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供参考!1/17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精编4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精编4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设备管理制度1一、总则。特护设备是公司要害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生产。为加强特护设备治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一)生产动力科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特护包机治理制度。2、负责对重点设备特护包机执行情况每周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记录。3、每月召开一次设备状况分析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对重点设备的治理状况进行考核、评分(按重点包机考核细则),作为对包机人员的奖励依据。4、负责制定重点设备的点检制度、点检标准、内容、方法,组织现场实施。5、负责审定重点设备的大、中修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施。好文供参考!2/176、负责组织建立重点设备的事故台帐。(二)维护保养人员1、应在设备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特护包机责任制。2、参与每周由生产动力科组织的特护包机执行情况的巡回检查。3、认真执行点检制,认真检查、记录,并做到记录内容真实,书写清楚、不篡改、不谎报。每月用完的记录本,应妥善保管、备查。4、检修班组应建立消缺记录,对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生产车间和主管科室,并及时整改。5、负责制定重点设备的大、中修方案,由生产动力科审定,生产副经理批准后,安排计划施工。(三)生产车间职责1、负责建立本车间的重点设备包机责任制。2、负责建立重点设备单机现场看板。3、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和四方联检制,四方联检必须到位。4、参与每月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召开的设备状况分析会。5、认真填写操作运行记录和四方联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班长。6、认真执行《设备润滑治理制度》和《设备使用维护治好文供参考!3/17理制度》。三、工作规定。(一)各有关单位应建立以包机制为中心的重点设备包机责任制、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点检制和四方联检制等规章制度。(二)主要控制指标:1、重点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2、重点设备故()障停机率应控制在%以下。3、重点设备泄漏应控制在%26permil;以下。4、重点仪表完好率达到100%;常规仪表使用率达到100%;在线分析投表率达到100%。四、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动力科,并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实施。设备管理制度21.根据本班段工作计划制定年度配件计划,提交车间设备管理员,经车间主任及技术主任审核签名后报机电科。2.设备管理员要对本单位的设备完好状况及时掌握,设备账目清晰,账卡物一致,各种技术数据齐全,设备实行卡片式动态管理,在每月的25-27日将本单位的设备完好状况报表及设备定检计划上报机电科设备组。3.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掌握设备变动情况,对于车间内好文供参考!4/17部的设备变动,设备的账卡要及时变动,对于设备的调出调入,必须办理设备调拨手续,经机电科设备组批准后,方可对设备进行调拨。4.变电所设备要满足所安装地点技术参数的要求。5.要按设备定检周期执行设备定检定试制度。6.新安装的设备由工程技术人员核对准确的技术参数并及时输入电子版档案,然后把参数提交设备管理员一份备案。7.新购进的。设备要有由设备管理员会同机电科及相关段长、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开箱外观检查、验收,严格按《电力设备交接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交接、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单。8.新进设备经验收出现不合格品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并经系统领导批准后退货。9.对不需返修或返修后让步使用、放行、接收不合格品,由设备管理员提出让步申请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经系统领导批准后方可让步使用。10、变电所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经鉴定合格的产品。11、国家限制淘汰和完善改造的设备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新改造完,国家未限期淘汰的设备要有设备升级规划。12、设备完好率要达到要求,每年要有设备升级规划。13、对本车间的闲置设备加标识,对于车间需要报废的设备,由车间提出报废申请,说明报废的详细原因,报公司主管好文供参考!5/17领导和机电科。14、设备上必须标有设备财产号,做到印迹清晰,便于查对。当设备需要重新粉刷或反腐时,必须保留设备财产号,以保证设备管理准确无误。15.设备损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及设备管理员汇报。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设备管理员必须在30分钟内汇报到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及有关领导。本单位对此事故(件)进行详细的分析。设备的管理制度3电教设备管理制度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好文供参考!6/17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好文供参考!7/17实验教学计划。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好文供参考!8/17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工厂设备管理制度4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XXXXXXXXX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电厂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好文供参考!9/17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好文供参考!10/17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凡在处于GBJ16-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好文供参考!11/17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在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好文供参考!12/17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生产不稳定。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