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餐厨废弃物处理合同最新4篇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餐厨废弃物处理合同【第一篇】甘肃省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是如何进行的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甘肃省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划,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加工废料、过期、变质食品以及废弃动植物油脂。第四条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餐厨废弃物2/9处理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处理的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农业、卫生、环保、公安、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第五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必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工艺选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技术的开发、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和工艺改良,促进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依照各自法定职能权限,及时予以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第七条各市、县(市、区)餐厨废弃物实施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3/9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区域统筹的模式,规划建设区域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第九条餐厨废弃物处置处理设施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第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限组织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和收集运输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和收集运输体系的建设和运营。第十一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要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第十二条餐厨垃圾的收集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将餐厨废弃物与其它废弃物分类贮存。第十三条根据餐厨废弃物产生量,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备符合标准的相应容积及数量的专用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清洁完好及正常使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第十四条收集容器应定点存放,不能放置于食品加工和储存区域,也不得影响到环境卫生。4/9第十五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协议必须明确收集时间、地点与相关要求。第十六条餐厨废弃物运输单位必须具备从事城市垃圾运输作业的资质。拥有相当规模的专业运输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特种车辆标准,具备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漏、自动装卸等功能。第十七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考核评价,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联合查处。第十八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者以其它方式随意倾倒;(二)禁止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集、运输、处置。(三)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饲喂畜禽或加工生产作为畜禽饲料;(四)禁止将废弃动植物油脂或者利用其加工的产品用于食品生产。(五)禁止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5/9(六)禁止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餐厨废弃物处理合同【第二篇】乙方:为保证二期装修工程顺利进行,今管理中心与等人签定以下协议:一、甲方将二期物业装修产生的垃圾交乙方清理,不再委派他人。二、甲方提供电梯作为重要运输工具,不向乙方收取电费和设施使用费。三、乙方负责从装修单位住宅中将装修垃圾清运出小区,并运往镇委允许弃放的地区,运费由乙方支付,弃放垃圾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四、在清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操作。若乙方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五、乙方负责清洁由于清运垃圾造成的不洁区域。六、清运费定为每建筑面积一平方米2.5元(2.5元/m2),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七、甲方每户装修单位进场时,即支付乙方应收此户装修垃圾清运费的半数给乙方,待完工验收后再支付剩余的清运费给乙方。八、以上条款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9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餐厨废弃物处理合同【第三篇】乙方: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负责将甲方的废弃物管理规定传递到乙方,并监督乙方的废弃物处理情况。甲方有权进行跟踪检查。若乙方对废弃物运输、处置不当,甚至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废弃物清运资格。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将废弃物及时运输到合理合法的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卸放。2、尽量使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3、确保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尾气、噪声及冲洗水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机动车的排放标准;车辆进入现场减速慢行,不鸣喇叭,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进场后如有泥浆、渣土等污物,清洗后退场。4、在废弃物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5、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及对环境造成污染;运输粉状废弃物时,用密闭容器或覆盖严实,防止遗洒,必要7/9时,有环卫部门的准运手续;运送流质和化学品废弃物时,包装严实,防止遗洒、渗漏;流质废弃物容器开口朝上,不得有残留废液外泄。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7、协议作为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餐厨废弃物处理合同【第四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一、废物名称、收费标准:二、包装与贮存:甲方要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与状态妥善选用包装物,包装后的危险废弃物不得发生外泄、外露、渗漏、扬散等可能污染现象,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运,因此给乙方造成的车辆、人员费用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合同期内危废及包装物不得随意弃置,甲方先自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全暂存;凡属于本合同内的危废,甲方须将危废连同包装物全部交由乙方处置,不得另行处置。三、提货要求:甲方所产生的危废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托8/9运,甲方必须把产生废物的名称、数量如实地提供给乙方,并且甲方应协助乙方对危废进行装车。四、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因生产故障或不可抗拒原因停顿,应及时通告另一方,以便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每次完成对甲方废弃物接收后,凭双方确认的废弃物处理交接单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废物处置费,逾期则以处置费的2‰按日支付滞纳金。六、乙方责任:乙方是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的危险废弃物经营处理单位,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并符合国家环保部门规定及甲方环保规定,由于乙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环保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必须向甲方出示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七、甲方责任: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资质做任何经营项目,如竞标、买卖等;甲方在交给乙方的危险废物中不得夹带本合同范围之外的有名称或无名称的废物,尤其不能夹带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危险废物,否则,因此造成乙方运输、处理处置危废等相关环节出现各类安全事故和人生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9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