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信用卡真是烫手山芋吗每年8月底、9月初都是各大院校新生入校的日子,也是各银行信用卡在校园中大打营销战的热闹日子。但今年的情形却与以往大相径庭:既看不到银行信用卡推销人员的身影,也见不到花花绿绿的信用卡宣传广告。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景象,源于7月份银监会出台的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其中对大学生信用卡进行了规定和限制:不得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对于已满18周岁但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及其偿还能力,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还款责任,否则不得发卡。事实上,对于向大学生这一族群发放信用卡,业界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有银行看好其潜在市场,并将之作为培养客户的重要途径;也有银行出于风险的考虑对这项业务采取敬而远之或者观望的态度。大学生信用卡市场究竟是“美味的蛋糕”还是“烫手的山芋”?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从事金融研究的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窦尔翔博士。记者:对于监管部门叫停大学生信用卡,您是怎么看的?窦尔翔:违约率高是大学生信用卡停办的主因。近年来,信用卡在我国的消费成加速趋势,但与此同时,违约率也逐步上升。根据前几日央行发布《2009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二季度我国银行信用卡发行量增速同比大幅下降五成,而信用卡坏账较第一季度增加8.03亿元。大学生信用卡的风险也在不断累积。为了防范信用卡风险的加重,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事实上,通知出台前后,招商银行(15.27,-0.60,-3.78%)、中信银行(5.54,-0.22,-3.82%)以及广发银行和兴业银行(33.92,-1.70,-4.77%)等多家银行,就已陆续停办了大学生信用卡。建行、中行、工行等虽未全面停办,但却提高了大学生信用卡办理门槛,甚至将授信额度从几千元降到几百元。我认为,眼下监管部门提示银行警惕大学生信用卡风险无疑是正确和及时的,但因此将一部分学生排除在信用卡大门之外令人遗憾。至于有些银行索性“一刀切”停办大学生信用卡,则是一种因噎废食的做法。鉴于庞大的市场需求和银行防范风险手段不断增强,我相信这项业务还会卷土重来。记者:为什么您仍然看好大学生信用卡市场?和传统的助学贷款模式相比,信用卡有哪些优势?窦尔翔:对于之前银行在校园大肆“跑马圈地”和目前“一窝蜂式”退出校园的行为,我们应当理性看待。更为重要的是客观分析大学生信用卡的优缺点及其适用环境、适用条件,以及寻找解决存在问题的有效方法。大学生信用卡作为一种卡式信息化产品,具有独特的成本管理优势,既可以节省人力,降低在网点之间来去的交易成本,还可以克服网点固定工作时间上的不便,只要有ATM机,就可以进行自主交易。同时,大学生信用卡是一种小额贷款。以往小额贷款的缺陷在于单笔额度小,但都要花费与大笔业务相近的成本,这也是小额贷款业务在银行不受青睐的原因。信用卡则可以克服以上缺陷。此外,卡式工具独特的“二次授信”或“自主授信”机制在节约资金供给方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资金需求方的成本。其运行的特点在于第一次授信由银行提供额定授信额度,银行授信的同时学生“受信”,对于学生来说授信具有被动性。所谓二次授信是指学生持卡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刷卡授信,授信额度可大可小。银行只对二次授信的额度在规定时间内收取利息,没有刷卡的剩余额度则不收取利息,节约了学生的融资成本。大学生信用卡的另一制度优势在于“要素微化”优势。大学生助学贷款的额度一般是几万元不等,还款期限也较长,而大学生信用卡每次授信额度则是不到千元,还款期限则是一月左右。额度小等于相对提升了大学生违约的成本;期限短等于能及时发现大学生的信用状况,减小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有利于银行进行风险管理。而在一年内反复授信12次,会产生一个有重大意义的“信用资源积累”效应。这与美国所出现的“越借钱,越有信誉”的效果是一样的。大学生作为纯消费者,其最大的潜力资产在于学习能力的提升和声誉资产的积累,而声誉资产则是需要融资的人学习能力得以提升的基本条件。此外,与助学贷款相比较,要素微化通过在学习期间高密集的信用提醒效应,可以促使学生学习理财知识。大学生信用卡融资模式相对于助学贷款模式来说,更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二者平衡资金供求主体“收益-风险”的路径不同,前者通过要素微化的方法,信用性更强,市场性更强;后者则通过主体增加的方法,在信用的基础上又启动了担保机制,信用性弱化,市场性下降。所以,从长远来看,信用性更强的大学生信用卡更具有潜力。记者:那么,如何解决大学生信用卡违约率高的难题,让银行和大学生实现双赢?窦尔翔: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融资主体,应当特殊对待。我认为,应当在不放弃大学生信用卡的基础上保留原来制度中的合理方面,对信用卡本身进行制度创新,或者对制度环境进行优化改良,以提升大学生信用卡的效率。一是减小额度。比如,可将额度由1000元至4000元减小到500元至2000元。大学生信用卡融资主要为学生的日常生活费或小额紧急用款服务,减小额度有利于降低风险隐患。二是对已满18周岁但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即便没有第二还款来源,仍可以通过两个方法来解决。一种办法是改革教育制度,应当允许这部分学生延迟毕业,或实行半工半读制,以及时还款。第二种方法是银行改变受益方式。比如,要求贷款者提供与信用卡有关的劳务,以抵冲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要求贷款者在贷款银行开户持续若干年或在银行存款一定数额,以培养学生成为银行的潜在客户。总之,我认为对大学生融资需求应当“特事特办”,通过灵活创新实现银行和大学生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