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资本充足率数据质量现场检查操作细则前言2012年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要求商业银行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统计部设计了新资本充足率报表(BIII)报表,BIII报表共32张,其中10张为纳入1104的报送报表,其余22张为工作底稿。新资本充足率报表数量相对较多,内容相对复杂。《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11号)指出,做好监管报表填报工作是《办法》落地实施后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办法》第137条中也明确规定,各监管部门应对资本充足率进行监督检查,应包包括“审查商业银行对合格资本工具的认定,以及各类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方法和结构,评估资本充足率计量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为指导帮助各监管部门做好资本充足率报表的现场检查工作,提高并依此促进商业银行提高新资本充足率报表数据的准确性,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新资本充足率报表填报说明》,银监会特制定本《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数据质量检查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操作细则》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后续补充文件和《新资本充足率报表填报说明》制定。检查对象为适用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机构,首先应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操作细则》主要包括四个部分:资本定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每个部分又具体包括总体描述、检查要点、案例分析和调阅资料等四方面内容:总体描述是对该部分主要报表和检查重点进行简要说明;检查要点列出了每部分检查中需要重点核查的报表项目;案例分析列举了在检查中发现机构存在的常见错误;调阅资料是核查资本充足率报表数据准确性的主要依据。《操作细则》主要针对新资本充足率数据准确性进行现场检查的操作性规程,对于现场检查工作的常规性问题请参照银监会相关现场检查制度执行,关于商业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方面的评估请按照《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执行。同时《操作细则》仅针对银行按照权重法填报的新资本充足率报表,未包括内评法部分,且未覆盖《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的全部内容,如对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检查等。相关部门会应在今后监管工作实践中对《检查细则》不断总结和完善。2第一部分:资本定义一、总体描述资本定义部分共4张报表,其中2张(《G4A合格资本情况表》、《G4A-1(a)贷款损失准备情况表(权重法)》)为1104报送表,《G4A-2少数股东资本情况表》、《G4A-3二级资本工具情况表》为工作底稿,其中《少数股东资本情况表》只在合并报表口径下填报。两张1104报送表是检查的重点,应关注报送机构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级资本投资情况、资本扣除新增项目(如无形资产、递延税资产等)、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计算等内容,与其资产负债表相应项目及会计科目相核对。对于有附属公司的、已发行二级资本工具的银行机构也应检查其《G4A-2》和《G4A-3》工作底稿内容。二、检查要点G4A《合格资本情况表》[1.1实收资本可计入部分]:本项目只填报普通股股本或实收资本数额,不包含普通股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应与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的[实收资本]项目相等。[1.2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本项目不包括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相关的溢价部分,该部分应计入相应层级的资本工具中。目前,资本公积中的其他项目均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即[1.1A]=G01_[53.C]。与G41《资本充足率汇总表》中的[1.2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不应该完全相等,一般而言,如果被检查银行涉及到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化形成的净收益,那么G41中的[1.2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和本项目应该不相等。[1.5未分配利润]: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填报机构本年税后利润中应分未分部分,不需进行扣除。[1.6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3.2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5.3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以上项目在法人口径下不应该有数据,如果有数,肯定是错报。在集团口径下根据G4A-2《少数股东资本情况表》计算结果进行填列。[1.7其他]:目前只应填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金额,应与G01中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相等,即[1.7A]=G01_[58.C]。[2.1.2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除土地使用权之外的无形资产扣除已摊销部分、已提准备以及与其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该项目通常不应为零,因为商业银行的无形资产项目通常不应当全部是土地使用权,系统建设、软件购买等均可形成其他无形资产。3[2.1.6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的确定受益类养老金资产扣减与之相关的递延税负债后的净额。本项目中养老金资产不能扣减养老金负债。目前应该都没有数据。[2.1.10银行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4.1.2商业银行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以及[6.1.2商业银行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为虚增资本而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也适用对应扣除法,而不单仅限于银行间的互持。该项目重点关注银行间及银行与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相互持有资本的数额。[2.1.11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反映填报机构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在法人口径下,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对其所有符合《办法》第十二、十三条的在并表范围内的附属机构,符合《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要求、但不要求纳入并表范围的保险公司,以及符合《办法》第十五条要求不需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在并表口径下,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对其符合《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要求、但不要求纳入并表范围的保险公司,以及符合《办法》第十五条要求不需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因此,该项目法人口径下的数额应当大于等于集团口径下的数额。