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613号(共一册,第一册)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1目录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2评估报告摘要..........................................3评估报告正文..........................................5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5二、评估目的................................................11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1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2五、评估基准日..............................................13六、评估依据................................................13七、评估方法................................................15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2九、评估假设................................................25十、评估结论................................................26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8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9十三、评估报告日.............................................30评估报告附件.........................................31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和未来经营预测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3评估报告摘要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评估目的: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提供价值参考。评估对象: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流动负债。评估基准日:2013年9月30日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结论如下: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9月30日,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717.83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3,334.5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6,383.28万元(账面值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3年12月26日出具中汇会审[2013]3048号审计报告),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5,058.95万元,增值28,675.67万元,增值率449.23%。重要提示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4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9月29日。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5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正文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3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一)委托方概况1.企业名称: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灵信息”)2.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5幢3.法定代表人:洪爱金4.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0万元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光纤通讯设备,数据接入设备,视频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光端机、光通讯设备(限光分路器)、协议转换器;视频通讯设备、数字电视设备的生产;集成电路、通讯设备及零部件、办公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6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7.历史沿革: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在杭州初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玄战电子有限公司和何军强等16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总股本为3,000万股。初灵信息于2009年8月24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10800000074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1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2年5月初灵信息以总股本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二)被评估单位概况1.企业名称: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得”)2.法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002号深圳市数字技术园B1栋三楼A区1号3.法定代表人:雷果4.注册资本:人民币2458.7784万元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6.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售后服务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7.成立日期:2003年1月3日8.历史沿革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陈阳、王站魁、周秀梅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陈阳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王站魁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周秀梅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公司于2003年1月3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7440301210362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成立后股东陈阳于2008年更名为雷果,并经过了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雷果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雷波出资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车新奕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叶春生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贺晞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陈默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根据公司2011年9月19日股东会决议和2011年9月20日股权转让协议,雷果、雷波、贺晞、叶春生、车新奕、陈默分别将其持有公司2.6667%、1.0667%、0.2222%、0.2222%、0.2222%、0.0444%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悦享兴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雷波将其持有公司0.5%的股权转让给郭小菊。同时,根据公司2011年9月23日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2,088.888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杭州麦田立家泓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本次增资业经深圳华勤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深华勤验字[2011]019号验资报告。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8.8888万元,其中:雷果出资1,146.666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4.8936%;雷波出资448.666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4787%;贺晞出资95.55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745%;叶春生出资95.55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745%;车新奕出资95.55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745%;陈默出资19.11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149%;郭小菊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787%;深圳市悦享兴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88.88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553%;杭州麦田立家泓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8.88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553%。公司已于2011年10月9日办妥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公司2012年5月8日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2,088.8888万元增加至2,209.057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合肥同安创业投资基金行(有限合伙)认缴76.9581万元,由深圳市同威稳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缴32.9846万元,由深圳市悦享兴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缴5.1136万元,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