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保监会陈文辉副主席在保险资金运用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会议的讲话原文(20180129)第一部分一、以“1+4”系列文件为总抓手,引导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一)治乱象、防风险、补短板、服务实体经济1.及时刹住风险累积蔓延势头,大力整治市场乱象,开展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暂停市场准入,治理股东虚假出资,稳妥有序清退违规股东股权。2.完善保险产品管理,从业务精算、产品期限、市场行为等方面规范万能险产品,引导产品设计回归风险保障主业。果断停止非寿险投资新业务试点。3.积极稳妥处置重点问题公司风险,派驻监管工作组,及时从整顿保险业务、调整资产结构、增加流动性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4.坚持疏堵结合,积极引导保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在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养老产业发展、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二)保险资金运用1.着力治乱象并及时弥补风险漏洞和制度短板针对举牌问题,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股票投资和举牌监管,对股票投资实施分类管理,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机构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2针对境外投资问题,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投资有关政策,限制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投资,规范保险机构内保外贷业务,提高投资能力要求。稳妥处置重点公司风险,密切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及时采取一系列措施,缓解流动性风险,维护市场稳定。2.把防风险摆放在突出位置,保持从严从紧监管态势推进资产负债权利硬约束。研究拟定《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已征求一轮行业意见,并进行多轮测试和有关培训等工作,于2018年起开始试运行。开展风险排查专项整治。针对合规风险、监管套利、利益输送、资产质量等问题,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罚。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对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的内控要求。与财政部联合发文,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规范保险资金参与地方政府债务。强化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业务监管。建立股权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强化对保险机构、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的非现场监管,完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事后监管机制。严明去通道要求,通过研究修订委托投资办法,进一步明确委、受托人职责,禁止开展通道业务。二、当前保险业初步呈现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变化3在保险资金运用上,资产配置更加多元,结构更加合理,投资收益稳步增长,投资运作更加稳健审慎截至2017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4.9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1.42%。2017年,保险资金实现投资收益8352.13亿元,资金收益率5.77%,较去年同期上升0.11个百分点。资产配置中,银行存款1.93万亿元,占同期资金运用余额的12.92%;债券5.16万亿元,占比34.59%;股票1.08万亿元,占比7.26%;证券投资基金0.75万亿元,占比5.04%;长期股权投资1.48万亿元,占比9.9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0.86万亿元,占比5.74%;基础设施投资计划1.27万亿元,占比8.51%;集合信托投资计划1.14万亿元,占比7.6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0.23万亿元,占比1.55%;投资性房地产等其他投资0.65万亿元,占比4.36%。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上,力度持续加大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农业保险为2.13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79万亿元。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16000余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306亿元。2017年,以服务“一带一路”为重点,政策性信用承保金额突破5000亿美元。以投资债券和股票等方式为实体经济直接融资超过7万亿元,支持“一带一路”战略投资规模达8568.26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投资规模分别达3652.48亿元和1567.99亿元;支持清洁能源、资源节约与污染防治等绿色产业规模6676.35亿元。2017年末,保险资金累计通过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4资计划等产品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2.08万亿元。国寿资产积极参与降杠杆和债转股、混合所有制改革,泰康资产参与中广核核电项目、华泰资产参与大飞机等项目,成效较好,得到社会评价积极。第二部分深刻反思过去一段时间保险业和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看到行业积极变化的同时,我们必须深刻反思过去一段时间行业存在的问题。做好保险工作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定要充分揭示问题和风险。只有把问题和风险揭示清楚了,外界才会对行业有信心。一、股东乱象及公司治理失效二、资本不实和股东占款三、激进经营和高风险偏好四、资产负债管理理念缺失五、违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六、非理性举牌和跨境并购七、层层嵌套和底层资产不清八、对财务投资和控股投资的认识不清九、守法合规意识淡漠十、考核激励机制扭曲一、股东乱象及公司治理失效5有的保险公司股权结构复杂,部分股东通过多层交叉持股或代持股,代为行使股东权利等协议控制,将看似零散的保险公司股权积少成多,实质上构成了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合并后的关联方持股比例远超监管上限,并最终形成实际控制人。一些投资性公司成为保险公司股东,往往也只是初始接口,其背后还牵涉一系列其他投资性公司和个人,由此形成树状发散,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有的嵌套10层甚至更多,其隐藏的股东不得而知。有的保险公司直接由大股东或其委派的人员控制。这些大股东深度控制公司的投资决策权、财务管理权、项目控制权和人事任命权等关键权利,通过各种手段绕开“三会一层”违规运作,大搞“一言堂”,凌驾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之上。个别股东入股保险公司时,报送虚假材料,骗取行政许可,持续对公众披露虚假信息。