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热选5篇】我们在学习中,读完书或文章,都可以去尝试写一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在欣赏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自己的感悟和思考。我们可以联系生活实际,撰写1篇读后感,怎么写能把这奇妙的感觉写出来呢?栏目网友带来了1篇很不错的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热选5篇】”的文章值得一读,我们会持续更新网站为您带来更多相关的内容和服务!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第一篇】可这是真实!真真切切!振保娶了现实,抛弃了理想。当他再次见到娇蕊时,娇蕊感谢他教他如何去爱,而振保呢?振保想把他的完满的幸福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正在斟酌字句,抬起头,在公车司机座右突出的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平静……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样的会议上,如果有人要哭,应该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制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她也并不安慰他,只是沉默着……振保是个和现实妥协的人,他为自己制造一个表面幸福的世界,可是这是一个囚牢,他把自己困住了,他逃不出来,他砸东西,想把这个世界破坏,想把自己所造的这个世界给破坏,可是,第二天,他又亲自为自己戴上枷锁,就这样活着吧。是现实把他扭曲了吗?他有留英的背景,在厂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他是上层人士,他有选择权,可是在现实面前,他低头了,他选择了世人们认为他应该有的妻子,他选择了在自己的囚牢里就这样,戴着枷锁,一辈子。我不否认,无助和自私是人的一部分。既然是这样,就没有必要去憎恨和逃避它。它就像影子,像影子一样跟着我们。到了某个时刻,它会变得很巨大,你没必要害怕,因为它始终就只是影子罢了,你有强有力的四肢,你有聪慧的头脑,何必去回避!正视它!我们要学的从来不是逃避这些负能量,我们要学会的是去平衡,去控制,钥匙一直在我们手中,枷锁可以随时打开!振保是我们每个人的影子。让他自由!打开枷锁!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第二篇】“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寒假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充满灰尘,打开扉页,一股不同于其他书籍的香气,宁静而不杂,简单而纯粹。据说张爱玲写这本书时只有24岁。我想这是她自己对爱情的诠释。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但当红玫瑰提出要告诉丈夫真相时,振保拒绝了。他不想为这种情况承担太多的责任。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娶了白玫瑰孟烟鹂,之所以称她为白玫瑰,是因为她身材单薄,静如止水,给人的感觉只是笼统的白净,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红玫瑰是指美丽迷人的情人,而白玫瑰是指与他共度一生却不爱她的妻子。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污秽,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谢谢大家!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杜蓓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第三篇】面对传统意识与现代意识的冲突,女性无能为力,男性也是如此。振保出生微寒,如果不自己争取自己,便“一辈子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后来他出洋得了学位并赤手空拳地打了天下,因而有了体面的工作、传统的妻子、众多的亲戚朋友,表面热热闹闹地周旋于现代与传统之间,其实内心深处永远潜藏着深深的贫乏与无奈。后来,他在娇蕊面前哭了,彻底暴露了内心的苍白。在处理与女性的关系上,振保也保持了现代和传统的手段。对于娇蕊,尽管他十分留恋,但却不愿对抗传统。对伦理与传统的顾忌,不得不使他离开娇蕊,他选择了烟鹂,又无法忍受传统的死板,于是变得比以往更放荡。幸福总是和他们擦肩而过,因此留在他们深色的背影后面的只能是“传统”与“现代”之间永恒的苍凉风景!也许总会有一个女人让一个男人懂得爱,当他懂得,当他付出时,那是另一个人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第四篇】学会爱---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什么是爱情?爱情与婚姻是并存的吗?现代人也许早已不再对这样的问题抱有纠结之心了,在我看来,现代人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就像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样存在一定的问题。《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样一段最为经典的语录:”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便成了衣服上的一粒米泥,而红玫瑰则是心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在我看就是一句话: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得到了的永远不会珍惜。其实这句话对所有人都通用。这也许就是什么初恋情人是一生中最令人怀念与惦记的。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会认真去爱,但他想要的不仅是美好的过程,更是幸福的结局;如果有这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有红玫瑰和白玫瑰,但在彼此的时间里,他的心只充满了你的花;如果有人拥有你,你就是他生命中的红玫瑰和白玫瑰;如果有这样一个人,那该多好啊!其实,每个女人都渴望爱情,但不是每个爱情都会有好的结果。每个女人都渴望经历一种充满活力的爱情,但是这种爱无法实现,不是每个人都能满足。每个女人都希望成为公主,成为男人生命里的朱砂痣或者是”床前明月光”.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应该学会如何爱自己,因为只有我们知道如何爱自己,我们才有资格去爱别人。现在我们动不动就把”累觉不爱”这类词挂在嘴里,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佟振保和王娇蕊、孟烟鹂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自己和别人,不懂得如何去经营婚姻。有人说,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遇见正确的人是一种幸福!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遇见错误的人是荒谬的!在正确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遇见正确的人真是巧合!在错误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遇见错误的人真是令人难过!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遇见错误的人真是悲哀!很遗憾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遇到了正确的人!他们不知道他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否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但我们可以从他们之间的结局看到的出他们并没有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彼此,然而令人觉得欣慰的是王娇蕊在离开佟振保后在对的时间里、对的地点遇见了她生命里那个对的人。其实爱情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并不是1+1=2.它不会因为你付出了许多而偏心于你,让你得到相对应的感情。这一切的前提是彼此相爱。如果那个人不喜欢你,你又和他纠缠在一起,你最终只会被自己伤害。如果你们彼此相爱,请深爱,否则请放手。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第五篇】记得每次把张爱玲的书从书架上拿出来,我并不急于欣赏她的杰作,而是总是盯着书的封面看半天。喜欢看到她孤寂的唯一迹象,喜欢感受她的辛酸。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嫁了一朵白玫瑰,白的是衣服上沾着米饭粘的儿子,红的是衣颗朱砂的心。”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我不希望她的情感世界不完整。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精致的风格,我怎么能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呢?在这本书中,振保不能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他看不到眼睛,他的眼睛也可以用作纪念品。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不怕**淫秽,随便,脏兮兮的暗败。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当我写罗斯的时候,我只会用一句没有头发和手臂没有袖子的话来保护我的脖子。她是一个没有任何掩护的人。如此生动细腻,如此相得益彰,怎能不让人佩服呢?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神圣的,他确实已经成为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我们可以充分生动地反映语言的幽默。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当振保得知娇蕊给士洪写了一封航空信要离婚时,振保毅然离开了娇瑞。在母亲的催促下,他嫁给了一个大学生,黄鹂。不幸的是,振保对自己的身体不感兴趣,所以他渐渐疏远了。他开始做妓女,心中留下了一个神圣而悲伤的角落,有两个恋人,玫瑰和娇蕊。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最后,他说第二天就起床了,振保变了,成了一个好人。他是个好人,但他不会做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