校建设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要以“清廉四风”建设为抓手,围绕清廉学校建设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管理,建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校园文化展示评比活动,建设清廉学校宣传阵地。(二)全面深化(2023年1月—2024年12月)。要对照先进典型和工作标杆,对照建设要求和各自实际,从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要坚持依法治教,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学校制度。要大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落实学校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三)总结提升(2025年1月—十四五期末)。要对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清廉学校建设标准,形成一套规范化、可操作、可复制的清廉学校建设机制,并通过课题、论文的形式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校成立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心校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务工作人员担任,各校校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中心校,负责统筹协调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各项事宜。(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校要扛起清廉学校建设的政治责任。学校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要求,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清廉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清廉教育奠定坚实基础。(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校坚持清廉学校建设与学校党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工作、课堂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打造“一校一品”校园“清廉文化”品牌,特别是要讲好“祁县教育清廉故事”。要编写学生廉政读本,大力宣传教育系统清廉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把清廉文化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形成清廉文明的校园风尚。(四)强化监督问责。要将清廉学校建设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判学校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对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工作不力,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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