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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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基础基本的概念和简单实际操作内容提要目前主要采用的付款方式信用证的相关概念和分类有关信用证的常见问题分析信用证与不同支付方式的综合运用信用证的风险与防范一.目前主要采用的付款方式1.主要付款方式及概念T/T(TelegraphicTransfer)电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目前瑞典,波兰等客户基本用此方式L/C(LETTEROFCREDIT)信用证:是一种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方)的要求和申请,向受益人(出口方)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汇票和出口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承诺,使受益人有了收款的保障,因此是对受益人有利的支付方式。但是受益人只有在按信用证规定提供了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才能得到款项.因此信用证是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目前荷兰,丹麦等都采用此种付款方式D/P付款交单:就是进口商付了货款以后代收行再把相关的单证给相对应的收货人D/A(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承兑交单: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O/A(OpenAccount)放帐付款: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比较常用的一种付款方式,但同信用证相比,托收却是风险最大,却较受买家欢迎的一种付款方式O/A是由出口方直接将单据寄给进口方,风险较大GE:一种类似于信用证的相对比较简单的付款方式T/T的操作程序最简单的操作程序,包括100%前T/T或部分前T/T,都在货物出运后按照合同要求准备单据,并在保证出口方货款利益的情况下,由出口方直接寄单据给进口方。2.不同付款方式的操作程序和区别L/C的操作程序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贷款垫付给受益人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D/P的操作程序出口人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出运后,开出远期汇票,和货运单据以及有关单据到银行填写托收申请书,委托银行代为收取款项.银行签发托收委托书,将汇票和单据交给进口地代收行委托代收款项.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和单据.进口人兑现汇票.代收行收回汇票,将单据交给进口人进口人到期付款代收行收款并转帐给托收人托收行将钱交给出口人D/A的操作程序出口人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出运后,开出远期汇票,和货运单据以及有关单据,到银行填写托收申请书,委托银行代为收取款项.银行签发托收委托书,将汇票和单据交给进口地代收行委托代收款项.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和单据.进口人承兑汇票.代收行收回汇票,将单据交给进口人.进口人到期付款代收行收款并转帐给托收人托收行将钱交给出口人O/A的操作程序O/A的付款方式的操作类似于T/T但是与T/T的区别在于是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出货和将单据寄给客户,完全建立在一种彼此信任的基础上,对出口方的风险是最大的。GE的操作程序GE的付款方式的操作类似与L/C但是单据不通过银行,在收到款项后直接邮寄给GE公司二.信用证的相关概念和分类1.信用证的概念和特点信用证的概念信用证是一种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方)的要求和申请,向受益人(出口方)开立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汇票和出口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承诺,使受益人有了收款的保障,因此是对受益人有利的支付方式。但是受益人只有在按信用证规定提供了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时才能得到款项.因此信用证是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银行用以保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信用证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信用证的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UCP6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UCP600》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UCP6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只要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或承兑并支付的责任常见信用证种类一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可撤销(REVOC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不可撤销(IRREVOCABLE)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2.信用证的分类保兑(CONFIRMED)信用证: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保兑信用证主要是受益人(出口商)对开证银行的资信不了解,对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外汇管制过于担心,怕收不回货款而要求加具保兑的要求,从而使货款的回收得到了双重保障。即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付款(PAYMENT)、承兑(ACCEPTING)、议付(NEGOTIATING)信用证:信用证应表明其结算方法是采用即期或延期付款、承况或议付来使用信用证金额不常见信用证分类可转让(TRANSFERABLE)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REDCLAUSE)背对背(BACK-TO-BACK)信用证对开信用证付款(PAYMENT)、承兑(ACCEPTING)、议付(NEGOTIATING)信用证信用证的基本要素和内容要点当事人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开证行(Opening/Issuing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议付银行(Negotiating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付款银行(Paying/Drawee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信用证内容要点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对运输的要求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特殊要求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即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UCP500》)办理。”第500号出版物使用十余年后,从2007年7月起,被《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第600号出版物所代替,简称为《UCP600》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ReimbursementClause)三.有关信用证的常见问题分析1.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简介这是从信用证是否加以保证兑付货款的角度划分的。(1)保兑信用证(ConfirmedCredit)是指由另一家银行即保兑行(通常是通知行,也可是其他第三者银行)对开证行开立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加负保证兑付责任的信用证。其要点是:第一,保兑的对象必须是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二,对不可撤销信用证加保的银行,称为保兑行(ConfirmedBank)第三,对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进行加保,一般是应受益人的要求而作的;所以需要加保,是因为受益人对开证行的资信不够了解,或不够信任。也有的开证行担心自己开立的信用证不被受益人所接受而主动要求加保的。第四,信用证一经保兑,受益人便取得了开证行和保兑行的双重付款保证,收汇更为稳妥;经过保兑的信用证,首先由保兑行承担付款责任,故保兑行在此成为“第一性付款人”(FirstDrawee),即只要受益人提供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保兑行必须付款,或承兑或议付。第五,凡使用保兑信用证,应在该证上注明“不可撤销”的字样和保兑行加保的文句。(2)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Credit)是指未经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的信用证四.信用证与不同支付方式的综合运用在国际贸易中每笔交易通常只采用一种支付方式,但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客商,不同的市场状态和不同货源国的情况,为了把商品打入国际市场,可采用灵活的、多样的支付方式综合运用,加强竞争,便于成交,旨在按时安全收汇,加速资金周转,争取好的经济效益在进出口业务中正常情况,一般来讲都采用即期信用证,但为了推销产品,出口商给进口商提供优惠条件,可以采用远期信用证方式成交,亦可以采用付款交单托收方式成交为了处理货源国或出口方的积压商品或库存商品,或错过货物销售季节的滞销商品,把这类的商品变成外汇,可采用托收承兑交单方式成交。除采用上述灵活方式成交外还可采用不同支付方式相结合的办法来支付货款1.不同支付方式的灵活运用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系指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余额货款采用汇付结算。例如,成交的契约货物是散装物,如矿砂、煤炭、粮食等,进出口商同意采用信用证支付总金额的90%。余额10%,待货到后经过验收,确定其货物计数单位后,将余额货款采用汇付办法支付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不可撤销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是指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支付,部分余额货款采用跟单托收结算对进口商来讲,可减少开证保证金,用少数的资金可作大于投资几倍的贸易额,有利于资金的周转,而且可节约银行费用对出口商来讲,采用部分使用信用证部分托收,虽然托收部分须承担一定的风险,但以信用证作保证,这是一种保全的办法备用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采用备用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作为支付方式,这是为了防止跟单托收项下的货款一旦遭到进口商拒付时,可利用备用信用证的功能追回货款。为了表示其功能,在备用信用证中须载明如下条款:凭即期付款交单与备用信用证相结合为付款方式,在备用信用证中应列明以卖方为受益人,其金额为__并明确依__号信用证项下跟单托收,若付款人于到期拒付时,受益人有权凭本信用证签发汇票和出具证明书,依__号信用证项下收回货款。PaymentavailablebyD/PatsightwithaStand-byL/Cinfavourofsellerfortheamountof_asundertaking.Thestand-byL/Cshouldbearthecause:Incasethedraweeofthedocume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