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信用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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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信用第一节信用概述•一、信用的涵义及产生•(一)含义•信用一般意义上包含信任、守信等内容。•信用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不发生所有权变化的价值单方面的暂时让渡或转移的借贷行为。•信用包括两个方面:债权人(授信);债务人(受信)。与信用有关的几个术语:•按照信用的规则借出商品与货币称为授信;•按照信用规则借入商品与货币称为受信;•债务人遵守承诺按期偿还商品与货币并支付利息称为守信。•(二)信用的产生•虽然没有确切的历史资料以供考证,但从逻辑上推论,私有制和商品交换是信用产生的前提条件。信用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商品交换出现延期支付,信用就产生了。二、信用存在的客观依据1、资金运动的特征决定了信用关系存在的必然性2.社会经济利益的不一致性决定了调剂资金余缺必须运用信用手段3.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价值管理和间接控制必须依靠信用杠杆三、信用的特征•1、信用的标的是一种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资金。•2、以还本付息为条件。•3、以相互信任为基础。•4、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5、具有特殊的价值运动形式G-G。四、信用的经济职能•1.集中和积累社会资金2.分配和再分配社会资金•3.社会资金利润率平均化•4.调节宏观经济运行与微观经济运行•5.提供和创造信用流通工具•6.综合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第二节高利贷•一、高利贷的含义•高利贷信用是指通过贷放货币或实物而获取高额利息的一种借贷行为,是历史上最早的、最古老的生息资本的形式。•高利贷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得到了广泛的发展。这是由当时小生产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决定的。其需求者主要包括小生产者、奴隶主和封建主。•高利贷信用的特点:(1)利率高、剥削残酷;(2)对生产具有寄生性和破坏性,导致社会生产力的衰退。高利贷信用的历史作用:•一方面,导致生产力发展缓慢;因为残酷的高利盘剥使小生产者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维系简单再生产,从而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受阻;另一方面,高利贷在客观上促进了资本主义前提条件的形成,即高利贷者手中集中了大量货币资本,实现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而大批小生产者.封建主破产,成为无产者,又为雇佣劳动创造了条件。可见,高利贷的历史作用具有两重性。第三节信用形式与信用工具一、信用形式•信用作为一种借贷行为,要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所谓信用形式,就是表现借贷关系特征的形式。•按照在借贷关系中主体的不同,现代信用的基本形式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国际信用等。•(一)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联系的信用。企业之间在买卖商品时,以延期付款或预付货款等形式提供的信用,它是构成现代信用关系的基础。•1、商业信用的特点(1)商业信用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企业(即主体是企业和厂商),体现工商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2)商业信用的客体是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仍处于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仍是产业资本的一部分。(3)商业信用和产业资本的动态一致。商业信用的数量和规模与工业企业、商品流通的数量、规模是相适应的。•商业信用产生的必要性表现在:(1)因为社会化大生产使各生产部门和各企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而它们在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上又往往存在不一致的现象。(2)由于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相分离,如果要求所有商业企业用自己的资本金购买全部工业品,则会发生商业资本奇缺的困难。•2、商业信用的局限性(1)规模的有限性。商业信用的规模受到工商企业所拥有的资本数量的限制。(2)严格的方向性。商业信用受到商品流转方向的限制,一般适用于有上下游供销关系的企业双方,上游向下游提供。(3)信用能力有限。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扩张能力有限。(债务危机)此外还有期限及授信对象的局限性等。(二)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是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进行的借贷活动。主要表现形式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以及开出汇票、支票、开立信用账户、发行货币等。•银行信用的特点•1、银行信用的债权人主要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债务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社会公众。。2、银行信用的客体是单一形态的货币资本,在规模、期限和使用方向上优于商业信用。3、银行信用与产业资本的动态不完全一致。危机时,生产缩小,商品滞销,但银行信用需求激增(还债、防止破产)。•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关系:•1、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具有密切的联系。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银行信用的出现又使商业信用进一步得到发展。•2、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在信用规模、方向、期限上的局限性。因此,银行信用,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3、虽然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但银行信用不能取代商业信用,商业信用仍然是整个信用制度的基础。(三)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政府)为主体借助于债券向国内外筹集资金的借贷活动。通常国家信用的债务人是国家(政府),债权人是购买债券的企业和居民等,但有时国家也以债权人的身份有偿让渡筹集的部分社会财力用于生产建设和公共事业。•1、国家信用的形式——发行公债•按信用资金来源分为内债、外债。(1)内债是国家通过发行公债向国内居民、企业取得信用、筹集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2)外债是国家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在国外金融市场上发行国外公债,向国外居民、企业团体和政府取得信用、筹集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按信用的期限分:•(1)国库券,期限1年以内,属于短期债券;•(2)公债,期限超过1年,属于中长期债券。•按发行方式分:公开征募和银行承销。•公开征募是指国家公债公开向公众、企业发行,由后者认购。•银行承销是指公债由银行通过与国家订立协议进行包销,由银行负责向公众、企业出售,并从中赚取承销费。•2、国家信用的作用•(1)弥补财政赤字,平衡预算,解决财政困难。•(2)国家信用是筹集经济建设资金的工具,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和承担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3)国家信用是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经济杠杆,调节积累和消费的比例。