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土地证书的通告3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2注销土地证书的通告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注销土地证书的通告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注销土地证书的通告1许玉珍、许振林、许振洪向我局申请土地证遗失补办业务。经查,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凤翔社区迈瀛路207-1号(原地址为府城红星迈仍村坢左坡),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琼山国用(府城)字第07099号。申请人已于2015年7月18日在《海南日报》刊登上述土地证遗失,声明作废。现我局决定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上述土地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琼山分局提出,逾期不提出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补办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证。特此通告。注销土地证书的通告2曾觉川向我局申请土地证丢失补办业务。经查,该地座落位于海口市道客村四里33号(原土地座落为海口市道客村5号),土地面积为,土地证号为海口市国用(96)字第34354号,现我局决定通告注销该土地证。该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2/2效力。如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琼山分局申诉,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并给予补发土地使用证。注销土地证书的通告3根据2015年11月3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海南二中行初字第96号)判决、2016年3月4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6琼行终83号)和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琼97执38号的执行内容,撤销九所新区国用(2008)字第19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宗地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新区南区西住宅167号,面积,用途为住宅用地。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登报注销上述土地证,该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1 / 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