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不熬夜1/212023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中心章程5篇汇聚【预览】此例优秀文档“2023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中心章程5篇汇聚”是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中心章程篇1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的国家事业单位,诚信评价研究中心是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所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诚信评价研究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性质第一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从事城市和企业信用理论与实践研究、学术交流的事业单位。参考资料,不熬夜2/21第二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是一个专注于城市和企业信用研究,特别是城市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研究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学术研究机构。第三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指导思想:本着政、企、研、学相结合原则,着重服务各大中小城市和企业。第四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是由我院有关领导、专家,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以及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研究中心等单位信用管理专家,以及企业家代表组成的学术交流、研讨、审议、评定与咨询机构。第三章宗旨第五条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管理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从诚信评价研究中心的学术优势出发,推进我国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发展和繁荣,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第六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成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信用管理体系,加强诚信评价学术交流与研讨,提高我院科研学术水平的坚强后盾。第七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成为市长、企业家、企业高管人员培训基地和市长、企业家交流平台。第八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实行“集社会力量,为社会服务,向社会开放”的方针,发挥首都人力资源优势,团结信用管理专家、企业家服务城市和企业。参考资料,不熬夜3/21第九条继承和重建我国优良的学术与文化传统,树立和形成合理而有效的学术规范,提升我国管理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学术水平,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服务。第四章发展目标第十条近期目标:(一)整合社会资源,吸收信用管理专家、优秀市长、优秀企业家参与学术研究,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二)加强市长、企业家培训,培养新型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专业型和复合型人才。(三)结合当前城市管理和企业管理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设计前沿性课题与重大选题。(四)提升诚信评价研究中心在管理学研究和交流方面的品牌价值。第十一条中期目标:成为企业界、政府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知识库、思想库和智囊库的重要信息平台。第十二条长期目标:成为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政府、跨国企业、国际组织和非政府国际组织的知识库、思想库和智囊库的信息平台。第五章基本原则第十三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的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参考资料,不熬夜4/21第十四条为贯彻本章程第三章所规定的宗旨,实现本章程第四章所规定的目标,诚信评价研究中心实行宽容的学术风格,尊重学术独立、学术自由和学者自治与自律的原则,在学术研究和交流中倡导“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一)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学术批评规则。(二)不歧视不排斥任何学术观点。(三)在开展学术批评活动时,批评和被批评双方彼此不怀疑对方的动机和智力,不进行人身攻击,不将学术讨论意识形态化或政治化。第十五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全体成员的个人学术观点只代表本人,并不代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第六章组织管理第十六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由社会各界学术成就突出,在学术上有造诣的教授、专家、企业管理者等组成。诚信评价研究中心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第十七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第十八条主任由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和有一定行政管理能力的学者担当。任期为三年。第十九条诚信评价研究中心主任,负责主持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一)负责筹集科研经费;参考资料,不熬夜5/21(三)决定中心的机构、设置及各部门人员组成;(四)决定副主任及所内各类人员的工资和奖励。第二十条常务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工作,协助主任处理所内外日常事务。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诚信评价研究中心另行议定。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诚信评价研究中心负责解释。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中心章程篇2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简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简称中管院)于1986年9月1日经陈云同志批示,在宋平等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关怀和支持下,1987年6月2日,国家科委(87)国科发综字0379号文批准成立的国家事业单位。这是我国第一家经国家批准的专门从事管理科学和相关交叉科学研究的新型科研咨询机构。现为国际管理学者协会联盟(ifsam)的理事单位。1989年8月25日,国家人事部人中编函198931号文批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国家事业单位编制50人,国家财政部拨给开办经费。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精神和中管院的实际情况,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定批准,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于2012年7月25日进行了重新设立登记为国家事业单位(登记号为:210000005343),实行理参考资料,不熬夜6/21事会领导下的院行政领导班子负责制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管理和科研的需要,院总部机关设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科研部、培训部、项目合作部、国际交流部等职能部门。