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合同(4篇)如今社会中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人们也渐渐发现了合同是非常关键的。签订好合同是不可忽视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今天编辑在这里为分享的“解约合同(4篇)”,或许在您参考下载本文以后有一点收获!解约合同篇【第一篇】参加完面试和笔试,也许单位要求和你签订就业协议书了。但是,在签订就业协议之前,请你再做一件工作,再全面的了解一下单位的情况和家人朋友的想法。当然,如果你有心的话,在面试和笔试阶段,完全可以将这项工作进行完毕。签订流程协议书在每年11月15日左右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传递学生档案。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复印、翻印、复制、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或承担相应责任。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均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毕业生、上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部(系)、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后,需及时交一份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便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基本程序:①毕业生本人填写基本情况、签署应聘意见。②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盖章。③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主管部门意见(盖章)。④院系就业秘书签章。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盖章并列入就业方案。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将报考研究生的有关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的意见在协议书其它约定栏中予以注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如果另有约定,应在其它约定栏中注明,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有效。协议书签订之后,毕业生应及时将协议书邮寄或呈送用人单位。注意: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各级人事部门办理人事代理,由相应人事部门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栏内盖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需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学校将只作为协议的备案方,依据就业协议书申请签发报到证。签约的注意事项1、与单位达成的口头意向尽量写入协议中;2、要慎重对待达成意向外的附加条款;3、协议书上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时间为毕业年度的5月31日之前。4、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否盖章关系到毕业生户口档案的去向,请务必在签订协议书时向你所签约的用人单位咨询。5、单位不解决户口、档案问题。现在一些单位普遍采用招聘的形式,不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问题,因此,签订的就业协议将不能列入国家就业计划并签发就业报到证。你可以联系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申请档案、户口由人才市场管理,并请人才市场在“上级主管部门”栏签章确认,学校方可办理手续。6、在生源地就业的学生可以不需要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7、录取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如要求重新就业的规定:对已考取或推荐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应按计划攻读。如有特殊情况,在上报计划前提出放弃入学资格并要求参加就业的,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原录取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重新就业。违约该怎么办?在签订完就业协议后,也许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你觉得所签的单位不一定适合你,或者有其它的原因导致你认为应该对所签协议有改变,这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违约问题。违约是指在就业协议签订以后,某一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要解除就业协议,那么这一方就被判定违约。对于毕业生同学而言,违约一般是指:你与单位均已签字盖章后,因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就业协议。这种情况下你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体现在违约金方面。违约金按照你与单位签署的相关条款执行。如果没有签署相关条款,具体的违约责任将由你、用人单位及学校三方协商确定。违约补办新的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1、毕业生解约时,必须办理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即原签约单位的书面解约函);2、填写《协议书解约补办申请表》:毕业生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院(系)辅导员签字,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就业秘书加盖公章。3、毕业生凭解约函、申请表及四份协议书原件(用人单位白色联无法取回,需在违约函中注明)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协议书。协议书遗失怎么办?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就业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若因特殊情况需补发时,请按如下流程办理:1、登报:前往丢失地报社,请求挂失。2、填写《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毕业生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院(系)辅导员签字,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就业秘书加盖公章。3、将刊登有你的协议书挂失启事的报纸和申请书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4、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示7天后,毕业生方可获取一份新协议书。请注意:遗失分空白协议书和已签协议书遗失两种情况:①协议书丢失时未签约。挂失时在挂失启事中应该包括学校、专业、年级、姓名、协议书编号等内容;②协议书丢失时已签约。挂失时在挂失启事中除包括以上所列内容外,还应该注明已与何单位签约。在换发了新协议书后,请及时与单位联系,重新签订。◆特别说明:对于毕业生因违约等原因而谎称协议书丢失的,将按校规校纪给予处分;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协议书损坏怎么办?如果协议书在保存过程中不慎被损坏或者污染,以致于不能用。毕业生可持原件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更换。解约合同篇【第二篇】1首先你应该登录学院就业网,点击“学生就业--相关下载--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证明模版”,按照要求进行填写。2《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模版》加盖原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以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章。3将《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原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一并交至学院招生与就业处A104,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注意毕业生若已经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聘用关系,一定要尽早办理解约手续,以便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关阅读】1.就业协议书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就业协议书,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根据国家规定,在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签订完成后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各留存一份。2.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流程是什么?(1)毕业生在“毕业生情况”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在“应聘意见”栏填写:同意到XX(单位名称)工作,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2)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情况”栏填写完整的信息,并签署接收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使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就业信息网在“编辑就业协议”栏中完整录入自己的就业协议信息并选择“提交”,学院毕业生辅导员负责对网上协议信息进行初审并加盖学办公章。(4)毕业生将协议送至学校职业发展指导中心服务大厅进行审核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确定网上协议信息无误后锁定毕业生就业信息并留存一份就业协议书,其余三份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自己留存一份,另两份分别交至用人单位和学院辅导员处。3.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有哪些注意事项?(1)单位名称必须严格按照公章填写。如用人单位由于内部隶属关系等原因导致招聘公章与毕业生实际报到工作单位不符,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原因、写明报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2)如毕业生所签单位为辽宁省内市属用人单位(国企、央企、省属以上用人单位除外),须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社局意见”栏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3)签约到外省工作的学生,执行所去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及有关规定。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五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按照当地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手续,提供当地人事局出具的落户接收函方能派遣至签约单位,手续不全的暂不能签发到单位的报到证,只能派遣回原籍。(4)如签约单位所在地为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五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公司不接收档案和户口(一些外企、民营企业不具有档案保管权),单位须出具不接收档案和户口的证明。(5)填写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时应注意:有档案保管权的.公司的档案转寄地址一般应为“XX(单位名称)人力资源部(人事处)”,另附详细地址;无档案保管权的公司的档案转寄地址一般应为“XX(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另附详细地址。签约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五市的毕业生,如果单位不予落户,档案转寄地址处可不填写,毕业时派遣回原籍,档案直接发回生源所在市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具体发档时间及方式以档案馆实际发档为准,一般为毕业后一个月左右。(6)“双方约定”栏需把双方都认可的对“对方的约定”填写在相应栏目中,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如果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私自签署约定,将会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对于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约定要另附一页粘贴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约定”栏的情况,如有毕业生签字认可,也是有效的。4.双方就业意向书与就业协议书有什么区别?双方就业意向书并不等同于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由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而双方就业意向书通常是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两方签订。一些用人单位为了确保毕业生的签约意向,会急于和毕业生签订就业意向书,但学校不会据此来确定就业方案,仍需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这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签订的双方就业意向书形成最后的录用名单;二是签约时一定要慎重,如果违反双方就业意向书,也要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5.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学生毕业信息真实性佐证之功效。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书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书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审议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必须依法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书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在入职时正式签订。(5)效力不同。就业协议书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对毕业生来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原就业协议书随之失效。从这点来看,就业协议书不能替代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具有明显的差别。6.为什么就业协议书上的学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要最后盖?按照学校的签约流程要求,就业协议书的盖章顺序为: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社局盖章(国企、央企、省属以上用人单位除外)、学院加盖学办公章、学校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学校作为就业约定的见证方最后审核盖章,可以有效维护毕业生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给毕业生带来的损害。如果学校先于用人单位盖章,可能会对后续单位是否履约失去控制。毕业生需要明确签约顺序可能带来的风险,认真与用人单位协商。7.用人单位要求学校先盖章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部分用人单位为了简化签约流程,希望学校先盖章后将就业协议书邮寄到单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