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合同委托方:受托方: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合同1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发布户外广告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委托内容(见附件一)1.1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提供,以甲方签字确认的样稿为准。1.2广告位置:1.3广告形式:1.4广告规格:1.5广告材质:1.6广告数量:1.7发布期限:1.8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周期:1.9其它: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合同2第二条户外广告的发布费用2.1本户外广告发布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2.2广告发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发布费含首次画面制作安装费、广告发布的审批费用、场地使用费、设置费、广告牌制作费、日常维修费、清洗费、水电费、管理费、保险费、乙方应承担的税费及其它关于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的所有费用。2.3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发布费用为固定总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第三条广告发布费的支付方式3.1合同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元)并于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元),媒体发布结束后一周内即年月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3.2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进度时,乙方应提前10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3.2.1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且暂时停止支付。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3.2.2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第四条广告的设计和制作4.1画面的设计:若由甲方负责设计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意见;若由乙方负责设计的,乙方应确保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的设计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合同3应经过甲方确认。4.2画面的制作:由乙方负责制作,制作之前乙方须打印小样,经甲方确认后再行制作。4.3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广告制作、安装技术要求(含外观、颜色、尺寸、加工及安装技术标准,以施工图为准)施工,相关材料见附件,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加入合同。4.4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制作、安装广告的任何材料,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4.5乙方保证用于制作广告的板材、角钢、电器、电缆等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北京市标准。4.6广告的结构和连接设计应当合理,加工应符合技术要求,安装后的安全强度应达到抗风八级以上的要求。4.7画面的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5.1甲方的权利义务5.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画面的样稿,乙方有义务审查广告内容。5.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广告报批的相关文件。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更换广告发布内容(限于1次),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并如上述配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更换画面所产生的制作和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5.1.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5.2乙方的权利义务5.2.1乙方保证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应具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将其广告经营资质证书、本合同项下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和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存甲方,并于交存复印件时,向甲方提交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乙方保证为甲方发布的户外广告手续合法,若因乙方发布户外广告的资质、手续不合法导致广告不能正常发布或给甲方造成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合同4损失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广告费外还应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5.2.2乙方负责完成本合同广告发布期内的广告画面报批手续,未经审批合格,广告不得发布。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画面样稿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样稿的审批备案制作和安装。5.2.3乙方负责广告的施工安装、发布及后期维护等工作,保证广告的正常发布及发布效果。5.2.4乙方应承担如下质量保证责任:a.乙方须每季度将广告发布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应提供广告载体白天照片三张);b.乙方须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物及广告画面完好5.2.5乙方应每季度提供甲方广告发布的实景照片。5.2.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项下户外广告的内容、位置、规格、材料、形式等。因执行有权机关的命令、裁定、决定等所导致的变更则不在此列。5.3乙方应确保广告的发布时间。第六条广告的验收6.1乙方在广告制作、安装全部完成后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实地验收,甲方自收到书面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在《广告画面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甲方验收时发现乙方制作及安装的广告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者有明显缺陷的,甲方可以不签署《广告画面验收报告》,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按照要求整改后再行通知甲方验收。广告发布期以甲方在《广告画面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6.2甲方签字确认的《广告画面验收报告》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乙方将广告制作并安装全部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一次该广告画面的全景照片、书面通知单、报告等资料。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合同56.4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按照甲方的要求变更广告信息和画面的,变更之后的验收亦按照上述规定办理。6.5广告画面的更换:广告发布期间甲方需要更换广告信息和画面的,乙方须于收到甲方的广告画面后个工作日之内全部完成广告的制作、更换、安装等。6.6乙方有义务审查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建议甲方做出修改。第七条广告发布及维修维护7.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将广告发布载体全部安装完毕。7.2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应保证广告,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和相关设备的维护,具体要求如下:a不定期责成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查找原因,保证24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b乙方须每将广告发布情况通报乙方(乙方应提供广告载体白天照片三张)。c乙方须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物及广告画面完好,正常情况下,乙方应每年清洗画面一次;因天气或第三人原因致使广告画面有明显污浊、模糊,乙方发现后或经甲方通知后应进行清洗。第八条保密条款8.1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双方同意:a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合同6b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c除了本合同确定的应用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8.2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a已公开的信息;或b由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或c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或d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8.3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合同由甲、乙方提供给对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8.4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双方不得就此要求经济补偿。8.5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该方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8.6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规定继续有效。第九条违约责任9.1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发布本广告所需的相应资质,已经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乙方保证本广告设立、发布的审查、批准手续合法、完整,如因乙方违反本条承诺造成了甲方不能发布广告,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的违约金。9.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用于发布本广告的场地、合法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因乙方不具备上述条件而导致本广告不能正常发布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按照广告费用总额的%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3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中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合同7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9.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发布广告的,甲方仍然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广告发布费用。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广告实际发布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就超出期间,甲方还应当再向乙方支付相关广告费用。9.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不能如期发布,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违约金,同时应将延迟发布期间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延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延长广告发布期限。甲方选择延长广告发布期限的,无须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广告发布费用。9.6因乙方原因或广告发布方原因发布广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广告发布费用且要求乙方限期更正,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同意采取下列任一方式,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6.1甲方选择广告发布期限作相应顺延的,无须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广告发布费用,同时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9.6.2甲方选择不延长广告发布期限的,乙方应退还该更正期间广告发布的费用,同时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9.6.3乙方更正完毕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9.7广告发布期内,因乙方提供的广告发布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出现倒塌、脱落等情况)发生第三者责任的或被诉光污染以及任何因相邻关系等涉及第三方的主张、索赔、处罚或诉讼等,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9.8在广告发布期间,若广告设施因损坏不能正常发布,乙方应自损坏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修复完毕,广告发布期限按照因修复而停止发布天数顺延,顺延期间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广告费用。同时,乙方应将上述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告。若乙方超过日仍未修理完毕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广告发布中断期间的广告费应当退还甲方,并承担合同总额%的违约金。9.9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户外广告制作、安装、发布合同89.10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发布和更换甲方提供的广告信息和画面,若乙方延期发布或更换,应按照每日元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10天仍未发布或更换广告信息和画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逾期时间延长发布期限,并支付按照合同总价款的%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1乙方应对广告进行维护和清洁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完成工作的相应技能和资格,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所需人身意外伤害险由乙方自行投保,任何人员伤亡(包括第三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依法支付赔偿费、抚恤金及承担法律责任。9.1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书面同意或双方签定相关法律文本后,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实际广告发布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用。如甲方已经预先支付,对乙方已经收取的广告费,应当扣除实际履行应得的费用,于本合同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余款退还给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9.13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每日广告发布费用×剩余发布期限的天数×2,每日广告发布费用是指本合同第2.1款约定之广告发布费用除以天。9.14乙方应保证不得将本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