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四川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中小资金”)的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8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中小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的专项资金。第三条中小资金实行属地化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第四条中小资金由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商务部门负责中小资金的业务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财政部门负责中小资金的审核拨付,会同商务部门对中小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支持方向和对象-2-第五条中小资金主要支持方向: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企业培训;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第六条中小资金的支持对象。一、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企业项目。申请企业项目的中小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1.在四川省内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2.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为团体项目。申请团体项目的项目组织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组织全国、行业或地方企业赴境外参加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资格;2.通过管理部门审核具有组织中小企业培训资格;-3-3.申请的团体项目应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4.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三、已批准支持的团体项目,参加该项目的中小企业不得以企业项目名义重复申请同一项目或内容的中小资金支持。第三章资助内容、标准和要求第七条企业市场开拓资助项目资助总额标准。单个企业原则上每年申请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第八条资助范围和标准。一、国(境)外展览会参展。(一)境外展览会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申请者: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支持内容支持比例支持标准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70%25000元/个,最多支持3个标准展位公共布展(只限团体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注:1个标准展位为9个平方米。(二)境外展览会项目的申请要求。1.境外展览会,指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4-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经济贸易展览会。2.境外展览会项目分企业项目和团体项目,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在申请时请选择“境外展览会”类项目。3.申请企业境外展览会项目,应具有组展方的邀请文件,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外汇、出境等相关业务手续。4.申请境外展览会团体项目,项目组织单位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具有组织全国、行业或地区企业赴境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资格。5.项目组织单位申请团体展览项目资金时,应提供参团企业汇总表,参团的中小企业在10家(含10家)以上。(三)境外展览会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参加展览的招展书或参展通知(国(境)外组办展的项目提供招展通知);2.国(境)外办展项目需提供在国(境)外办展的批复文件;3.如有公共布展,需提供公共布展与装修公司的合同及布展效果照片;4.展览期间照片;5.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人员清单;6.出国参展人员护照复印件(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7.参展展位使用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名称、展位数量-5-(面积平方米)、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与展方签订展位的合同复印件,如是出国团组,团组领队(随团商务主管部门人员)在展位使用情况说明上签字核实;8.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国际市场考察。(一)国际市场考察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申请者:中小企业支持内容支持比例交通费70%生活补贴70%(二)支持标准:国际市场考察资助:给予企业人员交通费、生活费资助,最高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70%,且单个企业项目资助不超过2人,资助总额共计最高不超过4万元。补贴标准:每人最高补贴南美按2万元/人,北美、北欧最高按1.8万元/人,香港、澳门最高按0.8万元/人,其余国家(地区)最高按1.6万元/人支持。(三)国际市场考察项目的申请要求。1.国际市场考察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国际市场考察”类项目。2.国际市场考察,是指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商品销售情况、建立和完善销售渠道而对境外市场进行的商务考察和调研活动,包括应邀参加在境外举办的行业技术发展-6-论坛、技术交流会等,不包括在境外的各类学习、参观等活动。3.国际市场考察项目,支持国家(地区)不超过3个,出访一个国家(地区)支持天数不超过6天,出访两个国家(地区)支持天数不超过10天,出访三个国家(地区)支持天数不超过12天,支持人数不超过2人。4.国际市场考察费用指进行境外市场考察人员的交通费和国外生活费。(1)交通费是指考察人员所乘航班的经济舱费用,包括国别(地区)间往返费用,不包括国内机票费用及临时购买的访问国城市间交通费用。如采用其他交通工具,支持标准不超过同段航程飞机经济舱费用。(2)国外生活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按国家规定的访问国补助标准进行核算(详见附表)。(四)国际市场考察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总结含行程、交通、食宿及人员数量等费用说明;2.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人员清单(团组领队(随团商务主管部门人员)在批件或人员清单上签字核实);3.出国考察人员护照复印件(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在国(境)外公务活动的照片(如洽谈会,拜访商会等);4.国(境)外原始机票、机票发票及食宿发票复印件;5.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7-三、管理体系认证。(一)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的支持内容和标准。申请者:中小企业支持内容支持比例最高限额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70%5万元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70%5万元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70%5万元卫生管理体系认证70%5万元其它管理体系认证70%5万元(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的申请要求。