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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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3证券简称:劲胜股份公告编号:2010-004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现将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公告如下:一、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胜股份”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4月26日《关于核准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35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36.00元。募集资金总额9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738,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44,261,900.00元。公司原拟募集资金244,105,000.00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600,156,9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1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第16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制订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如下:(一)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6,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009年6月26日,2010年3月26日、4月2日和5月24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共贷款6,000万元。公司拟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上述银行贷款6,000万元,具体还款情况如下:借款方贷款方金额(万元)借款期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1,0002009.6.26-2010.6.25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1,0002010.3.6-2011.3.25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2,0002010.4.2-2011.4.1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2,0002010.5.24-2011.5.23该项资金使用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二)其余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54,015.69万元的使用计划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其余54,015.69万元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最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妥善安排其余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在实际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前,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三、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说明上述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6,000万元流动资金的贷款利率为4.779%-5.31%,预计上述贷款于2010年需支付利息费用约为217.67万元,而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率1年期为2.25%,7天通知存款利率为1.35%,银行贷款利率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存款利率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率差异。为提高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6,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后,将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约217.67万元,直接提升经营利润。因此,公司拟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四、公司说明与承诺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五、审议意见2010年6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用上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后,对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在《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中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同时,本次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上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七、保荐机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劲胜股份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能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劲胜股份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劲胜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已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获得了劲胜股份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劲胜股份本次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劲胜股份上述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八、备查文件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发表的《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3.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特此公告。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一0年六月九日附: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说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4月26日《关于核准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35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36.00元。募集资金总额9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738,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44,261,900.00元。公司原拟募集资金244,105,000.00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600,156,9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1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第16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2009年6月26日,2010年3月26日、4月2日和5月24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共贷款6,000万元。公司拟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上述银行贷款6,000万元,具体还款情况如下:借款方贷款方金额(万元)借款期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1,0002009.6.26-2010.6.25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1,0002010.3.6-2011.3.25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2,0002010.4.2-2011.4.1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2,0002010.5.24-2011.5.23上述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6,000万元流动资金的贷款利率为4.779%-5.31%,预计上述贷款于2010年需支付利息费用约为217.67万元,而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率1年期为2.25%,7天通知存款利率为1.35%,银行贷款利率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存款利率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率差异。为提高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6,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后,将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约217.67万元,直接提升经营利润。因此,公司拟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0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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