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州市网络文化季标识征集启事一、征集时间二、创作要求1.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能够反映苏州市网络文化季宗旨,并体现苏州城市特点。2.图案创意出色、内涵丰富、色彩明快、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能够准确体现互联网时代特色。3.图案须标明:“苏州市网络文化季”或“SuZhouCyberspaceCul-turalSeason”字样。4.图案总体应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5.作品的`延展通用性强,便于缩放,适用于展览、宣传资料、衍生纪念品等载体,便于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制作。6.作品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7.作品须为原创,不得对他人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评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相应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三、投稿要求1、应征者提交A4规格(210*297MM)全彩稿2份(手绘、电脑绘制均可)。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2、请将应征作品、报名表及著作权承诺书(可在2015苏州市网络文化季相关活动主题页面自行下载并打印签名)邮寄或投送至:苏州市委宣传部网络新闻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17层,邮编:215004),并请在邮件信封上注明:“应征苏州市网络文化季标识”字样。3、苏州市委宣传部视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为有效作品,有效作品方可参加评选。四、作品评选苏州市委宣传部将邀请苏州市美术家协会、苏州市平面设计师协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入围作品和中标作品。五、奖项设置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将设入围奖10个,中标奖1个,评奖结果将于10月下旬2015年苏州市网络文化季闭幕式上公布,并向获奖者授予获奖证书。六、应征作品的权属应征者须认可,其应征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全部归苏州市委宣传部所有。苏州市委宣传部有权决定是否最终使用,有权要求作者或委托第三方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获奖税金由创作者自行承担。活动详情可登陆查阅。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