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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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示1、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号)的有关要求,对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作出相关安排,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2、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进行。关于网上发行的有关规定,请查阅上交所网站()公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3、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09年7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新股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重要提示1、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四川成渝”)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58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30%;网上资金申购部分不超过35,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70%。2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3.25元/股-3.6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3.6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9年7月20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4、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询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5、本次网上发行日为2009年7月15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成渝申购”;申购代码为“780107”。6、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为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35万股。7、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09年7月14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8、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9年7月16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告的“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9、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10、网下申购结束后,如果网下全部有效申购总量低于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投资者申购资金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遵循原汇款路径全额退回投资者。申购资金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311、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2009年7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12、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9年7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查询。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发行人指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效申购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1、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要求;2、单个投资者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3、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初步询价,仅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指2009年7月15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元指人民币元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一)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50,000万股,其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30%;网上资金申购部分不超过35,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70%。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次发行网下发行及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以对应的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配售比例来确定。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1、在网下发行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中签率低于1%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中签率高于网下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配售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2,500万股)。2、在网上发行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中签率,则从网上发行向网下配售回拨,直至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中签率。(四)申购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3.25元/股-3.6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资金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3.6元/股)进行申购。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1、15.48倍至17.1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2、18.06倍至2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5数计算)。发行人2009年7月10日(初步询价截止日)的H股收盘价为3.22港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7月10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0.88141元人民币计算,折合为人民币2.84元。(五)申购时间2009年7月15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六)申购简称和代码申购简称为“成渝申购”;申购代码为“780107”。(七)发行地点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八)锁定期安排网上发行投资者获配股票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T-77月6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T-6至T-37月7日-7月10日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T-37月10日初步询价截止日T-27月13日确定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T-17月14日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果及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网下发行起始日,网上路演T7月15日网上资金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T+17月16日确定发行价格6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网上申购配号T+27月17日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申购资金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T+37月20日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注: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依上交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实施。(十)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十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网上资金申购投资者指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业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三、本次网上发行方式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5,0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9年7月15日(T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将35,000万股“四川成渝”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7资金的到账情况,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四、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一)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二)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为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35万股。(三)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询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四)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09年7月14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五、网上申购程序(一)办理开户登记参加本次“四川成渝”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09年7月15日(T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8(二)存入足额申购资金参与本次“四川成渝”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09年7月15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三)申购手续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1、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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