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方式第五章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方式第一节信用证概述第二节信用证的开立第三节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第四节信用证种类及作用第一节信用证概述一、信用证的含义二、信用证的特点三、信用证的当事人四、信用证的业务流程一、信用证的含义•开征行应申请人的申请,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二、信用证的特点•1.开征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独立的契约;•3.信用证业务是纯粹的单据业务。三、信用证的当事人•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开证申请人是向银行提交开立信用证申请书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它一般为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进口商。•2.开证行(IssuingBank)•开证行是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3.受益人(Beneficiary)•受益人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的、授权使用和执行信用证并享受信用证所赋予的权益的人,受益人一般为出口商。•4.通知行(AdvisingBank)•通知行是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的银行。三、信用证的当事人•5.议付行(NegotiatingBank)•议付行又称押汇行,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6.付款行(PayingBank/DraweeBank)•付款行又叫承兑行、受票行。付款行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并授权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的银行。•7.保兑行(ConfirmingBank)•保兑行是应开证行或信用证受益人的请求,在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之外的对信用证进行保证付款的银行。保兑行要在信用证上加列“保兑”文句。•8.偿付行(ReimbursingBank)•偿付行是指信用证的清算银行。偿付行是受开证行指示或由开证行授权,对信用证的付款行,承兑行、保兑行或议付行最后进行清算付款的银行。四、信用证的业务流程信用证业务流程说明:•①出口商和进口商订立销售合同,在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②进口商(申请人)填写开证申请书,请求开证行开立信用证。•③开征行根据进口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的开证条件,同意为其开立信用证并递送信用证至出口人所在国的通知行•④通知行(或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验证并及时通知受益人(出口商)领取信用证。•⑤出口商(受益人)审查信用证并依据信用证的内容备货,并在有效期内装运货物、领取货运单据。•⑥出口商(受益人)把货物相关的单据一次性的提交给指定银行(通知行、议付行)。信用证业务流程说明:•⑦通知行或议付行验单并付款•⑧通知行或议付行向开证行或指定付款银行传递单据索偿货款。•⑨开证行或付款行再次验单,若完全相符则偿付货款给通知行或议付行。•⑩开证行付款行将单据按照它与预先的偿付协议交单给进口商(申请人),要求付款取单。•⑪进口商(申请人)按照预先的偿付协议偿付单据款项给开证行,提取单据。•⑫进口商(申请人)将提单或其它货运单据交给当地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取货物。第二节信用证的开立一、进口商申请开证二、开证行开立信用证三、信用证的主要内容一、进口商申请开证•申请步骤:•1、申请人填制开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第一部分(正面)是开证申请人对开证行的指示;•第二部分(背面)规定开证申请人和开证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开证行审核申请人的开证条件。•(1)开证行对开证申请人的审查•①审查开证申请书;•②审查开证申请人的资信情况;•③查验进口开证应提供的有效文件。•(2)落实开证抵押•①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或抵押物;•②以出口信用证做抵押;•③凭其他银行保函。•(3)信用证的修改•①申请人提交信用证修改申请书;•②银行审查并受理。•(4)开证行注销信用证、清退保证金。二、开证行开立信用证•信用证的形式•1、信用证的信开本•信开本是指开证行采用印就的文本格式的信用证,开证行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制完毕后以航空邮件方式传递给出口商所在国的通知行。•2、信用证的电开本•电开本是指开证行使用电报、电传、电子信息等各种电讯方法将信用证上的条款传递给通知行。•(1)简点开本•开证行以电讯手段只将信用证的主要条款(如信用证的种类、金额、有效期等)传递给通知行,然后将载有详细内容的信用证以航空邮件的方式邮寄给通知行。•(2)全电开本•是指开证行将特定信用证是全部内容(条款)以电讯方式传递给通知行。全电开本信用证内容完整,具有法律效力,出口商能够安心备货装运,并能到议付行交单议付货款。•(3)SWIFT信用证•“SWIFT”是全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的缩写。该组织设有自动化的国际金融电讯网络,供成员银行进行外汇交易、证券交易或办理托收、信用证业务。三、信用证的主要内容•1.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它包括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的编号(L/CNo.);开证日期;信用证的金额;有效期和开证地点;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开证行和通知行名称等。•2.对单据的要求。•出具哪些单据要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需要,信用证中应作具体规定。常见的单据有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提单,保险单,商检证等。•3.对汇票的要求。•包括:汇票的出票人、受票人、受款人、汇票金额、汇票期限等。三、信用证的主要内容•4.对货物的要求。•主要包括对货物的描述:规格;数量(重量);单价;包装;价格条件等内容。•5.对运输的要求。•主要体现在航运项目的说明,包括有装运港、卸货港、运输方式、是否分批装运、是否可转运等。•6.对其它的要求。•主要包括有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人的保证条款、保证行的保兑文句、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电报电传密押、索汇方式、寄送单据的条款、使用跟单信用证惯例的声明等。