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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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汇集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汇集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第一篇】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组通字〔2014〕23号)文件精神,***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现将全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摸底调查,采集信息。2013年10月,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着不公开不扩散的原则,我们对辖区离任村干部进行了初步摸底,当时,全区共摸底离任村干部382人,其中街道294人,街道78人,社区3人,60岁以下人员共有111人。2014年2月,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离任村干部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函》,明确采集对象、采集内容、采集办法、时间节点和工作纪律,要求各党工委进一步与档案部门对接收集物证材料,开展离任村干部身份信息采集工作。2.科学研判,制定方案。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2/13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字〔2013〕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制定了《***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组〔2014〕4号);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制定了《***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办法(试行)》(组〔2014〕5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认证办法》)。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农组函〔2014〕10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出台的《实施方案》和《认证办法》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实施。3.成立组织,现场审核。按照《实施方案》、《认证办法》和省、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共同成立了“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及个人补助标准核定工作组”;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共同成立了“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及补助标准核定审查小组”。于4月中旬集中3-4天时间,在街道审核现场指导其对离任村干部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初审,对材料不全的督促补缺补差,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明确意见,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4.严格把关,集中审核。依据《实施方案》、《认证办法》和省、市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节点、政策规定、会议精神等,4月23日至25日,审查小组和核定工作组集中3天时间,加班加点,对***街道上报的305名离任村干部、***街道上报的3/1374名离任村干部、白云社区上报的1名离任村干部和***社区上报的4名离任村干部共384人相关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完成了全区离任村干部身份认证及个人补助标准的审查核定工作。5.形成意见,提请审定。依据《实施方案》、《认证办法》的程序要求,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对离任村干部身份和补助标准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结合《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组通字〔2014〕23号)文件精神,就关于离任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商业保险、一次性补助、固定补助如何折抵和差补的问题,关于团支部书记职务认定的问题,关于未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有关情况的问题,形成意见建议,并于6月19日提请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通过。6.沟通协调,动态管理。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各街道(区直管社区)建立离任村干部档案和电子信息库,对离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0月31日前对本地需新增或核销的补助对象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审定。区委组织部将及时与上级部门和区人社局经办机构沟通协调,确保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信息动态管理、更新及时。对全区离任村干部信息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与区人社局经办机构沟通,确保离任村干部信息准确无误。7.明确分工,进行公示。根据《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组通字〔2014〕23号)文件精神和规定,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离任村干部身份认定及个人4/13享受补助标准核定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区人社局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认定结果,负责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代发工作。目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年满60周岁且符合离任补助条件的286人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到位,1-7月共发放资金348453元,同时,代发***州市经济开发区55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63392元,苏***产业园13名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13496元。二、存在问题***区离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干部的关心重视,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离任补助系统不能及时录入。根据规定未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补助金额应从其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但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反映相关系统无法自动录入,需要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批准后统一录入。