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西污水处理工程除臭设备公开招标招标文件CAZFCG[2009]106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九年九月-2-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定标七、合同授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层信封封面格式二、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封面、目录、相关文件格式)三、技术文件格式(封面、目录、相关文件格式)四、报价文件格式(封面、相关文件格式)3第一章淳安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CAZFCG[2009]106号根据淳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兹定于2009年10月16日14:00整举行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西污水处理工程除臭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具体要求如下:1、招标项目: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西污水处理工程除臭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CAZFCG[2009]105号。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项目,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⑥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⑦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标书发放时间、地点等:①招标文件请于2009年10月16日14:00前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②招标文件售价、时间、地点:标一每本500元(售后不退;如未按规定缴纳的,拒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于2009年10月16日10:00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窗口登记报名登记后交纳。4、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09年10月13日10:00时前将标一: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并到账,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取收款收据。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19075201040025441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24818118联系人:余旭华。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6日14:006、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6日14:00(北京时间),逾时作自动放弃。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电话:0571-24818116传真:0571-24818116联系人:章建金钱慧珊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571-24817980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09年9月25日-4-第二章招标需求编号:CAZFCG[2009]106号采购单位名称: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要求:淳安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城西污水处理工程除臭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具体要求一、总则:1、工程简介城西污水处理工程主要收集千岛湖镇老城区城北和城西排放分区的污水。拟建厂址位于千岛湖镇垃圾填埋场西侧,占地47亩。项目按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项目一期为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20余公里以及湖滨公园和里杉柏污水提升泵站。工艺选用A2O—SBR法,出水排放标准为一级B标准,一期项目总投资7815万元,计划于2010年6底建成投入使用。2、供应商服务:本次所有机械设备应包括设备的制造、供货直至预埋安装调试完毕的所有设备附件配件,并提供污水处理厂职工试运转前的培训工作。3、报价:所有机械设备根据不同品牌、配置、性能的要求报总价外,还应列出包含在总报价中的设备所有组成部分的数量、单价、合价(列出报价清单)。若设备清单和机械设备具体说明的描述中已注明附件而未列出其数量、单价、合价则视其已包含在总价中。4、备品备件:制造、供应商在提供机械设备的同时,必须免费提供保证设备正常运行3年的备品备件,并单独列出备品备件的清单及报出单价(不含在总报价中)。5、设备制造、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采购附件的技术条款给予承诺。*6、制造、供应商必须提供机械设备原制造厂商质量保证和保修服务承诺书。7、检修工具:若机械设备需用专业维修工具才能维修,设备制造、供应商应单独列出维修工具名称及报价(不含在总报价中)。8、设备的铭牌所有机械设备(包括部分附件,如电机、变频器、控制箱等)均应有铭牌,铭牌一般为印压式,刻在1mm厚的不锈钢板上,尺寸大小按有关标准,并将其固定在设备易于看见的位置。铭牌上必须有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制造厂家的名称2)设备的型号和类型3)设备的编号4)必要的技术参数9、供货时间:本次招标的机械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标一为二〇一〇年五月一日前。设备制造、供应商应对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作出承诺。由于工期紧,部分设备需提前进场,具体供货时间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10、工艺设备标段的付款方式:工艺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试运转六个月后付合同价款的10%,余款10%为保修金,在机械设备运转一年后付清。11、本次招标设备制造、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对该标项所有设备均报价,若存在漏项,则视为无效标直接作废标处理。