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共计个月。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第六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第七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四、劳动报酬第九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第十条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第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第十二条甲方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第十三条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若乙方自动放弃公司缴纳保险,则甲方补贴乙方1000元。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第十八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2.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2.甲方经营的、乙方所在的店关闭;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第二十六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第二十七条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1.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2.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3.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4.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十、劳动争议处理4第三十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十一、其他规定第三十二条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第三十三条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三十五条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甲方代表人(委托人):地址: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