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高校工委晋高工2号文件精神,更好地把我院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搞好,促进全院道德建设上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前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重在建设、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原则,结合我院实际,适应时代要求,使全院教职工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国规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造就一支业务精良、师德师风过硬的师资队伍。二、工作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在建立规范和引导机制,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作风建设。为此,根据晋高工2号文件精神,确定我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重点是:1、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刻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有组织地参加院党委组织的学习贯彻《纲要》的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意识,增强参与师德师风建设的自觉性。2、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在建章立制过程中,既要高度重视办好社会主义大学对广大教职工的职业要求,又要充分尊重高校教职工的职业特点,把师德师风建设同广大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广大干部、工人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同实现我院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以调动广大教职工“三育人”的积极性为出发点,完成好这一任务。3、表彰师德师风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比、学、赶、帮氛围。要在全院树立一批师德师风过硬的先进个人和抓师德师风建设好的先进集体,号召广大教职工向他们学习。要通过广播、报纸、黑板报、壁报、宣传橱窗等媒体,大力宣传在社会主义道德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的事迹,强化典型的带动作用。在宣传中,要大力提倡适应时代要求的道德观。要强化广大教职工的人文精神、诚信思想、科学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人格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等道德要求。要大力弘扬时代要求的、具有生命力和积极意义的传统道德观。要联系实际,从我院的工作实际和现实状况出发,做到有的放矢,增强针对性。三、总体部署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今后几年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要从4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集中精力分阶段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阶段是学习教育阶段,从4月份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集中学习有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深入进行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第二阶段是对照检查阶段,从5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揭摆我院教职工队伍中存在的有关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分析现状,找准主要矛盾。对照检查要触及部门(单位),触及个人。普遍存在的问题也要揭摆。特别是对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在广大师生中影响大、有一定危害的问题,不包不压,更要揭摆。第三阶段是整改提高阶段,从9月份起,到10月上旬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师德师风建设同高校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成为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依靠良好的工作机制,促进师德师风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各部门(单位)都要制订新的《岗位职责》、《纪律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条例》等规章制度和相应的考核、评价办法。要提出执行规章制度的具体措施,创建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环境。第四阶段是总结表彰阶段。从10月中旬起,到10月底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师德师风建设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表彰正面典型,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受表彰的正面典型,要经过具体的评价和群众公开评选而产生,要写出典型事迹材料。学院要组织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典型报告会,还要组织先进典型到各部门(单位)的师生中进行巡回报告,以此检阅年内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四、基本要求1、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要准确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从我国历史和现实国情出发,从我院实际出发,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国、爱教、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强调师德师风建设的实践性。2、各部门(单位)都要做出规划,制定方案。首先在时间上要有保证,其次要广泛动员,让所有教职工都参加,不留死角。3、师德师风建设,既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个人自觉性、能动性,同时也要靠制度规范约束。制度不仅要有针对性的要求,还要明确遵守制度与违反制度所承担的责任。制度的建立,要尽可能做到科学、准确、有操作性,便于实施。4、建立政策支持机制。在政策制订上,既要保护和支持所有通过正当合法手段获取个人和团体利益的行为,又要提倡和奖励多为他人和社会做贡献、道德高尚的行为,防止和避免因具体政策制订不当或失误带来负面影响。要对那些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行为予以鼓励,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就的个人、单位要进行表彰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晋升工资、发放奖金以及其他精神的、物质的方式,进行奖励。5、通过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实现以法治校、依法行政的进度。严格贯彻执行与教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高等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6、坚持汇报制度。各部门(单位)四月中旬要上报各自的规划、方案。每个阶段的工作结束后,要上报阶段工作小结。10月底要上报工作总结。7、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局面。特别是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和教务处、工会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齐心协力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8、各系都要成立以总支书记、系主任为组长、副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各党政部门以总支(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师德师风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部门(单位)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院党委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