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小作坊调研报告集聚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小作坊调研报告集聚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小作坊调研报告1一、食品小作坊产生的原因食品小作坊存在有着特殊的意义,它既位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提供了谋生的主要渠道,又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价格便宜的特色食品,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许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承载着独特的传统工艺,有的甚至有传承数百年的历史,她的独特口味赢得广大市民的青睐,如我市的馕、酸奶、面食制品(曲曲、混沌)、豆腐制品、淀粉制品(米粉、凉皮)、各种炒货等,另外我区为棉花种植区,生产加工食用棉籽油占据一定的市场,它的产生和存在有着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二、食品小作坊基本情况我市发证的食品小作坊共有79家,其中生产加工食用植物油66家,主要分布在西城片区,豆制品3家,血豆腐1家,淀粉制品粉条2家凉皮1家,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糕点2家,谷物类制成品、油炸类、生湿米米制品、酱卤肉类各1家;未发证的食品小作坊大多以家庭小作坊的形式存在共有500多家,其中加工制作馕的小作坊将近400家,主要分布在2/12街头巷尾、居民小区、乡镇大队、农贸市场等场所,食用植物油加工小作坊30余家,主要分布在实验林场8队、城乡结合部、乡镇(村),一般采取租用门面,前店后厂,现做现卖,面食制品(曲曲、混沌、生湿面条、饺子皮)加工小作坊50家左右,分布在城乡各个角落,其余的加工酸奶、馍馍、各种炒货(瓜子)20家左右。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上以家庭小作坊(食杂店)及季节性加工为主要存在,这些小作坊满足了当地生产生活需要,吸收消化农副(畜养)产品,就地转化富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对传统的生产工艺也有保留作用,最主要的是增加农民年收入,解决农民就业。三、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广、生产条件简陋、食品安全隐患大、监管难以到位的状况。一是从生产原料来看,大部分食品小作坊没有专门的储存间,没有固定的进货渠道,索票索证不到位,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二是从生产环境看,加工场地面积小,生产设备简陋,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生产生活没有分离,没有管理制度。三是从生产过程来看,绝大多数不知道运用产品标准,也不知道产品标准是什么,存在粗制乱糙,也达不到卫生标准,产品没有定性包装和商品标识,厂名、厂址、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与质量有关的内容不全。四是从从业人员素质来看,基本上都是农民或下岗工人,文化程度低,质量意识差,安全意识不强。3/12四、做好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的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贯彻落实《xxxxxx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根据部门职责,强化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按照自治区、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整治食品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部署,通过“引导一批、帮扶一批、取缔一批”,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作用,实施网格化管理,突出解决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不规范”等问题,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大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指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工艺流程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产业的整体水平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二是设立规范化的模板以点带面,引导小作坊做大做强。对有能力的小作坊优先予以指导,建立起一批规范化的小作坊,并以这些规范化的小作坊为模板,引导其他小作坊参观见学,逐步向规范化靠拢。三是鼓励小作坊走联营发展道路,由小变大。如“公司+散户”的形式,我市的xxxxx豆制品有限公司就是将27家豆制品小作坊统一入股,由公司正规的生产企业统一生产加工豆制品,而后由27家股东在市场销售,这样既节约了成本又提高了产品的质量,目前,该公司的豆制品市场占有量为70%左右。4/12小作坊调研报告2《xx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于20xx年3月1日正式实施,对在xx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有效填补了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的法律空白。食药监管部门按照“三小条例”的规定对辖区食品小作坊展开备案管理,部分食品小作坊无营业执照无法办理食品小作坊备案证,这是在贯彻执行“三小条例”道路上遇到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本文结合xx区实际情况展开几点思考和建议。一、xx区食品小作坊现状xx区是20xx年成立的新区,辖区多乡镇,食品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据统计xx区共有食品小作坊120余家,主要包括糕点面包店、卤制品店、烤鸭店、面制品店、豆制品店、白酒坊、炒货铺、植物油作坊等,大多以“家庭式”、“夫妻店”、“临街店”等形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2人居多。目前对辖区食品小作坊办理备案证工作基本结束,因无营业执照无法办理食品小作坊备案证食品小作坊多达23家,占比达19%,由此可见,无营业执照导致部分食品小作坊无法办理食品小作坊备案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典型性。二、无法备案的原因“三小条例”第十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生产经营实5/12行备案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前向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提交下列备案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的健康证明;(五)生产经营的主要食品类别或者业态”。根据以上条例,食品小作坊从业者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需向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提交材料申请备案,提交的材料中明确规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小条例”第十二条“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发放备案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书面说明理由”。故申请食品小作坊备案时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不符合条件,不予备案。经了解,部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场所在居住场所,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或无证自建房,不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因场地、设备、条件等达不到食品生产行政许可条件,无法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出现了食品小作坊无证生产现象。