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重庆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农〔2010〕176号)和市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二、组织领导重庆市林业局成立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林业局领导小组),市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兴华同志任组长,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彭泽民同志任副组长,市林业局规划资金管理与审计处、监察室、办公室、林改处、造林处、资源处、保护处、对外合作与产业处、科技处、市森林公安局、市病虫防治站、市种苗站、市天保中心、市湿地中心、市退耕中心等处室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市林业局规划资金管理与审计处处长王元建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工作原则一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要按照当地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同时将清查情况及时报告我局。局属单位要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全面开展清查工作。二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林农持续增收。四、工作职责市林业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市林业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实施方案,协调解决专项清查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检查指导各区县林业局(自治县)及市局直属单位专项清查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和推广经验,按市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上报清查工作情况。市林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包括: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五、清查内容主要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和政府性融资安排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对林农的直补资金,如:退耕还林粮食和现金直补资金;二是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国有林场场部及管护站危房改造、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等资金;三是林区社会事业投入。如:天保工程五项保险等。四是森林工程专项资金。五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天保工程管护费、政社性支出、封山育林资金;退耕还林粮食调运费、工作经费、荒山荒坡造林补助费;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资金、林业贴息贷款资金等。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违反政策及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六、工作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8日—7月26日)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在当地强农惠农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区县林业局要联合当地财政局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林业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直接上报市林业局。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市林业局直属单位到重庆市林业局网站下载市里统一印制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及填报说明并分别填报;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统一按区县财政部门提供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及填表说明办理。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及市局直属单位要重点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三是认真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及市局直属单位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四是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及市局直属单位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提出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着力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在认真清理2007-2009年3年中央、市和区县(自治县)本级财政安排强农惠农资金和项目的基础上,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结束后,按上述要求填列表格和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将审核后的自查自纠表格和报告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7月31日前分别用纸质和电子文档联合上报市林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林业局规划资金管理与审计处,联系电话:89187818、89187816,联系人:陈志云电子邮件89187816@163.com)。(二)抽查阶段(8月6日—8月31日)。市林业局领导小组在各区县林业局及市局直属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抽查。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及市局直属单位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三)中央重点检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各相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做好迎接中央重点检查的准备。(四)整改总结阶段(10月8日-11月30日)。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市局直属单位根据自查自纠、市级抽查及中央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和市局直属单位应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市林业局领导小组。市林业局领导小组在汇总各区县(自治县)、市局直属单位情况的基础上,对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七、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市局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清查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清查工作任务,要勇于揭露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实效。(二)要精心组织。要统筹安排好检查人员和时间。此次专项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市局直属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各方面工作,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专项清查工作,确保清查质量。(三)要突出重点。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市局直属单位开展自查工作,要着重清查资金规模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附件:重庆市林业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邓兴华市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组长:彭泽民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成员:王元建市林业局规划资金管理与审计处处长高承杰市监察局派驻市林业局监察室主任昌定勇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范宗强市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杨明兴市林业局造林绿化处处长王定富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李名列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钟德全市林业局对外合作与产业处处长李辉乾市林业局科学技术处处长付明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严合章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站长向国伟市林木种苗站站长陈明礼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夏一平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廖秀云市退耕还林管理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王元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