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023年粮食企业财务工作计划通用4篇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在面对变化和不确定性时进行调整和修正。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分享的“2023年粮食企业财务工作计划通用4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粮食企业财务工作计划【第一篇】(一)严格依照破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二)坚持按法定程序予以清偿,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时,按比例分配。(三)国有划拨土地不参与分配。(四)采取二次分配办法。首先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对每个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债权、债务进行统计确定,如果不能保障法律规定的破产费用的终结破产程序;如果破产资产可满足破产费用条件下,启动分配程序,制定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第一次分配是对现有实物资产变现收入和破产企业现有的货币资产进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对破产企业应收债权追讨结束后的变现收入进行分配。(五)分配过程中,如遇有设定抵押优先受偿的情况,由法院裁决确定。二、分配顺序2/12(一)优先支付破产费用1.法院诉讼费及公告费用2.中介机构费用(含审计费、评估费和拍卖费)3.留守人员工资、补偿金及保险费4.清算组成员工资及补助5.清算组印刷费、复印费、交通费等办公费用6.不可预见费(包括破产终结审计费、追讨债权费用等)(二)第一顺序应偿付的债权1.拖欠的职工工资2.拖欠的经济补偿金(年粮改后在职人员)年粮改遗漏人员工资、补偿金及社保费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贴及医疗保险5.遗属及年代精减人员补助6.工伤人员补助7.军转干部工资、医疗保险及补贴等费用8.企业累计欠付社保公司保费及滞纳金9.破产前企业职工垫付的费用款及利息10.年粮改时借入的粮改资金及利息11.独生子女的父母退休一次性补贴以上可供分配金额不足以清偿本顺序的债权时,缺口由县政府解决。(三)第二顺序应偿付的债权1.破产前企业欠缴各种税款(由税务部门清理后提供)3/122.实物资产变现收入应缴税款(税务部门直接提供纳税额)3.应交破产企业以前年度欠交的土地年租金(金额由土地部门提供,纳入本顺序的依据由土地或财政部门提供)本顺序不能全额清偿时,按债权比例分配。(二)第三顺序应偿付的其他债权前顺序分配后的剩余资金按各债权人的债权额度进行比例分配,包括二次分配。三、分配方案的实施(一)各破产企业资产变现分配方案需经债权人大会通过并由县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二)分配方式清算组(即管理人)采取贷币分配方式将应分配额支付给债权人。(三)分配款的支付2.原已知债权人属企业但因解体改制的继承原始债权的要有原始企业的授权;3.职工债权偿付前,按法律要求和县粮改办意见,组成清查核实工作组,对每个破产企业职工债权逐笔逐项进行清理核对并确认,企业张榜公布10日无异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以现金形式发放。清查核实小组组成人员要在债权确认明细表上签字,债权人领取时要登记身份证并留指印。4.债权人不提供银行账户或不自行领取的分配额,自偿付日起两个月后,清算组将其分配额予以提存。4/12粮食企业财务工作计划【第二篇】20xx年,我们将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分配工作任务和省市粮食部门的.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与差距,找出对策,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具体措施:1、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拆迁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股室、个人,组成精干的拆迁小分队。2、摸排拆迁户的基本情况,积极主动向片区指挥部争取拆迁任务。3、参与拆迁的人员想方设法,积极深入细致地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4、加强调度,严格奖惩,充分调动全局人员投入到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具体措施:1、结合财政部门,积极争取放心粮油后续资金,完善我县放心粮油工程项目。2、做好实地调研工作,合理布局,确定首批6个放心粮油网点,使我县老百姓吃上放心粮油。具体措施:1、深入乡镇、行政村,实地做好调查摸底,结合乡村干部与农户签订合同。5/122、结合市粮食局与加工企业,做好3000套科学储粮仓的加工工作,按照合同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责任人:张海堂、刘长菊责任股室:粮食流通稽查大队、地方库具体措施:1、对31000吨政策性粮食加强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2、7月份结合县发改、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对10000吨地方储备粮进行轮换。具体措施:1、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办理程序,积极稳妥开展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将粮食执法和服务相结合,及时查处涉粮案件,不断提升粮食执法氛围。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各项任务目标分解到人,加大考核奖惩力度。3、积极主动向省、市粮食局领导做好汇报,协调好关系。具体措施:1、实行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到人,制定奖惩制度,落实疏导、化解矛盾包保责任制。2、配合人社、民政、工会等部门,做好粮食系统困难职工的救助工作。3、对上访职工的诉求,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对照政策及时办理,争取做到合法合情合理,确保系统大局稳定。6/12(一)城市建设塑形象。立足“小县域、大县城”的发展定位,高标准完成城乡发展各项规划。科学推进旧城改造,规划启动信家等城中村、城边村和危旧棚户区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实施人口集聚、城市景观、规范运行、功能完善四大工程,完善“四供两排”和交通标识等配套设施,实施北海公园亮化提升工程,积极争取省道315线南移、战备路改造等重大交通项目。完善城乡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快数字化城市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二)镇村建设强功能。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动中心镇依托自身优势,扩大经济容量,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其他乡镇突出产业特色,做大做强镇域经济,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天然气乡乡通”工程,让农村群众早日用上清洁能源。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突破工程,力争全县所有行政村集体收入都达到3万元、社区都达到10万元。(三)两区同建重配套。坚持“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同步推进,坚定不移打好两区同建攻坚战,依法拆迁、拆建结合、以拆促建,强力推进22个村的旧村拆迁。严格落实“五化八通八有”建设标准,加快东方、尚德等10处社区建设,重点培育三和、彩云等7处示范社区。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每个乡镇建成2处500亩以上特色产业园区、1处以上非农产业园区,拓宽农民就业平台,努力让广大农民7/12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就地市民化。粮食企业财务工作计划【第三篇】一、正确认识形势,认真抓好秋粮收购工作。我国粮食生产已连续五年获得丰收,今年粮食生产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夏粮、早稻增产,秋粮播种面积增加,有望获得好收成。