•(4)政府债券是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调节货币供给和实施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四)消费信用•消费信用是由工商企业、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以商品货币或劳务的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满足其消费需求的一种信用形式。•现代市场经济的消费信用是与商品和劳务,特别是住房和耐用消费品的销售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信用。其实质是通过赊销或消费贷款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超前消费的条件,促进商品的销售和刺激人们的消费。•消费信用的主要形式:•1、延期付款(赊销)方式,即零售商直接以延期付款的销售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比如信用卡结算方式就属于此类。一般来说,它是一种短期消费信用形式。•2、分期付款方式,即消费者先支付一部分货币(首期付款),然后按合同分期偿还本息,或分期偿还本金,利息一次计付。这种付款方式在购买耐用消费品中广泛使用,是一种中期消费信用形式。3、消费贷款方式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直接贷款给消费者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住房以及支付旅游费用等。包括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无需任何抵押品。抵押贷款通常需要由消费者以所购的商品或其他商品作为担保品。消费信用的特点•与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相比较:•1、非生产性,用于生活消费。•2、期限较长。•3、风险较大。完全用于生活消费,必须由借款人的收入作保证。消费信用的作用•积极作用:扩大需求,刺激经济发展。•1、提高消费水平,缓解消费者有限的购买力与不断提高的生活需求的矛盾。2、开拓销售市场,促进商品的生产和流通。•消极作用:为经济增加了不稳定因素。(五)国际信用•国际信用是国际间的借贷行为。国际信用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国际信用与国内信用不同,表示的是国际间的借贷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是不同国家的法人,直接表现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国际信用的主要形式•1、出口信贷:出口国银行对出口贸易所提供的信贷,以促进本国商品出口,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2、国际银行贷款,指进口商为从国外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从外国银行取得的贷款。•3、政府贷款,指一国政府利用国库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贷款。•4、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即国际金融机构对成员国政府提供的贷款。二、信用工具(一)信用工具的含义•信用工具:是指资金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进行资金融通时所签发的、证明债权或所有权的各种具有法律效用的凭证。•信用工具是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对象,通常称为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各种信用活动的契约凭证。•信用工具的构成•一般来说,信用工具由五大要素构成:•(1)面值,即凭证的票面价格,包括面值币种和金额;•(2)到期日,即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偿还本金的最后日期;•(3)期限,即债权债务关系持续的时间;•(4)利率,即债权人获得的收益水平;•(5)利息的支付方式。(二)信用工具的特点•1、偿还性•除股票和永续债券外,大多数金融工具的债权人或投资人都可按信用凭证上所记载的应偿还债务的时间,到期收回债权金额。(偿还期)•2、流动性,又称变现力或可转让性•一般说来,流动性与偿还期成反比,与债务人的信用能力成正比,即偿还期越长,流动性越差,而债务人信誉越好,流动性便越强。•3、收益性•金融工具往往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收益。金融工具的收益有两种:一种为固定收益,如债券或存单,在券面上就载明了利率;另一种为即期收益,就是收益大小没有事先进行明确规定,如股票,其收益大小只能取决于发行股票的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股票市场上的价格水平。4、风险性•金融工具的本金会遇到遭受损失的风险。•风险可分为两类。其一是爽约风险,即债务人不履行合约,不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显然这种风险视债务人的信誉而定,同一债务人的资产或收入的索偿权也有先后之分,如某一股份有限公司因遭破产而清算,则其剩余净资产或收入应先偿还债券所有人,其次为优先股股东,最后才是普通股股东。•另一类风险是市场风险,即因市场利率上升所导致金融工具市场价格下降的风险。(三)信用工具的分类•1、按融通资金的方式:直接信用工具和间接信用工具•2、按偿还期限:短期信用工具、长期信用工具和不定期信用工具•3、按发展的顺序及新颖性:基础性信用工具和衍生信用工具•4、按是否拥有资产的所有权:债务凭证和所有权凭证•(四)短期信用工具——票据•1.票据的含义•票据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载有一定日期、一定金额、到期由付款人对持票人或指定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债权债务凭证。•票据的主要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贴现等。•出票是创造票据的行为,即签发票据。背书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票人为了将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别人而在票据的背面签名盖章表示负责的行为,目的是转让人对票据起担保作用。承兑是票据的付款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承诺票据到期付款的行为。保证是票据的保证人,保证票据到期偿付的法律行为。•2、票据的种类•票据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凡企业之间因商品交易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企业签发的称为商业票据;凡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付款义务的称为银行票据。•(1)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付款人见票后或到期时,在一定地点对收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信用凭证。汇票的主要关系人是出票人(债权人)、付款人(债务人)、持票人(受款人).•汇票按出票人不同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由指定银行办理转帐结算或向指定银行兑取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是由债权人发给债务人,命令他在一定时期内向指定的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命令书。•(2)本票•本票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出的,以出票人为付款人,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支付保证书。•按签发人的不同,本票可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按我国现行规定,只有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申请人凭以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关系人:银行(出票人)与受款人(持票人)。•(3)支票•支票是银行的活期存款人通知银行在其存款额度内或在约定透支额度内,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或指定人的书面凭证。支票的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在支票流通的条件下,商品交易和债务清偿大多用支票支付,取得支票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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