12、其他要求,供货地点:设备运送到淳安千岛湖镇需方工地;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期为三年。-5-二:除臭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1、项目概况为了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在运行过程中降低臭气的浓度,保护工作和周围环境,减少污水泵站及厂区对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因此,需要设置除臭设备对该恶臭源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2、招标范围本项目厂区和里杉柏泵站除臭设备采用离子除臭技术,湖滨公园泵站采用离子加生物方法除臭。系统设置吸风口或吸风装置,通过输送风管将臭气送入除臭设备就地处理后达标排放。除臭设备所产生的活性离子与废气中的有机和无机的臭气成分进行氧化分解反应,而不需要更换吸附材料或填料,即可达到净化与除臭的效果,在整个净化处理过程以及净化处理后的产物对人体及空气无影响。本除臭设备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臭气收集系统(包括密封系统、风机等)、离子除臭设备(包括:发射电极、过滤器等)、生物除臭设备、设备箱体、控制系统、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以及为达到系统安全、满足运行所必须的所有装配部件及附属设施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2.1供货单位提供的除臭装置应为成套装置,应配备臭气的收集和引出、除臭装置、净化气排放等功能完善的设备以及配套管道、出风口、就地控制箱、钢制结构等安全有效运行所需的全部设备和附件。2.2供货单位必须负责上述构筑物内的除臭效果达到国家规定的臭气排放指标(以环保局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为准)。2.3供货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图纸目录规定的图纸作除臭装置的平面布置。3、设计和现场条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设备应能在现场经受下列气候及介质条件,供货单位在选择所提供的设备时,应把这些条件考虑进去。3.1、气候条件气候类型为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7℃,日最高气温41℃,最低气温--5℃,无霜期达340天,雨水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489mm。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3.2除臭后气体排放指标在正常工况及常规气象条件下,经离子除臭设备处理后的气体浓度完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中规定的厂界标准值一级标准。即:氨1mg/m3硫化氢0.03mg/m3-6-三甲胺0.05mg/m3甲硫醇0.004mg/m3甲硫醚0.03mg/m3二甲二硫0.03mg/m3二硫化碳2.0mg/m3苯乙烯3.0mg/m3臭气浓度排出口300厂界103.3、除臭后气体排出口应根据现场工况安全排放。厂区和里杉柏泵站采用高空排放,湖滨公园泵站采用地埋式排放。3.4、现场条件投标商可与采购单位联系踏堪现场或了解相关情况。参考处理气量规模分别为:湖滨公园泵站2500立方;里杉柏泵站4000立方;厂区50000立方。(投标商需仔细核对,在确保达到排放标准的前提下,由投标方确定合理风量,并在标书中提供风(气)量的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在计算时,换气次数最小不得小于换气次数5次)。4、设备基本要求4.1离子除臭设备技术说明4.1.1结构a)离子除臭设备应具有以下三个功能段:过滤段、发射段及风机段。b)设备内过滤段的材料应采用国际著名品牌的优质产品,应具有过滤效率高、压力损失低、外型尺寸小的特点。此过滤材料的压力损失应不大于5mmH2O,以减少整个系统的能耗及噪声;c)风机应安装于离子除臭设备的后端,采用不锈钢双侧进风离心式风机,需适应于腐蚀性空气条件下的长期24小时连续运行。为了保证整套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使封闭空间保持负压状态,每套设备只需一台风机,为了降低噪音,风机应内置于设备箱体内,封闭空间采用自然补充新风的方式,禁止采用风机进行机械补风或其他将新风注入封闭空间的机械补风方式。d)发射段内设离子发射装置,设备电极建议采用金属板式发射电极。采用管式电极或板式电极的投标商均需承诺免费提供电极10年。4.1.2设计使用年限设计的设备和材料均应有长的使用期,并应适合长期的每天二十四小时的连续运转和间歇式运转,且只须进行最少量的维护。日常的运行、维护应尽可能的简易方便。所有易耗件或材料,在正常情况下其连续正常运转的使用寿命不应小于10万小时,而且主体设备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20年。质保期为三年。4.1.3材料-7-所有材料必须耐腐蚀,尤其是耐脂肪酸腐蚀,除臭设备箱体必须采用全不锈钢304材料。4.1.4电控柜电控柜需满足制造地所采用的标准及中国标准。电控柜柜体应可灵活安装,并应采用2mm厚度的不锈钢板制作。电控柜内的元器件应基本统一,应采用同一世界著名制造商的产品。4.1.5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应能够保证系统自动运行,在正常运行时无须人工操作。在供货的内容中应包括所有自动运行必须的部件。即使没有特别的说明,所有的电气设备也必须确保满足中国以及制造国所采用的相应标准。控制系统内包括:控制器、除臭系统风机、离子发射装置的启停和各设备的运行显示和熔断保险。除臭设备采用就地和远程两种运行模式,就地控制模式下,通过人工手动控制设备的启停,在远程控制模式下,可在上位机对设备进行启停控制,同时,设备运行状态应可在上位机进行显示。提供与控制室相适应的接口,能实现就地与远程控制,并能输送状态和报警信号。4.1.6噪声控制供货商应注意保证所安装的设备的所有项目在运转时是无异常噪声。如果需要的话应安装消声器以使设备在操作时不至于在离其一米的半径范围内产生超过55分贝的噪声。4.1.7主要零部件材料要求设备箱体不锈钢304发射电极不锈钢板式电极或管式电极过滤器世界著名品牌风机304不锈钢双侧进风离心风机电控柜外壳不锈钢304所有连接附件不锈钢3044.1.8其他要求(1)处理效率高,在任何季节、任何气候条件下都能满足除臭设备处理效果要求。(2)除臭设备必须与除臭点位总体布局相适应,满足泵站的设计图纸布置要求,能保证日常的运行、检修空间,工艺运行应完全自动,无须人工操作。工人只需巡视是否有机器故障。(3)运行稳定,抗冲击负荷能力强。设备停止运行、检修或更换易损件及材料等,可在2小时内能够恢复并投入正常使用。(4)禁止使用类似吸附材料、植物提取液等易造成或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材料或化学药剂,处理设备应无废水和其他任何二次污染。除臭设备的功率均应尽可能小,即每处理1000m3/h在1.0KW以下(包括风机),并在标书中应说明日常运行费用及年运行费。4.2生物除臭设备技术说明-8-4.2.1除臭工艺:生物除臭工艺应采用地埋式生物除臭方法。地埋式生物除臭系统包括预洗段、生物处理段、复合土壤深度处理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