“三小条例”出台实施有效的解决了这一现象,但部分食品小作坊无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无法办理备案,仍然存在部分食品小作坊无证生产。三、监管建议6/12食品小作坊是我国经济漫长发展史中形成的一种食品经营形式,具有积其重要的经济作用和社会作用。食品小作坊多分布在乡镇,是食品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增收、农民就业、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关乎社会稳定,不能对无证食品小作坊一时取缔。对此,作出以下建议:(一)全面摸底,建档造册食药监管部门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力量全面摸底调辖区食品小作坊,登记食品小作坊基本信息档案,对无营业执照和备案证(以下简称无证照)食品小作坊单独建档造册,详细记录名称、经营者、联系方式产品、场所、从业人员、销售地点等信息,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违法行为、监督抽检结果、小作坊变动情况等信息录入档案,便于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知晓无证照食品小作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二)依档监管,加强力度无证照食品小作坊在生产现场无证照上应有的信息公示,监管人员依照档案登记信息对无证照食品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管,在提供信息方面,档案与证照等效,便于监管。食品小作坊问题多,监管难,一直是食品监管的重难点,依档监管,还需加强监管力度,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找出问题及潜在风险,责令整改,重纠正、轻处罚,提升食品小作坊生产现状。(三)宣传教育,规范引导7/12积极开展无证照食品小作坊宣传教育,宣传“三小条例”、食品安全、证照重要性,提高对证照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解决办证问题主动性,引导无证照食品小作坊将生产加工场所从住宅向商铺搬迁,既解决备案证办理问题,又便于日常监管的开展;同时积极开展教育,规范其生产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四)部门联合,商定办法个体工商户涉及经营场所问题无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在全国普遍存在,联合工商、政府和其他部门,针对不同地区情况商定相应政策办法,适当放宽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中涉及的经营场所问题,扶持服务广大个体工商户。如此可解决食品小作坊等个体工商户无证照现象,又体现党和国家帮扶个体经济发展,关怀弱势群体的决心。小作坊调研报告3一、××县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基本情况我县现有食品小企业小作坊67家,其中酿酒类32家、蛋糕面点18家、植物油坊3家、茶叶2家、面坊12家;在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原料来源都来自本地,产品大多也在各自乡镇销售,生产工艺以传统工艺为主,从业人员也是当地的居民、农民,有的食品小作坊已经经营了几十年,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对粮食就地消化,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意义,也是部分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8/12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在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生产的白酒、茶叶、纯净水、月饼糕点等产品抽样检验的数据报告中,合格率不足85%。其中,白酒类存在杂醇、总酸超标、酒精度不足或过高问题,月饼糕点类存在蛋白质含量不足等问题。小作坊业主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均存在不按标准生产,原料采购把关不严,没有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是造成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些问题,质监局先后召开两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业主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产品生产标准、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宣贯、培训会议,与各业主签定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明确企业及小作坊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采取措施监督企业及小作坊严格按照执行标准严格原辅材料质量关、生产工艺控制关、添加物质关、出厂检验关,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出厂。2009上半年,县质监局共对酿造白酒、茶叶、纯净水等食品类产品抽样检验42个,仅有2个不合格,检验合格率为%,同比去年增长了10个百分点。抽样结果显示,通过业主自律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质量将会有很大的提高。二、农村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调查分析,我县农村食品小作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呈现“小、散、低”的状况。“小”即规模小,有相9/12当一部分面坊、糕点店固定资产不足一万元,从业人员2-3名。“散”即分布散,食品小企业小作坊80%分布在各乡镇和农村。“低”即生产技术水平低,目前绝大多数是粗放型传统加工业,32家酿酒作坊中,全部是采用传统工业酿造谷酒,设备简陋,产品品质、生产效率都不高。2、“三无”现象比较突出。全县67家食品小作坊无一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也占到总数的90%以上。3、条件差,隐患大。食品小作坊九成以上生产设备简陋,工艺简单,无保证质量的必备检验设备,无质量管理制度,原料把关不严,出厂仅凭经验。在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上存在盲目性,卫生环境差,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大部分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场所都设在农家小院或自家房屋内,没有独立规范的生产车间,有的旁边就是猪栏,做饭、生产、养猪养鸡鸭同在一个场所,极易形成二次污染。尽管这些低价的、粗制的食品小作坊难以进入大市场,但对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4、监管难到位。由于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点多面广,且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存在“乡镇看得见、管不着,职能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乡镇政府因为没有执法权限,仅能起到协调、引路的作用,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职能部门因为基层组织力量薄弱,很多食品小作坊很难找得到,有的去了也找不到人,监管存在盲区。10/125、监管职能存在交叉,如部分小作坊业主反映卫生防疫部门与质监部门对其进行重复抽检,增加了业主负担,检验结果不能共享。三、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分析1、历史性。小作坊大多存在于各乡镇和乡村,这些小作坊一方面丰富了城乡食品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但在另一方面,也普遍存在着生产卫生条件较差、产品质量不稳定等问题。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存在又有其合理性、必要性,是广大农民对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