二、资本不实和股东占款个别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保费收入形成的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虚增资本,置监管规则于不顾,导致偿付能力监管失效。个别公司人为操纵偿付能力,调整特定时点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如通过资产临时出表,通过平台公司掩盖资产真实状况,偿付能力监管可能如马奇诺防线般被绕过。个别公司将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转移至平台公司或个人公司,截留、挪用、转移保险资金,投资商业住宅等。个别公司擅自超售投资型业务,隐匿资金、脱离监管,个别股东6占用、挪用保险资金。三、激进经营和高风险偏好有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把保险公司异化为融资工具,把保险资金作为投资工具,形成“激进产品、激进销售、激进投资、虚增资本”的高杠杆高风险的恶性循环。有的公司战略和定位背离保险主业,脱离保险保障功能,热衷于短和快的发展模式,集中发展短期高现价产品,迅速做大规模聚拢资金,甚至粉饰其偿付能力和经营数据。有的保险公司无视保险业经营发展和保险资金运用客观规律,为获取高收益,一再倒逼资产端提升风险偏好,甚至孤注一掷、铤而走险。四、资产负债管理理念缺失个别公司认为,保险可以源源不断、永无止境地进来,根本没有成本、收益、期限,现金流管理等基本经营理念,根本没有资产负债匹配的基本管理意识。有的保险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只负责保险业务,投资、资产负债匹配等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失职渎职。有的公司明知故犯,心存侥幸心理,利用高现价产品冲规模、抢市场,市场形势变了、现金流不足了、流动性风险暴露了,才恍然大悟。有的公司缺乏资产负债管理必要的能力和技术,为获取高收益,盲目把资金投向不动产、未上市股权、信托产品等低流动性资产,加7大资产负债管理难度。五、违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个别保险公司与非保险股东作为一致行动人开展举牌上市公司和跨领域并购,以大股东意志为导向,将保险资金盲目投资到一些毫不相干的行业。有的公司关联交易真实比例长期高于监管比例,保险资金被投向实际控制人的非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沦为低成本融资平台和风险最终承受者。有的公司通过信托、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将资金投向股东关联方,变相占用保险资金。有的公司利用未上市股权、不动产、基础设施等另类投资,向有关机构或个人输送利益,产生道德风险。六、非理性举牌和跨境并购有的公司无序举牌,操控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横冲直撞、快进快出,不顾金融业基本定位,冲击实体经济,引发社会激烈争议。有的公司无视风险,大肆跨领域并购不熟悉、不相干的公司,盲目跨市场参股控股其他金融机构,不顾中国现实国情和社会公众接受程度,把保险资金异化为真正的“险”资。有的公司无视规矩,盲目开展大额跨境并购、跨境资金转移,利用内保外贷加杠杆放大风险,游离于境内监管之外,危害金融市场稳定和国家安全。七、层层嵌套和底层资产不清8有的保险机构将资金投向信托计划、银行理财、私募基金等产品,再由信托、银行等将这些资金投向其他基础资产,难以穿透监管,增加了杠杆,减少了透明度、加大了风险,模糊了资金的真实投向,掩盖了风险的真实状况,很容易成为有毒资产。个别保险公司在嵌套过程中不断加杠杆,循环放大风险,危及保险资金安全。个别保险公司利用金融产品嵌套和通道,设立平台公司,形成资金池,掩饰最终底层资产,隐匿资金真实去向,达到违法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目的。八、对财务投资和控股投资的认识不清有的公司对保险资金的负债属性、安全属性认识模糊,以为什么都能投,不满足于以收益为目的的财务投资,铤而走险,以控股投资方式投资一些毫不相干的企业。少数公司热衷控制股权,为达到控制目的,不计成本、不惜代价,出现了很多“匪夷所思”的投资行为,甚至与被投资公司管理层发生激烈冲突。九、守法合规意识淡漠有的公司运用“假委托”形式变相自行开展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有的公司以投资顾问形式“转委托”,不履行主动管理职责,规避监管要求,打“政策擦边球”,抱有侥幸心理。有的公司漠视法律法规、违规开展重大股权投资、长期超比例投资、偿付能力不足情况下开展高风险投资、直接投向商业住宅等。9有的员工存在股票投资“老鼠仓”,内部交易等行为。十、考核激励机制扭曲有的公司激励制度只注重短期投资收益,不注重合规、风险和资产负债管理,导致投资行为过度偏向短期超额收益,放大风险。有的公司的高管盲目追求百万甚至千万的高薪酬、高奖励,不以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为导向,以牺牲国家利益和行业长远利益为代价,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个别公司为了业绩,不当创新、过度创新,为了创新而创新,甚至为恶意套利而创新。有的保险产品与保险无关,却败坏保险声誉;有的资管产品使原本简单的交易结构复杂化,雁过拔毛、过路收费。第三部分当前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的形势“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保险行业一定要在系统总结问题的基础上,深刻吸取教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当前,保险业进入新时代,保险资金运用既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外部环境,又需要面对严峻的风险挑战,我们在进一步坚定信心的同时,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牢牢把防范风险放在首位。一、党中央为保险业和保险资金运用指明了发展方向二、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稳中趋好,外部发展环境总体有所改善10三、保险业面临转型发展的机遇期四、当前需要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突出风险一、党中央为保险业和保险资金运用指明了发展方向一个时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全面系统论述,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党中央对经济金融规律的深刻把握和总书记对金融发展规律的深邃思考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金融发展的基本经验,也是新时代新矛盾对金融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对于我们开展保险及保险资金运用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一)要系统深入理解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要求1.金融要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2.金融要找准方向,从国家战略大局出发。3.金融要稳中求进,把防范风险作为首要工作。4.金融要深化改革,着力疏通渠道,降低成本。5.金融监管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6.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二)要把中央的要求转化为保险业和保险资金运用具体实践1.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2.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3.始终把防范和化解风险放在首要位置。二、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稳中趋好,外部发展环境总体有所改善11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