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023年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_学校管理工作方案【推荐4篇】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方案呢?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3年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_学校管理工作方案【推荐4篇】”,供您参考阅读参考下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第一篇】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字〔2009〕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2009〕40号)、《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09〕42号)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一)全面覆盖原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2/15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二)突出重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三)分级负责原则。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四)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学校常规管理体现规范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成立柳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梁根全县教育局局长王廷继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主任:韦师(兼)副主任:韦恒飞(兼)谭以华(兼)3/15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09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09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1、2009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2、2009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23年3月—5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四)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1、2023年3月,县教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4/15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2、2023年4月成立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23年6月—7月。(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23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23年12月底或2023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5/15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参与评估工作。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6/15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柳江县教育局20xx年7月10日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第二篇】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饮食卫生安全长效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确保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1、规范卫生许可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督促食堂、小卖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并加以完善。2、加强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指导。食堂、小卖部要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禁止非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7/15随意进入工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食堂物资要实行准入制度,食品原料要定点采购;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防止环境和水源污染,造成疾病传播。3、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学校食堂、小卖部设立专职和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各1人。4、管理人员对食堂、小卖部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监督人员每天检查1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每月召开一次从业人员会议,共同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并对从业人员加强食品卫生教育、安全教育、服务意识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一)原料采购1、采购原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2、对大宗食品采购单位要定点,并必须索证,同时要组号采购记录,并建立台帐。3、对零星小额食品的采购也应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供货渠道的稳定、畅通和安全、卫生。(二)粗加工及切配卫生要求1、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的,不得加工使用。2、易腐败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即时使用和冷藏。3、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材料分开存放,并8/15根据食品性质分类存放。4、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5、净菜、切配菜等食品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要配备离地15cm以上的地脚架,以防污染食品。6、学生食堂严禁野生菌类、凉拌菜、四季豆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上架。7、食品存放应又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摆放和无人看管。8、食堂应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清洁设备。(三)留样1、食品成品留样在学生集体供餐中式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食品成品留样式说明当餐饭菜卫生质量的唯一根据。2、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再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00g。3、留样要有时间、名称。4、留样的各种样品要分别装放。(四)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在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要求身体健康,不带任何传染病,每年定期到县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把健康合格证交总务处查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9/15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方案【第三篇】寒假将至,为做好寒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组长:王安副组长:陈xx成员:xx王xx(信息管理员)化传友(安全员)及各班班主任。(一)、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离校工作1.完善各项防控方案制度。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和预案,巩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制定完善寒假放假和师生员工离校工作方案,确保师生员工离校期间安全稳定。2.做好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离校时如发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或其它身体不适的师生员工,要及时上报学校、社区,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等措施。(二)、加强假期防控工作1.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出入信息登记制度,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凡进入学校人员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加强假期应急值班值守,每天10/15(节假日)有1名行政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2.严格校内人员管理。学校要根据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寒假期间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出入校门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寒假期间,学校严格控制组织各类聚集活动。3.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寒假期间,要对教室、食堂、厕所、楼梯和扶手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再排查、再整治,保持设施设备完好。加强实验室安全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4.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建立完善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去向登记制度,按“一人一档”制定离校人员信息台账,做好离校人员跟踪随访,实时更新在校人员健康台账,确保离校人员底数清、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5.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发布《告学生及家长一封信》,告知学生及家长关于居家、返校等注意事项和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假期师生员工疫情防控教育,通过教师办公群、班级微信群等,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xx、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寒假期间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确需离开本市的,须提前向学校报告,同时,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报备,待批准后方可前往。春节期间要尽量避11/15免去室内人多的密闭空间,减少走亲访友和人数较多的聚集。6.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各校要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要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教师要加强寒假期间家庭教育、寒假作业线上指导,指导家长树立科学育人观念。要加强对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假期生活的关心和指导,建立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