第三节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一、信用证的审核二、信用证的修改(改证)三、信用证的结汇一、信用证的审核•(一)通知行的审证重点•1、政治性、政策性审核•(1)进口商与我国出口商有无贸易往来关系?开证行与本行有无联行业务。•(2)信用证上业务政治上限制文句。•(3)是否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条款相符。•(4)使用的货币、记账方式、结算方式是否符合国际有关协定的规定;是否符合我国外汇管理规定。一、信用证的审核•2、开证行资信状况审核•主要审查开证行的业务开证资质、信用、经营作风、资金实力、所在国政治经济形势。如果以上内容不符合要求,处理办法有三个:一是退回信用证,不接受通知行义务;二是要求开证行加列有关可靠的大银行作为保兑行;三是要求修改信用证,进行分批装运分批收汇方法。一、信用证的审核•3、信用证真伪和密押的审核•(1)信用证的性质(是不是可撤销信用证)和真伪的审查;•(2)信用证正副本号码是否一致;•(3)来证货币是否为可兑换货币;•(4)偿付路线是否合理;•(5)条款之间、单据之间的要求是否存在矛盾;•(6)来证是否生效。•(7)SWIFT电开信用证的密押是否相符,信用证上的印鉴是否真实。一、信用证的审核•4、保兑文句和限制性条款的审核•为了保证收汇安全,开证行应在信用证上明确写明“保证付款”或“承担第一付款责任”的责任文句。•另外,还要审核开证行或保兑行或付款行对付款责任,是否加列了限制性文句。一、信用证的审核•(二)出口商(受益人)的审证重点•1、对信用证本身有关说明的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信用证的种类、使用的货币、金额、单价与总值等是否与贸易合同相符。•2、对信用证有关货物记载的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货物名称、品质、数量、包装以及唛头等方面的要求与贸易合同的规定是否相符;装运期、装运港、运输方式、可否分批装运与转运等与贸易合同的规定是否一致。一、信用证的审核•3、对信用证上有关单据要求的审核•对单据审核的主要内容:信用证中要求提供的单证种类和份数以及缮制方法等进行细致审核,如发现不正常规定,譬如对方要求商业发票或原产地证明书须由第三国签证以及提单上的目的港后面指定卸货码头等字样,都要慎重对待。一、信用证的审核•4、对信用证上其他条款和特殊条款的审核•信用证一般是制式文本,印就了基本内容,但要对信用证的空白处和边缘处的文句和戳记应特别注意,这些内容往往是对信用证内容的补充或限制,稍不注意将会给自己造成被动和损失。因此,对信用证这些特殊要求条款,如果不能做到或者是不合理要求要及时提出修改。二、信用证的修改(改证)•如果发现信用证内容与贸易合同规定的内容严重不符,且我方经与以上相关部门协商后又难以办得到,出口商应立即电告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申请改证。如果修改护的信用证内容我方仍然不能接受,应继续坚持要求对方改证,直至信用证的内容与贸易合同内容完全相符后才能发货,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提出修改信用证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当信用证需要修改的地方不止一处时,出口商应尽量一次性全面提出,以节省时间和费用,也避免进口商不配合。•2、对开证行开来的修改通知出口商只能选择全部接受或全部拒绝,不能选择一部分内容接受而一部分内容拒绝,因此,应全部退回再修改。•3、如果出口商没有明确表示是否接受修改通知书,则原信用证对出口商继续有效。三、信用证的结汇•(一)信用证条件下的结汇方法•1、收妥结汇•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国内议付行收到出口商送交的、经审核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合格的单证寄往国外的开证行(或付款行)索取货款,待国外银行通知货款已付,国内议付行也已经收妥入账,议付行才按照当日外汇汇率,将货款折算为人民币,交付出口商(收款人、受益人)或存入其人民币账户。•2、抵押结汇•抵押结汇又称买单结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议付”。是指国内议付行(通知行)审单无误后,按照出口商的要求,在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后买下单据,然后将余下款项垫付给出口商。•3、定期结汇•定期结汇是指国内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或开证行)索款所需要的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结汇的期限,待期满后,银行主动将票款支付给出口商。•(二)信用证项下处理单证不符的方法•1、表提•表提又叫“表盖提出”、“凭保议付”。当出口商因单证不符而无法正常结汇时,应主动向议付行书面提出单证不符点。议付行通常要求付款人(即进口商)出具担保书,以表示愿意接受单证不符点内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表提流程图:出口商付款行(开证行)进口商议付行(通知行)②书面提出单证不符点①协商单证不符点③担保书③出具担保书④信用证、全套单证、不符点、担保书•2、电提•电提又叫“电报提出”。当出口商因单证不符而无法正常结汇时,出口商委托议付行向国外开证行拍发电报,列明单证不符点的内容,开证行在征求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同意后,再复电议付行表示接受不符点,这时议付行方能将全套单证寄出给付款行或开证行。电提流程图:出口商付款行(开证行)进口商议付行(通知行)②书面提出单证不符点①协商单证不符点③电报电传不符点④征询对不符点的意见⑤同意接受不符点⑥全套单证寄出•3、跟单托收•如果出现单证不符,议付行又不愿意“表提”和“电提”,或者是开证申请人、开证行不同意“表提”和“电提”,此时,出口商只能采用跟单托收方式收回货款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表提”、“电提”,还是跟单托收,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都将失去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所做出的付款保证,从而使出口收汇由银行信用变为商业信用了。附:信用证及单证常见不符点•1、信用证过期;•2、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3、受益人交单过期;•4、运输单据不洁净;•5、运输单据类别不可接受;•6、没有“货物已装船”证明或注明“货装舱面”;•7、运费由受益人承担,但运输单据上没有“运费付讫”字样;•8、启运港、目的港或转运港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符;附:信用证及单证常见不符点•9、汇票上面付款人的名称、地址等不符;•10、汇票上面的出票日期不明;•11、货物短装或超装;•12、发票上面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符;•13、发票的抬头人的名称、地址等与信用证不符;•14、保险金额不足,保险比例与信用证不符;•15、保险单据的签发日期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不合理);•16、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附:信用证及单证常见不符点•17、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18、各种单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