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参考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参考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第一篇】申请人:xxx,男,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xxx的限制消费令。事实与理由:申请执行人xxxxxx与被执行人xxxxxxx、及申请人xxxx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下达了(xxx)xx执字第xx号限制消费令,申请人xxxx作为自然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另一申请执行人xxxxxx与被执行人xxxx及申请人xx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也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又于xxxx年xx月xx日向xxx下达了(xxxx)xx执xx号限制消费令,申请人xxx作为自然人第二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在两个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xxxxxx已向xxxxx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xxxxx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x日作出了xxxx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受理了xxxxxx的和解申请,并指定xxxxxxxxxx为xxxxxxxxxxx的2/5管理人。申请人xxxxx既是xxxxxx唯一的自然人股东,又是xxxxxxxxx的大股东,需协调两家企业的生产经营事务,而两个公司分别位于xxxxx和xxxx,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申请人在参与企业经营工作时也受到了限制。特别是目前xxxxxxxxx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后,为了清偿债务,申请人必须参与xxxxxx破产和解的相关工作,而申请人生活常驻地位于xxxxx,为了推动被执行人xxxxxxxx和解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对xxx的限制消费令。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此致xxxxxxxxx法院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第二篇】申请人:成都市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住所地:成都市某区。被申请人:杨某,男,汉族,1964年月日出生,住成都市某区。3/5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杨某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效执行已经生效的成都市某人民法院于2011年月日作出的(2011)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在2011年月日作出(20xx)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228900元、违约金200000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250元和财产保全费用2670元。申请人以杨某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20xx年1月9日立案受理。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杨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杨某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第三篇】申请人:xx,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被申请人:xx,男,汉族,x出生,住x,身份证号码:x。电4/5话:x。请求事项: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以支付申请人赔偿款一案,贵院已经依法立案执行,被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系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为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望准予。此致成都市x人民法院申请人:二〇xx年月日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第四篇】申请人:成都市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住所地:成都市某区。被申请人:杨某,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成都市某区。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杨某采取高消费限制令,以便有5/5效执行已经生效的成都市某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成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228900元、违约金00元、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250元和财产保全费用2670元。申请人以杨某为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贵院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立案受理。但自上述判决生效后,时至今日,被申请人在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一直逃避执行,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致使申请人上述生效债权不能依法得到执行,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现为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向贵院申请向被申请人杨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促使杨某尽快配合贵院完成执行工作,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望贵院支持。此致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成都市某某有限公司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