各级粮食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对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市场价格,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要根据秋粮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早安排和部署秋粮收购工作,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时启动预案,保证节日期间收购工作正常进行,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启动预案的地区,要合理布设收储库点,增加收购网点,满足农民售粮需要。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的稻谷、玉米和大豆国家标准,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把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惠及到广大种粮农民。要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方便农民售粮需要,做好服务工作,为做好全年粮食购销工作打好基础。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和农村粮食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二、强化服务意识,指导企业做好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粮食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要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企业认真做好仓容、人员、器材等收购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8/12及时做好销售出库、腾仓并库工作,抓紧仓房维修,挖掘仓容潜力,努力扩大收储能力,妥善解决好仓容问题。进一步加强仓储管理,做好清杂和降水工作,加强粮情监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储粮安全隐患,要把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与“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企业”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解决粮食收购中的不规范行为。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收购现场的综合治安和安全用电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要杜绝仓内粮食超过设计高度和容量的现象发生,保证包装粮垛稳固,防范倒塌事故发生。要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严格按规程熏蒸作业,防范生产事故发生。要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农民售粮。要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得压级压价,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三、把握好中央和地方储备轮换节奏,积极做好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的销售出库工作。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轮换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中储粮总公司和地方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储备吞吐调节作用,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稳定市场粮价服务。当前特别要注意把握好中晚稻和玉米储备的轮换节奏,以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要继续做好最低收购价粮等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的销售工作,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安排销售数量,保证市场需要。各地要督促有关承储企业认真履行销售合同,及时组织出库,为秋粮收购9/12腾出必要的仓容。各有关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交易过程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干扰客户正常交易、设置障碍影响粮食出库、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费用的承储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加强与农发行沟通协调,落实好收购资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农发行的大力支持,会同农发行与粮食企业共同搞好市场分析预测,配合农发行做好粮食收购借款发放工作,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确保收购资金的需要,努力实现银企双赢,确保不因收购资金问题而影响正常收购,保证收购工作顺利进行。五、加强产销合作,积极充实粮食库存。粮食产区和销区要抓住秋粮上市、市场粮源充足等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产销衔接与合作。粮食主产区要组织企业利用各种形式,面向主销区、产销平衡区和有粮食品种余缺调剂的地区,积极寻找用粮客户,稳定购销渠道。京津沪及东南沿海等粳稻、玉米消费量较大的地区,要根据市场需求,引导和组织粮食经营和加工转化用粮企业到主产区签订购销合同,落实粮源,充实库存。尚未完全落实地方粮油储备规模的`省(区、市),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和国家有关部门已下达的地方粮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住当前国内市场粮(油)源比较充裕的有利时机,在保证当地粮油10/12市场供应稳定的前提下,抓紧充实地方储备,原则上在20xx年内全部充实到位。要主动与铁路、交通等部门加强沟通,争取运力支持,保证运输畅通。对于粮食运输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以便协调解决。六、加强市场监测,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工作,密切关注粮油收购、销售、库存、价格变化及国际市场行情等情况,及时分析预测粮油供求形势及其变化趋势,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监测点的布局,提高监测频率和密度。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地方储备粮油应急动用方案,健全应急粮油加工和供应网点体系,保障应急能力。大中城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包括部分小包装成品粮油,确保随时投放市场,保证应急需要。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收购市场秩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秋粮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要把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粮食质价政策执行情况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及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确保粮食市场稳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粮食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11/12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今年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本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