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23年技术部保密工作计划_职业技能鉴定总结【4篇】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下面是网友分享的“2023年技术部保密工作计划_职业技能鉴定总结【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技术部保密工作计划【第一篇】申报拨付程序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7日向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办班备案申请,并提交《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附表5)、《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附表6)和授课计划表。2、定点培训机构在技能鉴定前7个工作日内,将经备案的《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报送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4)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发票复印件;(5)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2/20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1)培训鉴定费发票;(2)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5、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定点培训机构和申请人。6、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和订单培训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班。具体办班及补贴申领拨付程序参照上述有关程序执行。申请材料中须提供学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四、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一)补贴标准1、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杭创业或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每人800元的补贴。其中杭州户籍3/20的学生取得syb培训、创业实训合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2、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200元、800元和800元的补贴;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次月起18个月内,在杭成功开业并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后续服务补贴;参加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再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600元的补贴。(二)申报拨付程序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7日向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办班备案申请,并提交《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和《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2、定点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结业后5个工作日内将学员的《创业计划书》、考勤表等有关资料报送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审核。(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3)相关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4)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4/20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复印件)。(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3)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5、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定点培训机构。五、生活补贴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一)补贴标准1、劳动预备制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可申请培训期间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补贴。2、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培训期间生活补贴,每年可申请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最高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二)申报拨付程序(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3)授课计划及考勤表;(4)享受补贴人员身份证和《就业援助证》复印件(劳动预备制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5/202、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培训机构,并由培训机构及时发放给个人。六、创业导师补贴奖励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一)补贴奖励标准创业导师每结对1名大学生或1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创业阶段指导服务的,按照每人(或每团队)2000元的'标准给予综合性补贴;每指导1名大学生(或1个大学生创业团队)在工商注册开业1家企业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8000元的绩效奖励。创业导师提供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开展的专项服务的,给予每人每次500至1000元的补贴。(二)申报拨付程序创业导师综合性补贴由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根据创业导师结对情况每半年进行审核发放;创业导师绩效奖励由创业导师提出申请,并附结对协议、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报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人员。七、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就业绩效奖励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一)奖励标准6/20对定点培训机构在技能培训后6个月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的,给予培训机构每班次培训补贴总额10%的奖励;培训后就业率每提高10个百分点,奖励的比例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对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经批准开展的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奖励标准在普通培训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同一个培训机构当年就业绩效奖励总额最高为10万元。(二)申报拨付程序(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3)就业人员相关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由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初审核定奖励额度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有关单位。八、其他(一)定点培训机构的申请认定和管理按照我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认定培训项目以外的就业再就业培训,以及非定点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就业再就业培训,须事先报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二)本办法所涉及的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收费原则上不得超出《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中的规定项目和标准,对培训费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培训费用核定补贴标准。开展规定项目以外的培训或开展定向、订单培训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由市劳动保障部7/20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公布。(三)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四)本办法由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五)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在2009年7月1日前已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开班备案的人员仍按原有政策执行。--技术部保密工作计划【第二篇】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2002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为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进行考试、考核,认定其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8/20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州(地、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级的职责对职业技能鉴定进行管理。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管理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盛州(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和提供技术服务。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经初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在同一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初级职业资格鉴定。经中级技能培训或者中等专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满两年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中级职业资格鉴定。经高级技能培训或者高等专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或者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名次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技师职业资格鉴定。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9/20有特殊贡献或者技术专长的劳动者,经单位推荐或者个人申请,可以提前或者越级申请职业资格鉴定。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国家对申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事国家和省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和实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的职业(技术)院校的学生,应当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其他劳动者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用人单位招用需持证上岗工种的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取;对无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本省需持证上岗的工种,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从事国家和省规定应当持证上岗工种的在岗人员,在本条例施行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除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发布招聘职业技能人员的信息时,应当注明对应聘人员职业资格的要求。需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应当向盛州(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鉴定。10/20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资料:(一)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二)本人身份证件;(三)本人资历和能力水平证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依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费用。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中提龋国家题库中没有的,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拟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申请对应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免予理论考试。鉴定结果应当自鉴定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布并通知申请鉴定人,申请鉴定人可以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查询。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到查询之日起五日内给予答复。申请鉴定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理论考试或者操作技能考核单项合格的成绩,有效期限为二年。未合格的项目,申请鉴定人可以在二年内申请补考。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11/20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三)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对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应当实行岗位与待遇相结合的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以鉴定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