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二)信用文化与教育不良信用惩戒体系制度和法制体系监管体系信用管理与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架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法律制度信用管理与服务行业信用文化和教育监督与惩戒机制信用管理与服务行业征信业信用管理服务业企业资信调查消费者信用调查资信评级财产征信信用保险保理商账追收信用管理咨询信用担保第一节信用管理行业——转移或控制信用风险为信用活动提供从开始到终结的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服务,进一步保障授信方的权益,提高信用交易的成功率。产生在19世纪中期,二战后迅速发展,20世纪90年代服务综合化。一、征信和评级(事前风险控制)国内外主要征信机构国内外主要征信机构110905.ppt征信和评级的区别征信机构的发展趋势征信和评级机构的国际化征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信用机构的国际化趋势•国际三大鳄:穆迪、标普和惠誉•中诚信国际49%的股权于去年被穆迪收购•联合资信与惠誉的合资•上海新世纪与标普•上海远东的控股股东现为外资金融机构•华夏邓白氏•新华信和益百利•大公国际二、信用管理服务机构(事中风险)1、保理(保付代理)保理服务是买方与保理商的一种契约关系,是为赊销方式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商通过立即付款的形式购买应收账款,并为卖方提供买方信用调查与评估、商业自信调查与评估、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以及信用风险控制与坏帐担保的综合性售后服务。主要应用于180天以内付款的信用交易,100%买方信用风险担保。根据买卖双方是否为一个国家可分为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保理业务的特点性质:债权转让交易;通常采用立即付款方式购买企业的应收账款,使企业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资金。收费:通常收取发票金额1%-1.5%的佣金;买方资信调查费、银行转账费用。著名机构:美国CIT公司、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国际保理协会(IF)、哈拉尔海外公司。我国中行、交行和东方国际保理中心上世纪90年代初加入FCI办理保理业务,外资银行也介入保理行业。2、信用保险在出口贸易或相关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它是以在商品赊销和货币借贷中的债务人信用作为保险标的,以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其契约中的债务清偿义务为保险事故,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债权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再保险并称为四大保险业务。信用保险的特点•通常只承担80%以上买方无力付款的风险;•与保理不同,信用保险公司不介入贸易过程,只在买方不能到期还款后一定期限内向卖方提供赔偿;•保险公司通常收取1%左右的保险费。•著名机构:美国进出口银行、法国COFACE、德国各宁、Hermes、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信用保险的种类出口信用保险–最常见的信用保险形式;–以国际贸易中来自一国买方的风险为保险对象,针对由于进口商的原因(如不付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保险;–保险责任包括商业风险及政治风险。政治风险保险(投资保险)•目的:鼓励本国企业“走出国门”,刺激本国金融机构向“走出国门”的国内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改善国内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政策性强:是各国政府鼓励企业在海外投资建厂的扶持政策之一;•承保风险:征收风险、战争风险、汇兑限制风险、政治性违约风险。消费信贷保险•投保人为消费信贷的借款人,被保险人为贷款银行。借款人缴纳一定的保费后,由信用保险公司补偿银行在从事消费信贷业务中的损失;•保险公司相当于贷款的担保人。3、信用担保分类:政策性机构(贷款信用担保)纯商业性机构(商务活动履约担保)功能:风险防范与化解机制大多数国家有政府参与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河南担保公司.doc担保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总部在北京的主要担保机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00年联合了14家担保及法律、信息服务机构发起倡议,缔结了目前已有158家担保机构加入的“中国担保业联盟”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21层邮编:100022代接拨867网址:联合创业集团4、信用管理咨询主要为客户提信用管理诊断和培训、信用管理机制建立、信用政策制订、组织机构整合、信用分析与决策咨询等顾问服务。三、商账追收(事后风险管理机构)商账追收公司受顾客委托从事合法的催账和账款追收活动,其手段以威胁欠债方的信用记录和提起法律诉讼为主,并根据收回的款额,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国际商账追收著名机构:ABC公司和美国收账协会ACA商账追收服务运作流程•开具授权委托书,提供案情资料•签定追账服务协议开展追账,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上访面谈,定期提供进程报告•完成追账关案商账管理委托书(不可撤销)商账/客户名/日期号/流水号/业务员兹委托***公司向***公司追收关于****欠款。债务人直接将其欠款交付给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在追回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付给委托人。同时委托人授权被委托人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法院等司法系统提出控告和诉讼;授权被委托人有权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有关欠款信息。委托人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由对其提供材料的问题产生的后果负法律责任。委托人(签字、盖章):委托日期:*年*月*日立案登记表内容•债权人、债务人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真、E-mail)•债权债务人业务往来介绍•账款总额(包括利息)•付款时间•逾期天数•欠款事由、迟付事由•追账记录及现状•佣金为追回款总额的%账款追收服务收费标准北京中贸远大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手续费–6万元以下1000元;–6—20万(含20万元),超过6万元的部分,每超过5千元加收100元;–20万元以上,3800元。佣金(按实际收回金额收取)实际收回金额(人民币)佣金比例10万元以下30%10万—50万23%50—100万19%100万以上16%央行的征信查询地址企业信用相关业务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A座907A室咨询电话:010-68559595,68559594邮箱:daikuanka@bj.pbc.gov.cn个人信用相关业务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A座907B室咨询电话:010-68559206日常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45到16:30。