如果被检查银行只有保险的附属子公司,那么法人口径与集团口径相等,其余都是法人大于集团口径。该项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填列,即账面余额应减去相应的减值准备。[2.2.1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反映填报机构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应为扣除相应的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要求填报机构提供所有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及所有次级债投资的明细数据(格式附后)。[2.2.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反映填报机构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应为扣除相应的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2.1.11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2.2.1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2.2.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之和应与G41中的[6.2对未并表银行机构的资本投资]及[6.3未并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之和基本一致。可能产生差距的原因包括:(1)减值准备,G41表可能没有考虑减值准备;(2)对中国银联的投资,G41不将对中国银联的投资纳入股权投4资中计算,而G4A将对中国银联的投资作为对金融机构的投资进行处理。[2.2.3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2.1.3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与[2.2.3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之和应小于等于G01中的[22.C递延所得税资产]。之所以是“小于等于”关系,是由于(1)G01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既包括由经营亏损引起的以及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还包括不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目前的情况,不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通常是预缴税款;(2)G4A表中的项目是扣减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的净额。[2.1.3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与[2.2.3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之和大多数情况下应与G01中[22.C递延所得税资产]与[48.C递延所得税负债]之差基本一致。可能产生差异的原因包括:(1)存在不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目前通常为预交税款);(2)G4A中的商誉、其他无形资产等项目均要抵扣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因此在[2.1.3]与[2.2.3]中进行抵扣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小于等于G01中的[48.C递延所得税负债]。[2.3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3.1.1优先股及其溢价]: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3.1.2其他工具及其溢价]: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3.3其他]: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4.1.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4.1.2商业银行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4.1.3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通常不应填列数据,只有当填报机构购买了外国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的时候才会出现数据。[4.1.4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通常不应填列数据,只有当填报机构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国外金融机构发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填报机构又进行了投资的时候才会出现数据。[4.1.5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缺口]:同[4.1.4]。[4.2.1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4.3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5.1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发行的符合《办法》附5件1中二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的可计入金额。本项目按照G4A-3《二级资本工具情况表》的计算结果进行填列。集团并表口径下本项目仅包括由母公司发行的部分。2012年末不应进行过渡期打折,2013年第一季度起就应开始打折,因此2012年末的数值应当大于2013年第一季度的数值。[5.4其他]:本项目目前不应填列数据。[6.1.2商业银行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反映填报机构与其他机构明确签署互持协议而相互持有的各级资本工具或经银监会认定为虚增资本的二级资本投资。如有,应按照打折(既包括过渡期打折也包括临近到期日打折)后的金额进行填列。[6.1.3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反映填报机构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包括被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不合格资本工具。其中,对于持有未并表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工具,如该二级资本工具在计入被投资机构二级资本时有接近到期日而打折的情况,填报金额为二级资本工具折后可计入金额。不合格资本工具按实际可计入被投资金融机构资本的部分进行填报。如果被投资机构不区分三级资本,但银行对其持有普通股和次级债投资,则按照普通股和次级债所属的资本层级进行扣除。根据明细表进行检查。[6.1.4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反映填报机构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在法人口径下,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对其所有符合《办法》第十二、十三条的在并表范围内的附属机构,符合《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要求、但不要求纳入并表范围的保险公司,以及符合《办法》第十五条要求不需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在并表口径下,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对其符合《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要求、但不要求纳入并表范围的保险公司,以及符合《办法》第十五条要求不需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因此,该项目法人口径下的数额应当大于等于集团口径下的数额。[6.1.5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缺口]:反映填报机构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