二是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有情绪。因省《实施细则》规定: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任村干部不再享受生活补助。***区有17名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离任村干部,其中15名为自费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不再享受离任补助情绪较大,多次到组织、人社部门反映情况,希望争取组织关爱。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5/13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确保本地符合补助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均按要求按时领取离任生活补助。二是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坚持吃透政策,明确专人,认真落实,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进一步强调时间节点。要切实落实好省《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别是结合实际,抓好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意见的落实,确保全区离任村干干部补助按时发放到位。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第二篇】县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承担着农村基层建设的重要功能,包括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尊重和维护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济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法的财产和其他合法的权力和利益;依法管理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职能。2014年9月,我县圆满完成了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全额补贴村(居)干部888人,半额补贴6/13村(居)干部456人。目前我县在职村支书、主任每人每月工资123元;副支书、副主任及委员每人每月工资212元;村妇女主任、团支书每人每月123元;治保主任每人每月工资212元;离任村干退休费定额补贴每人每月15元,加工龄2元/年。近年来,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村干部的工资待遇相对偏低,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农村工作的开展,一些政协委员、人1大代表也多次通过提案、建议案的方式建议适当提高村干部的工资。为了进一步调动村(居)“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请县人民政府酌情提高村(居)“两委”干部的工作。拟在职村支书、主任每人每月提54元,即每人每月工资234元;副支书、副主任及委员每人每月提53元,即每人每月工资145元;村妇女主任、团支书每人每月提***员,即每人每月***元;离任村干退休费定额补贴每人每月提***元,即每人每月定额补贴***元。全县村干需发工资:1、村支书****人(其中***人兼任村主任)、村主任***人,支书、主任共***,年工资需***×***×***=***(元);2、副支书、副主任及委员共***人,年工资需***×***×***=***(元);3、村妇女主任、团支书282人,年工资需60×282×12=201440(元);4、治保主任***人,年工资需***×***×***=***(元)7/135、离任退休村干***人,年补贴需***×***×***=***(元)以上5项工资共计***元。农村干部离任退休及补贴报酬管理办法【第三篇】我县目前共有离任村干部4172人,其中离任村主职1445人,其他离任村干部2727人。自2007年始,受部分周边县市的影响,县内少数离任村干部纠集在一起,相续成立了“退休村干部联合会”、“离任村干部党组委员会”、“五人领导小组”等,以提高补助标准,解决后顾之忧为理由,多次到县、市甚至省上访,在近几年逐渐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针对这一状况,县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离任村干部专项工作组,坚持关心和教育并重,安抚和管理并举,积极稳妥地做好了离任村干部工作。现将我县离任村干部相关情况及我县稳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关于省委10号文件和**财综改2号文件的落实情况为落实好省委10号文件,2008年1月11日我县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县长办公会后,我部会同民政、财政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县财政按“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元,从2007年1月1日起补发”的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村主职(包括区划调整时划出的5个乡镇的对象)发放了困难生活补贴。2008年,共计发放离任村主干8/13困难生活补贴万余元。同时建立了“个人申请,乡镇党委呈报,组织部和民政局审批”的离任村主职困难补助申领机制,及时将符合补助条件的离任村主职纳入补助发放范畴。今年7月23日,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改〔2009〕2号),明确从今年起将符合**发〔2007〕10号文件规定的离任村支书、村主任生活困难补助由每人每月的30元提高到60元。我部及时将文件精神向县委主要领导进行了请示报告,经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与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衔接,做好了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的政策落实,由县财政今年配套安排专项资金万元用于支付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并在以后每年根据县民政局的核定人数按照60元/人/月的标准由县财政安排专项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方式由现在的在次年5、6月份发放调整为在当年年底前下拨到各乡镇以现金支付形式进行一次性发放。二、关于近年来我县离任村干部的上访情况2006年省委组织在全省开展离任村干部登记统计,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前媒体对离任村干部待遇的广泛宣传以后,我县离任村干部对省委将出台政策妥善解决其经济待遇抱有极大的期望,思想上产生了较大波动。省委《意见》下发后,受周边县有组织性的上访串联活动的影响,我县关于离任村干部待遇问题的信访件迅速增加,并逐步演变成有组织的集中上9/13访活动,并发展为长、望、浏、宁四县离任村干部的串访。2007年8月份以后,我县逐步形成了以白箬铺镇胜和村离任书记朱和**、**村离任书记**军辉、乔口镇湛水村离任书记杨正南、坪塘镇蓝天村离任书记胡正文、新康乡**围村离任书记袁国祥、靖港镇复胜村离任书记虢长彬等牵头的有组织活动,积极串联组织乡镇“五人小组”,开展有组织性的群体性的上访活动,多次谋划到县、市、省三级进行上访。其中白箬铺镇胜和村离任书记朱和**已经成为我县乃至**地区和全省范围内的离任村干部群体中的挑头人物。今年以来,我县离任村干部群体性活动有所反弹。4月13日,**、**、**、**县四县市同时发生离任村干部到所在县市政府上访事件。我县共有白箬铺、新康、乌山、黄金、靖港、铜官、雷锋等7个乡镇的60余名离任村干部到县政府集访。5月中下旬,我县白箬铺镇胜和村离任书记朱和**先后到了南县、**、**等地了解当地离任村干部的活动情况,并参与了当地离任村干部代表聚会,6月初,朱和**到**县进行了串联,并在7月5日参加了**县离任村干部代表聚会,准备于8月份联合赴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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