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税收风险管理途径与方法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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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税收风险管理途径与方法初探日常管理中,我们通常将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称为“化工行业”,具体包括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及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7个子行业。因大部分化工行业都存在工序复杂、保密措施强的特点,再加上税务人员行业专业知识匮乏,因而,对该行业的税收监管相对较困难,从而导致该行业较易发生涉税风险。一、行业基本概况(一)我县化工行业基本情况三台县目前共有正常状态化工行业企业18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4户,小规模纳税人4户。20XX年,县局化工行业共入库税款29XX.38万元,税收收入占县局同期收入比重的4.44%,较上年度相比有所下降。(二)我县化工行业主要特点1.具体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化工行业企业普遍具有技术含量相对较高,设备投入量较大的特点,属于知识、技术、资源、资金密集的规模效益型企业。其生产过程由多个工序或阶段组成,物料存储方式呈现多样化,产品特征参数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2.企业涉及子行业多,生产规模不大我县化工行业共有正常状态的企业18户,化工行业中的7个子行业基本都有涉及,但企业普遍规模较小,20XX年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有4户,6户企业年纳税金额为0。从表二可以看出,肥料制造业占化工行业税收总收入的77.64%,属我县重点化工行业。二、化工行业涉及的主要税收风险及成因精准识别风险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前提,我们通过对该行业税收政策的梳理解读,结合我县化工行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现状,找到企业税收风险易发领域,为探索税收风险防控途径奠定了基础。(一)人为调节收入确认时点,导致少缴税款近年来,两项税收政策变化对化工行业影响较大:一项是自2015年9月1日起恢复对化肥行业征税;一项是20XX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适用税率由13%调整为11%。前者是从无到有,税负增加,后者则从高到低,税负降低,部分化肥生产企业可能利用该税收政策,人为控制企业政策调整前后的收入,提前或推迟确认当期收入,造成少缴税款的风险。如:可见,该公司分别在20XX年8月、9月,20XX年6月、7月两次政策调整临界点出现收入大幅波动,畸高畸低,比较三年数据,排除属于生产经营季节性因素的可能性;该化工企业存在较大涉税风险。(二)未准确核算运费,导致少计收入化工行业产品多为大宗、特殊商品,销售中部分产品需要依托特定的运输工具运输,运费金额大。关于运费的处理也是值得关注的一点,包括运输的方式、运费的承担、风险的转移等。企业可能存在利用“营改增”后运输行业税率为11%,而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6%的税率差,将运输费用人为拆分为运输费、搬运、装卸费,增加低税率销售收入,少缴税款情况;或者过度税收筹划,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不并入销售额计税的规定,部分企业可能存在将不符合代垫运费规定的运输费用也作为代垫运费处理,带来较大税收风险隐患。该公司2015年9月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后,化肥销售收入与产品销售费用同时下降,而其生产规模、稳定客户、销量等并未发生明显变化,存在将运输费用人为处理成“代垫运费”,侵蚀增值税税基的涉税风险。(三)享受税收优惠不符合规定国家税收政策对部分化工行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企业可能会存在错误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以化肥行业为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可能存在部分肥料制造企业,既生产有机肥又生产应税化肥,而未严格区分征免税收入;或者生产的有机肥未按规定提供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以及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不应享受而享受了免税优惠;或者部分化肥生产企业同时销售种子等其他农用物资,利用该部分产品免税的优惠政策,将征税收入计入免税收入,造成少缴税款的风险。(四)联产品、副产品等的销售收入不入账化工行业产品生产具有连续性、伴生性等特点,因此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联产品、副产品或者中间产品。企业可能只在账上反映主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联产品、副产品不记收入,从而带来未按规定纳税的涉税风险。(五)成本核算不实,多归集产品生产成本由于化工企业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较高,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未达标化工产品,企业可能将其不作退库或作半成品处理,而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逐步消化,其原材料、辅料等在当期全部归集到当月合格产品成本中;或者可能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协产品、副产品直接销售不入账,成本直接归集到成品中,造成会计核算不真实,成本虚高,影响当期利润,形成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涉税风险。(六)资本化支出费用化,多计当期税前扣除项目化工生产企业设备投入较大且以组合型为主,部分化工企业购入主要部件后,经过自制部件、组装成型等工序形成成套化工设备,相关成本不归集到固定资产中去,而是直接在制造费用中列支;或者设备技术改造和大修理不资本化,在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大修理过程中,有些设备延长了使用年限或增添了新的功能,一些企业为了核算和管理上的方便,直接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技术改造、大修理费用列入制造费用,提前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造成当期少缴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三、化工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方法初探(一)引导化工企业加强自身风险防控1.加强企业诚信纳税的意识和理念通过日常税收宣传,让纳税人树立诚信纳税的意识和理念。从长远来看,诚信纳税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可持续良性发展,不仅可以节约企业成本、资源,而且能提高企业的美誉度,减少不必要的违法成本。化工企业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诚信纳税的重要性,确保会计核算以真实交易为原则。财务人员应将主要精力放在企业的日常核算监督上,挖潜节能,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建立在诚信纳税基础上的纳税义务履行涉税风险将倍减。2.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涉及化工行业的税收政策较多,近两年也有很大的变化,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业务水平。企业应该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财务人员特别应加强对最新税收政策的学习,熟练掌握政策的动态变化,杜绝执行政策偏差;同时,企业财务人员对涉税事项的处理应遵从税收法律政策规定的流程,按规定提供和保存相关涉税资料、完成备案,杜绝程序瑕疵,从程序和实体方面尽可能减少税收风险的发生。3.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企业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遇到新的政策、新的问题,主动与税收管理员联系,向税务机关请教税收政策的理解,特别是在某些可能存在争议的问题上,尽量做到提前与税务机关交流,即“於病视神,未有形而除之”,将涉税风险在排除在事前。(二)税务机关加强税收风险防控1.加强事前防控,引导企业自觉遵从“一分预防胜过十分治疗”,所以,事前防控尤为重要:一是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讲的针对性:尤其是对新的税收政策,税务人员尽可能做到“点对点”的辅导,充分利用“互联网+”,通过税企QQ群、微信群等工具,推送相关政策,并密切关注企业政策接收情况,跟踪答疑。二是针对新政策梳理易发风险点。对新政策适时推送风险提示信息,引导企业自查自检,密织税收风险控网,将风险扼杀在萌芽之时,进一步提高化工企业纳税人税法遵从度。2.加强事中监控,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一是强化日常管理。税收管理员应该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加强与企业沟通,对企业的政策适用、税收优惠备案是否准确等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纳税人纠正。二是强化跟踪监控。税务机关除应全面、及时、准确向企业提供涉税信息外,还应该加强对纳税人的后期监控,跟踪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执行情况,引导纳税人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化解其因政策理解失误导致的税收风险。3.加强事后管理,纠错于质变前一是充分利用己方数据和三方数据,将纳税人的登记、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等信息与其产能变化、结构调整、经营策略改变、市场行情等各方面信息进行对比分析;二是通过典型户调查、约谈工作、处理等方式,对纳税风险进行全方位扫描,并重点关注行业税收风险易发领域,为企业制作完整的“体检报告”,并提出风险改进措施,严防风险从量变到质变,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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