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土石方工程安全交底单位工程名称:交底时间:200年月日分项工程作业内容土石方工程的开挖和回填部位交底人作业班组班组负责人交底内容: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疏松及倾坍的可能或者支撑走动现象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及时处理险情;险情未排除不得进行施工。4、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5、每天及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体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6、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米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7、严禁挖神仙土,必须按规定要求放坡。8、使用水泵抽水时,不许有人站在水中。9、用手推车装土时,前后车距平地不低于2米,下坡不能小于10米。10、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安全要求及工序规程进行操作,严守劳动纪律,不得有违反规程的行为发生。11、严禁私接电源和改变电源设施,否则后果自负。12、操作人员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脚上班。13、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时,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补充作业指导内容接受交底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