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不熬夜1/142023年买卖合同(精选4篇)【预览】此例优秀文档“2023年买卖合同(精选4篇)”是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买卖合同【第一篇】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把位于怡景花园的10栋15号车库卖给乙方,现就有关事项协商如下,共同信守。一、甲方出售房屋情况1、甲方出售的车库属本人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物业,未到县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车库内的水、电已单独立户,并装有独立的水电表。2、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现有车库及其物业现状,并以本合同形式加以规定。二、房屋价格及付款形式、交房方式1、甲方出售此车库的价格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签本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定金元,余款于日之内交房时付清。参考资料,不熬夜2/142、甲方交房时,应把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房屋的原始发票,合同文本及车库钥匙及水电开户凭据一并交给乙方。3、甲方收取定金后,应及时清理原来的各种费用,结清之前该房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及其相关的各种费用。4、甲方售房时,应为乙方办理除房产证、土地证等外的相关过户手续,若以后乙方要办房产证、土地证,甲方要积极配合。三、违约责任1、甲方应确保上述房屋属本人私产,无产权债务纠纷。自本合同签字之日前,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签定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悔约,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3、甲方售房后若悔约要收回房屋或因产权债权纠纷造成乙方无法拥有或使用该房屋,除了双倍返还本金给乙方外,甲方还要自收乙方购房款之日起至乙方退房时止,按分月息复利计算付给乙方。四、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方签字:电话:参考资料,不熬夜3/14甲方配偶签字:电话:乙方签字:电话:乙方配偶签字:电话:附:甲方身份证、结婚证的复印件1份。年月日买卖合同【第二篇】(合同编号:01402012234258653)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湖南南庭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市环保大道与圭白路交汇处东南角营业执照注册号:5273145826425机构代码证:04525618546254法定代表人:买受人:证件类型:国籍:联系地址:共有情况:代理人:国籍:戴明炜联系电话:0731-82693333晏泽英身份证证件号码:中国联系电话:43030419750425245113574076492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新一村23栋30号联系电话:代理人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参考资料,不熬夜4/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____出让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长沙市环保大道与圭白路交汇处东南角__________,编号为_____长房售许字(20xx)第0131号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为,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_____南庭城果___。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85615248646854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452954215414585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商住,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567811112546________。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42545852361________。参考资料,不熬夜5/14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2_[幢]____16_[层]_____4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住宅____,属___砖混_______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_33__层,地下____3_层。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第四条计价方式及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4020_.00__元,总金额(__元)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元)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2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2.银行按揭付款首付款(含定金)117840.40元于2月1日支付。剩余房款采用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参考资料,不熬夜6/14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45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因出卖人的过错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2)买受人解除本合同。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卖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买受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给买受人。3.其他方式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签订之后三十日内应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3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参考资料,不熬夜7/14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七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合同单价(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2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参考资料,不熬夜8/14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八条房屋室内层高买受人所购该房屋的室内层高为__3米,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第九条交付期限及条件出卖人应当在___20xx年8月31日__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2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参考资料,不熬夜9/14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第十一条房屋交接及违约责任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15天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出卖人办理交接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买卖合同【第三篇】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涉及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和其他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主要是指现房),我国法律界对该问题讨论的不是很多,但是由于厘清该问题对司法实践颇有裨益,因此本文拟就该问题作些探讨。在研究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之前,本文先就合同权参考资料,不熬夜10/14利转让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简要地说明。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其特征是:第一、合同权利转让是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第二、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合同债权。第三、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的转让。合同权利转让的生效有两个条件:第一、权利转让合同成立。第二、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具体表现为:第一、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新债权人而成为合同权利的主体,转让人将脱离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一起成为共同债权人。第二、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将随主权利移转而发生移转。第三、转让人应当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是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的。对外效力具体表现为:第一、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二、受让人不仅取得债权人转让的债权,而且应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第三、债务人在合同权利转让时就已经享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并不因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灭。2我国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立法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参考资料,不熬夜11/14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其中第七十九条至八十三条专门规定合同权利转让问题,第八十七条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问题。《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款没有对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转移进行区分,而是将二者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含有义务转移的因素,所以需要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如果转让人不承担合同义务(单务合同)或者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其转让合同权利是否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呢?仅就该条文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仍需另一方的同意。同时该条文对合同权利的转让还有一个限制,即转让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时不得牟利,这种规定明显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立法模式的色彩。《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是在对民法通则第91条进行补充的基础上,并借鉴《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6条的有关规定发展而来,它弥补了合同债权债务转让的立法漏洞”。3因《合同法》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比较明确,本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