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学院: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高校做好2010年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为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国家开发银行对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及有关流程进行了更新和完善。目前,部分政策及信息系统尚在不断完善中,因临近暑假,为使我院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能够提前了解今年最新政策,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方便学生申贷,现就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贫困认定工作1、学工部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管理部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为主,教学学院协助,特别是开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时,程序为:教学学院严格审查,按照学工部统一要求和格式开具证明,学工部加盖公章,同时对所开具的证明备案登记。2、申请学生必须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各教学学院不得为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及自考类非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开具申请贷款证明。3、申请学生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各教学学院在审查学生资格时,要严格把关,开具贷款证明的学生必须为学院认定、建档并报学工部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为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出具申请证明。如因教学学院把关不严、造成非贫困生获得贷款,将在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和学生工作目标考核中扣分,并报请学院领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格式见《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4、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截止目前,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市、区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另外,河北省、福建省由农村信用社承办,北京市由北京银行经办,其他省份是否开通,暑假时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咨询。二、做好参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的准备工作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增加了学校管理的流程,学校具体职责如下:1、回执录入:录入学生的欠缴费用总额和高校账户信息,并导出回执信息,交给学生寄回学生所在县资助中心。2、就学信息变更:对本校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的管理功能。包括:新增、修改、删除等操作。3、高校账号维护:对本校账户的管理功能,包括:新增、修改、删除等操作。4、毕业确认:组织毕业学生对其个人基本信息、通讯信息、联系方式、账户信息、贷款情况等信息进行确认。5、教育部数据上报:采集每个已毕业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家庭信息、贷款信息、工作信息,按照教育部数据格式上报教育部备案。6、高校信息维护:对本校联系信息的修改维护功能。7、学费到账查询:查看支付宝返回的高校转账学费到账信息。三、做好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准备工作湖北省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拟全部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所有申请学生(除2007年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0年继续申请学生外)都必须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目前可能尚未开通,申请工作启动时将开通)上进行申请。请各教学学院将此要求提前通知到学生。为方便学生申贷、提高贷款审批通过率,有条件的教学学院可以提前组织学生熟悉网上在线申请系统或将相关操作指南印放给学生(学生可以提前到学生在线申请系统培训环境网,进行模拟操作),有关流程如下:(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1)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学生;(2)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3)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学生;(4)2007年办理贷款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只需将合同后附着的回执在学校填写完整,加盖学校公章,签字按印寄回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执需一式两份。(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1、登陆系统(培训模拟操作请登录仅供培训期间使用,培训完成后将关闭)。贷款申请启动后正式申请必须通过登录,录入申请信息。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2)点击“注册”。(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输入“毕业中学”。(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7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2、在线申请(为节省录入时间,学生可以预先填写空白申请表“样表”后,按照样表内容将信息录入到系统)(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后期通过网站或各地资助中心通知学生)。(4)打印表格。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上交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表格必须从系统导出后打印的表格,除“签字”及“资格审查情况”外,其他内容均需从网上导出后打印,不得用手工填写。3、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4、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明或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同。(贷款资格将由各地资助中心进行审查)5、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回执(一式两份)寄回当地资助中心。此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还款部分的网上操作说明将在后期通过本网站发布。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会及时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也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方式另行通知。学工部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请需要办助学借款者在离校前必须到本教学学院开出贫困建档证明,以便于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