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培训中心罗平邮件:luoping@cbrc.gov.cn2013年新资本监管制度背景及资本充足率要求和资本定义中小银行实施新资本监管制度要回答的几个问题我国为什么要实施新的资本监管制度?新制度影响中小银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理解实施新的资本监管与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关系?中小银行并表及少数股权如何处理?新制度对中小银行的资本水平有什么影响?如何理解信用风险权重法与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扩大风险缓释技术认可范围与商业银行的风险缓释技术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操作风险的基本指标与标准法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巴II原则导向的第二支柱以及第二支柱的资本要求?对于没有ICAAP中小银行,监管人员应提出哪些改进意见并如何确定资本要求?如何看待信息披露的现实作用?提交了资本充足率的统计报表后,资本监管还应该做些什么工作?为实现新资本监管制度的最终目标,监管人员应该做哪些具体工作?核心问题:实施新资本监管制度意味着什么?中小银行实施的三个层面按新制度计算资本充足率采用简单的计算方法信用风险与现行有所不同市场风险变化较小操作风险新内容建立新的信用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资本评估体系建立量化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和三大管理工具建立简单的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体系(ICAAP)评估各项主要风险与实有资本挂钩评估资本充足率建立更加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资本评估体系信用风险内部评级初级及高级法操作风险标准法市场风险的内部模型建立更加复杂的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体系(ICAAP)评估各项主要风险与实有资本挂钩评估资本充足率农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基本情况(2011年报告)基本完成开发工作第一支柱下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标准法操作风险标准法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引擎优化启动相关优化项目33个客户评级模型16级主标尺16级内部评级体系在全行的全面上线运行积极推进评估结果等在核心和高级领域的应用信用风险非零售内部评级体系全面上线完成申请、行为和催收等评分卡共计40张373个分池零售申请评级系统贷记卡部分全行单轨运行,个贷部分与现行评级系统并轨运行完成信用风险零售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项目建设Sungard系统市场风险内部模型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搭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管理(ICAAP)框架启动了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项目推进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实施2011年下发《实施新规指导意见》,加快同时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巴II和巴塞尔协议III2012年6月7日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新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达标07年下发《实施新协议指导意见》,提出分类实施的原则,降低中小银行资本监管合规成本10年底开始实施先后出台9个指引1988年资本协议/巴I推出8%的资本标准100多个国家已经实施起始点2009年巴2.5和2010年巴III提高资本质量和规模应于2011年和2013年实施目标银监会资本监管制度的发展过程04年出台《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简称现行办法)“巴III建立在巴2和巴2.5之上,是汇总两者后的提升版”。引自《巴III实施进程报告》2012年4月目标2004年新资本协议/巴II高风险高资本的敏感制度应于2006年实施2003-08年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表单位:%,家99.979.0277.4275.1447.530.6资产达标比例20416110053309资本充足银行的数量118.357.344.91-0.09-2.98银行业平均13.1111.167.365.131.32-1.63城市商业银行10.8010.318.767.426.593.36股份制商业银行12.367.156.714.02-2.33-3.75国有商业银行2008年2007年2006年2005年2004年2003年银行类型注:资产达标比例指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例。巴III的出台时间和实施安排巴塞尔委员会2010年12月16日发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要求各成员国两年内完成国内监管法规修订,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9年1月1日前全面达标。金融稳定理事会会议2010年10月20日研究G20确定的由其负责协调的各项金融监管改革,继续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2011年后各国的实施情况。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2010年10月22-23日同意并将按统一的时间表全面执行巴塞尔委员会以其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的新框架。金融稳定理事会会议2012年6月向G20墨西哥峰会提交了实施新的国际标准对新兴经济体的影响的报告。结论:大部分国家仍处于制定规则的初期,无法对实施影响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我们承诺各国及国际上采取行动,提高标准,确保各国政府一致实施已经制定国际标准,确保公平竞争,向高标准看齐,避免市场分裂、保护主义和监管套利。具体而言,我们将全面实施新的资本和流动性标准,并解决大而不倒的问题。””我们承诺提高银行抵御金融和经济冲击的能力。考虑到已经取得的进展,我们呼吁各国履行其承诺,在2011年底前全面和一致地实施第二版巴塞尔协议以风险为基础的框架以及第2.5版巴塞尔协议关于市场活动和证券化的新要求;在遵守观察期和修改条款的同时,2013年开始实施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资本和流动性标准,并于2019年1月1日前全面实施。“2010年10月G20首尔峰会2011G20戛纳峰会截至2012年10月底w巴塞尔委员会27个成员国w8个国家: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印度、日本、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和瑞士已发布巴塞尔III规则的最终稿w其他17个成员发布了初稿w另2个成员目前还处在规则起草阶段G20承诺实施巴三和相关国家实施情况在全球范围内按时全面一致地实施巴III巴塞尔委员会建立标准实施工作组实施时间表,即实施巴II,巴2.5和巴III的进度各国法规与巴III的一致性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的结果,前期重在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上中外资本监管目标的比较以资本管理为抓手,从以下方面对商业银行提出更多、更新、更高的监管要求:•公司治理•资本规划•风险评估等等•……鼓励商业银行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最大限度降低资本消耗,实现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新监管标准下调了小企业和个人贷款风险权重提升商业银行风险