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腐败系列案件凸现体制弊端自我国开展整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以来,各地医药购销领域案件频频曝光,医疗腐败系列案件屡见于报端,在这些系列案件的背后,反映出了我国现行医药购销体制的种种弊端,医疗领域打击商业贿赂任重道远。一、医疗行业腐败的特点:医疗贿赂的特点涵盖了其他行业的商业贿赂特点,它既包括单次受贿,又包括长期小额的受贿。在被查处的受贿人员中有相当大部分为拥有优秀技术的专家或医院科室的业务尖子、技术骨干。医疗系统受贿每次的受贿金额也许并不大,但是比较频繁,累积起来的金额比较多。二、医疗腐败案步频发的原因:1、机制的不完善是根本原因从医院方面来讲,医疗卫生事业是“准公共品”,具有公益性。在医改之初并没有及时建立起有利于医院改革与发展的筹资机制,医院的公益属性与市场化生存方式发生严重分裂,必然出现“以药养医”等现象。另一方面,药品、医疗器械等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我国相关的生产营销单位众多,从出厂到卖到患者手中有重重环节,为让产品进入医疗机构并开到患者手中去,一些企业千方百计公关,采用高额的“明扣”和“暗扣”方式非法促销,这样的商业运作就给‘腐败’留有了很大的空间。目前商业贿赂行为已经广泛渗透到医疗领域,医生、药剂师、医院、医疗设备和医药生产厂家、代理商等相互串联,形成了一个各个环节紧密相连、所有参与者共荣共生的利益共犯结构。2、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在商品交换的环境中,医疗系统的供销已经存在潜规则,供应商直接与使用方进行交易,虽然这之中有一些限制措施,但是监督很难到位。因为双方直接沟通后,使用方会根据供应商的仪器具体参数,来迎合供应商而设定。这一点防不胜防。另外,使用者直接参与招投标工作,使用与采购没有完全分离,这对医疗腐败很有影响,制造了供应商与之接触的机会,使供应商有了直接而清晰的公关目标。医院的行政领导和专业人士之间的身份不确定,也增添了因专业人士不谙行政之术而被人利用的发生几率。虽然各单位都设有纪委、药品委员会等监督制约组织,但因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负责人,机构形同虚设,财务审查走过场。3、医生的劳动价值得不到合理体现,在医生中形成补偿心理医疗腐败的另一个原因是,医院的收入分配不能体现其工作价值,导致医生心理的不平衡,形成补偿心理。医疗腐败相关人员多为技术型人才,对于自己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意识非常淡薄,缺少相关法律常识,许多医生视回扣、红包等受贿行为为“行规”。在“你拿我拿大家都拿”的“从众”心理驱使下,少数缺德医务人员把此当作了一条“生财”捷径。4、现行法律法规对惩处医疗腐败存在盲区。尽管有关人员也认为医院是国有事业单位,医生给病人看病的行为完全可以比照国家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但由于对医生身份的界定毕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他们不属于检察机关侦办职务犯罪的对象。据报道,在司法实践中,以受贿罪对医生收受“药品回扣”行为进行处罚的,目前还没有判例。三、医疗腐败案件查处难度很大:首先,医药公司管理比较松散,医药代表的流动性大,责任规避意识强,一有风吹草动就成为“隐身人”,给检察机关的案件侦查带来障碍;二是医生受贿多为集体行为,法不责众的心理也给查处工作带来阻力;三是由于医疗系统普遍存在收回扣现象,涉案人员反侦查能力很强,没有确实证据,很难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行贿人、受贿人都拒不交代。四、如何防止医疗腐败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要想减少甚至杜绝医疗腐败必须改变当前以“补漏”为主的管理模式,要“重在预防”,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的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医疗腐败的问题。首先,应当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改变“以药养医”的模式。在医疗服务项目提高的同时,把药价降低下去,这是解决“看病贵”的关键,也是遏制医疗腐败的有效手段。第二,作为医院管理方和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在制度上要设置比较合理的监督程序,严格进行监督,爱护专家和专业人才;对于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要考虑一些监督轮换的程序,比如采购部门、涉及到比较专业的部门一定要监督,设置比较可行的制度出来。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医德医风的教育力度。医德医风的建设对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加大力度搞好对全体从医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也是遏制医疗腐败的关键所在。第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腐败病毒”侵蚀医务人员,对用金钱手段将医务人员“拉下水”的医药企业要实行重责,只要行贿付出的代价很小,医药商业贿赂很容易“旧病复发”,就会有医药企业重蹈覆辙。第五,修订或出台有关法律解释,加强司法打击力度,通过法律打击和震慑腐败行为。本文由北京宽街中医院挂号服务网整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