1.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类项目。2.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3.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只对企业初次认证的认证费或认证证书换证当年的审核费用按比例和限额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培训、年费等支出。4.企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可通过进行查询)进行认证。-8-5.对不同的管理体系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管理体系认证。(三)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认证合同复印件;2.认证证书的复印件;3.发票及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四、产品认证。(一)产品认证的支持内容和标准。申请者:中小企业支持内容支持比例最高限额产品认证70%10万元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70%20万元(二)产品认证项目的申请要求。1.产品认证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产品认证”类项目。2.产品认证应视具体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律、合同或机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品认证不包括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的强制性认证。3.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我国或要求认证企业所在国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产品认证的合法资格。4.产品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9-5.产品认证只对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或产品检验检测费予以支持,其它费用不予以支持。6.对不同的产品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产品认证。(三)产品认证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认证合同复印件,产品认证请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2.认证证书的复印件;3.发票及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五、专利注册。(一)专利申请的支持内容和标准。申请者:中小企业支持内容支持比例最高限额发明专利70%5万元实用新型70%5万元外观设计专利70%5万元(二)专利申请项目的申请要求。1.专利申请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专利申请”类项目。2.专利申请项目是指中小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COOPERATIONTREATY)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10-3.专利申请须在申请获得通过并取得相应证明证书的当年申请资金支持。4.专利申请项目只对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申请费给予支持,其它费用不予支持。5.申请专利项目,需按不同支持内容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专利内容。(三)专利注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国家或国外专利权威机构颁发的专利证明;2.或国外专利权威机构签订的合同;3.发票及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六、国(境)外发布产品广告和商标注册。(一)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申请者:中小企业支持内容支持比例最高限额境外宣传广告70%5万元境外商标注册70%3万元(二)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项目的申请要求。1.境外广告与商标注册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境外广告与商标注册”类项目。2.企业所做广告类别包括路牌广告、报刊广告和影视广告。3.企业在境外发布宣传广告,只对广告费用予以支持,不支持其它相关费用。-11-4.企业在境外进行产品商标注册,只对商标注册费用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服务、年费及其它相关费用。5.每个企业每种产品在一个国别(地区)只支持一次商标注册费用。6.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应按不同项目分别申报。(三)国(境)外发布产品广告和商标注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与广告代理商签订的代理合同;2.与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需提及商标注册涉及的国别);3.商标注册的注册文件及标识;4.发票及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七、企业培训。(一)企业培训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申请者:项目组织单位支持内容支持比例最高限额培训费70%3万元(二)企业培训项目的申请要求。1.企业培训项目由项目组织单位直接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企业培训”类项目。2.企业培训项目只支持在境内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项培训活动,包括外经贸业务基本知识、外经贸政策、开拓国际市场方法等。要求参加的中小企业不低于30家且时间在一-12-天以上。企业培训项目不包括境外培训。3.企业培训项目只支持会务费,不包括参加培训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等。4.项目组织单位在申请企业培训项目时,必须提供参会企业汇总表(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三)企业培训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培训总结含培训内容、时间、人数;2.培训通知、资料;3.到会人员签到名册(包括到会单位、联系人、电话);4.申请企业专项人才培训资助,还需要提供:通过培训获得相关资质证书;5.省市重点培育服务外包企业申请上岗培训资助,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劳动合同;6.发票及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八、国际市场宣传推介。(一)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申请者:中小企业支持内容支持比例最高限额宣传材料的翻译及制作70%2万元宣传视频的翻译及制作70%3万元(二)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的申请要求。1.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类项目。-13-2.制作的宣传材料不少于2000份,宣传视频不少于5分钟。3.宣传材料及宣传视频至少具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言。4.宣传材料和宣传视频应按不同项目分别申报。(三)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需提供的材料。1.与宣传资料(宣传材料、宣传视频)制作商签订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