行车路线:西二环月坛北桥向西,第三个红绿灯路口东南角。社会信用体系之二——信用立法一、信用立法的意义随着信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对于规范信用交易的法律法规的需求日益迫切。但是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刚刚启动,征信市场上从信用信息环境到建模技术,从法律法规建设到人力资源培育,在很多问题上距离发达的征信国家和地区的水平相距甚远。为此,我国急需建立一套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为信用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也为信用交易提供保障。二、信用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信用机构的设置与管理信用行为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政府、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其他主体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地位、权利与义务信用信息的公开与传播失信行为的法律责任三、信用立法的宗旨信用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重点是保护个人隐私权。信用法律必须在促进信用行业发展和消费者利益保护之间寻求平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构建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四、我国已有的有关信用的法律法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档案法》《仲裁法》、《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统计法》、《担保法》、《民法通则》、《公司法》、《金融违法处罚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通则》、《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企业破产法》、《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票据法》、《民事诉讼法》、《刑法》等。中国大陆征信业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方面的相关规定。•《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8月15日中国统计局根据统计法制定。界定了从业范围,机构资格的认定,对申请从事涉外调查活动的机构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6、《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7、《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8、《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6、《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7、《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8、《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我国近年来的征信立法概述•2002年3月《征信管理条例》(代拟稿)•条例共分为八章70条,包括总则、征信机构、对自然人的征信业务、对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征信业务、被征信人权益保护、征信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酝酿十年之后出台。五、可借鉴的外国信用法律法规•美国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最为健全。•在欧洲,最注重信用管理相关法律建立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奥地利。•在亚洲,日本、印度和我国的台湾地区也逐步开始建立信用监管的法律体系。•在拉丁美洲,20世纪90年代才纷纷建立信用体系,有些信用法律甚至提高到宪法的高度。美国的“公平法”系列一、美国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沿革1、1960-1980年间,美国逐步建立起17部法律,对信用行业进行规范和约束2、美国17部信用立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法律的主旨在于规范征信机构的操作,以保护消费者的各项权益;主要起草单位:美国的“信用报告协会(ACB)”和“全国信用管理协会”(占60%)一类是旨在指导和规范金融机构,对金融机构向市场投放信用和发放信用工具做出限制,同时维护金融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主要执法和法律解释机构: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占40%)3、美国信用法律体系的目标首先,稳定美国经济其次,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最后,解决一些特殊的社会问题4、现行有效法律美国现行有效的信用法律法规有17部,其中的《信用控制法》由于可以被其他法律的内容涵盖,已经废止。随之补充了《联邦破产法》所以,目前仍然有效的信用管理专业法律分别是:《公平信用报告法》及其革新法FairCreditReportingAct《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FairDebtCollectionPracticeAct《平等信用机会法》EqualCreditOpportunityAct《公平信用结帐法》FairCreditBillingAct《诚实借贷法》TruthinLendingAct《信用卡发行法》CreditCardIssuanceAct《公平信用和贷记卡揭露法》FairCreditandChargeCardDisclosureAct《电子资金转帐法》ElectronicFundTransferAct《储蓄机构违规和现金控制法》DepositoryInstitutionsDeregulationandMonetaryControlAct《甘圣哲曼储蓄机构法》Garn-StGermainDepositoryInstitutionAct《银行平等竞争法》CompetitiveEqualityBankingAct《房屋抵押揭露法》HomeMortgageDisclosureAct《房屋贷款人保护法》HomeEquityLoanConsumerProtectionAct《金融机构改革-恢复-强制执行法》FinancialInstitutionReform,Recovery,andEnforcementAct《社区再投资法》及其革新法CommunityReinvestmentAct《信用修复机构法》CreditRepairOrganizationAct《联邦破产法》及其革新法FederalBankruptAct国别代表法律欧洲德国《分期付款法》(1970)《个人数据保护法》(1970)《通用商业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