管控能力引导商业银行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协议II和Ⅲ•进一步加强国际银行体系的安全和稳定(巴II)•保持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的高度一致,从而避免国际活跃银行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巴II)•提高资本监管的风险敏感度,保持最低资本要求的总体水平不变(巴II)•提高银行业在金融或经济压力下吸收损失的能力,从而降低金融部门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巴III)资本和流动性新指标银监会中国版本的巴塞尔Ⅲ构建适度前瞻、反映国情、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新框架资料来源:会领导讲话2012年11月巴II/新办法的总体框架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定性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规则计算资本充足率的规则,根据复杂程度,方法各异信用风险与巴I大不相同市场风险变化小,但在进一步修改操作风险新内容第二支柱监管监督:原则进行内部评估并设计出持有充足资本抵御各项主要风险的一整套原则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评估各项主要风险与实有资本挂钩以评估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审查(SREP)审查资本和风险状况监管措施,包括监管资本充足率第三支柱市场纪律要求公开披露,使市场参与者根据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率和风险与资本管理治理对银行进行评估帮助市场参与者了解银行风险状况和资本充足性,提高透明度提高银行之间进行比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第一节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第二节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第三节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第三章资本定义第一节资本组成第二节资本扣除项第三节少数股东资本的处理第四节特殊规定第四章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权重法第三节内部评级法第五章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标准法第三节内部模型法第六章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基本指标法第三节标准法第四节高级计量法第七章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治理结构第三节风险评估第四节资本规划第五节监测和报告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一节监督检查内容第二节监督检查程序第三节第二支柱资本要求第四节监管措施第九章信息披露第十章附则附件1资本工具合格标准附件2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附件3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4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暴露分类标准附件5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附件6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附件7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9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附件10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附件11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附件12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附件13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附件14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附件15信息披露要求附件16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附件17外部评级使用规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6月7日目录资本监管制度的篇幅巴塞尔Ⅰ巴塞尔Ⅱ巴塞尔Ⅲ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英文页数30页347页616页37页848页巴II+III共246页美国18页,英国13页美、英两国均超过1000页为实施该法,又发布了近400条法规,约8,843页,全面完成后接近3万页备注银监会资本办法26页麦肯西公司报告指出:一家中型的欧洲银行为了满足巴Ⅲ的要求,需安排近200个工作人员,而美国是1000人。管理办法(试行)资本要求指令欧盟法律法规国际协议法律效力所有信用机构已于2008年完成实施巴Ⅱ。巴II推迟执行。所有信用机构与投资公司欧盟同时实施巴II和III,2013年开始,2018年达标巴II不确定,巴III推迟执行巴III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9年1月1日前全面达标时间表商业银行,参照执行的有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和一些非银机构核心银行,即拥有高于500亿美元资产的银行以及持股公司国际活跃银行银行集团对象中国美国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巴I、III、III和我国新办法的实施范围等并表巴塞尔新资本提出,在并表的基础上(对银行业集团)计算最低资本要求至关重要,以确保: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得到反映;巴II的并表要求保持充足的资本,以抵御这些风险;通过对母公司和子公司进行并表,消除了母公司内部的持股,重要的是因而消除了双重计算和多重计算。并表法对集团内共同所有权下所有公司实体的风险适用资本要求,无论是哪个公司实体具有风险。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银行业集团内各实体间存在传染风险。子公司:如果银行拥有一家公司的多数所有权或多数控制权,则该实体被视为子公司。并表并表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应采用的方法。并表方法尽可能反映银行业集团内进行的“财务”活动,无论这些活动是在银行还是在银行的子公司进行。巴塞尔资本框架不允许银行子公司在全面并表方法方面有例外情况。在所有情况下,都应对拥有多数股权或多数控制权的银行进行并表。银行子公司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金额持股比(%)金额8,60012,600合计35%3,500古交汇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0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有限公司20%400兴和汇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35%3,500鄂托克旗汇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1,500唐县汇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35%3,50035%3,500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村镇银行有限公司51%5,10000其中:柳林汇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0012,600长期股权投资年初余额年末余额类别单位:人民币万元、%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