院下设学术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直属机构和50多个研究所(中心)。为积极响应邓小平同志关于干部要着重学经济、学科技、学管理的号召,深入开展管理科学普及和理论研究,1985年4月,在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培训中心举办的首届交叉学科会议上,根据著名科学家钱学森、钱三强、钱伟长和裴丽生、马洪、沙洪等领导的提议,由田夫同志牵头召开座谈会,邀请国家机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200多位高级科研人员署名发起请示报告,呈报陈云同志,要求成立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得到了批准。1987年7月5日,中管院召开了成立大会。会议推举李铁映,高扬、于若木同志为主席团执行主席;费孝通、钱伟长同志为名誉院长,田夫同志任院长。中管院一直受到国家领导人的关心与支持。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许嘉璐担任名誉院长。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和国务委员李贵鲜为中管院作重要批示。李瑞环、钱伟长、李德生、裴丽生、郁文、武衡等领导同志为中管院题词。中管院的基本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瞄准前沿,锐意开拓,围绕我国国情和世界发展趋势,总结参考资料,不熬夜7/21我国管理实践经验,吸收各国先进管理成果,推动中国管理科学与科学管理的创新和发展,为适应高新科技发展、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态势,凝聚一批国内一流的专家学者,组成一支高智能的科研队伍,形成一个高层次的智力集团,为国家决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科学管理,发挥积极的作用。中管院是我国管理科学研究领域的重要阵地,管理科学学术交流的有效平台,管理创新工作者之家,管理理论研究者和管理工作实践者沟通的桥梁,联结领导层、专家、学者、企业家及管理界、经济界、工商界、金融界、新闻界合作的纽带。中管院成立20多年来,对我国的管理科学、科学管理以及相关交叉科学问题,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管理创新等问题,展开了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和应用开发,举办了各种大型学术交流和专题研讨活动60多次,承担了管理科学的教育培训和咨询传播工作,编写了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科学教材、著作80多部和有价值的课题研究报告200多份,出版发行各类期刊近20种,培训各类管理人才10000多人次,在国内外得到广泛的好评。我院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等单位合作,举办“毛泽东与科学”研讨会,“邓小平管理思想研讨会”和“陈云生平与思想”研讨会等,并编辑出版《毛泽东与科学》系列著作,《邓小平党建论著研究》一书,《陈云论著研究文集》一书,《陈云治党治国方略研究》一书等等;同时,组织我院专家学者开展课题研究,发表了论述社会主义现代化、管理科学、参考资料,不熬夜8/21科教兴国、知识经济、企业管理、人才培养、金融发展与改革等优秀论文,并将其成果汇集成《管理研究与实践》一书出版或在国内外权威报刊发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赞扬和鼓励。特别是2004年有关“三农”等问题的研究报告,得到温家宝总理的批示,引起有关国家部门的高度重视。其中关于“农村科学技术发展战略重点、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及对策”等内容,被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中。至今,中管院专业研究和应用开发涉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公共管理、文教管理、科技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等许多领域,已成为推动中国管理科学发展与管理思想研究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中管院坚持依法建院,依法治院,决心紧跟中央战略部署,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锐意开拓、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繁荣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管理科学事业和开创我国管理科学研究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中心章程篇3中国经济管理科学研究院章程参考资料,不熬夜9/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基本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中国经济管理科学研究院。第三条研究院秉承“开拓资源优势、指导战略实践、创新发展观念、引领区域前行”的宗旨,以推动中国国内区域长效有机的开发、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机构提供深入、客观、准确的解决方案和理论支持为目的,以战略发展、招商引资、区域规划、项目策划、区域推广、资本运营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咨询服务为主要任务。第四条研究院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章主要任务第五条研究院的主要任务(一)研究探讨中国开发战略、区域可持续发展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等理论、方法,为中国经济发展提出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建议;(二)协助中国经济管理机构制定和实施区域发展规划,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机构运用科学的眼光制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三)收集、传播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经济技参考资料,不熬夜10/21术情报和前沿市场信息,独立编辑出版行业学术著作、行业报刊、文献和有关资料;(四)独立或联合举办相关行业主题会议、论坛;针对地方政府进行相关行业的培训和讲座;(五)协助相关企业开展中国行业知识培训、技术引导讲座,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六)广泛联系国际与中国国内经济管理相关机构,组织开展交流、互访、考察等活动,促进会员的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七)根据需要开展中国区域经济管理相关的其它活动。第三章理事会权利、义务第六条理事会权利、义务详见附件一;第四章专家顾问团权利、义务第七条专家顾问团权利、义务详见附件二。第五章院长权利、义务第八条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决策机构为院务会议,成员包括:院长、副院长、秘书长。第九条研究院成立研究院理事会,理事会对研究院研究方向负有指导性、实施性责任。第十条院长为研究院法定代表人,院长由理事会任命。第十一条研究院建立以院长为首的科研、经营管理系统。第十二条院长行使下列职权:(一)领导研究院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主持日常业务管参考资料,不熬夜11/21理工作;(二)代表研究院对外签定有关合同;(三)拟订研究院组织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研究院的基本管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管理人员;(七)研究院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院长有权指定副院长、秘书长代其行使职权。第六章财务、会计与审计第十四条研究院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缴纳各种税、费、基金。第十五条研究院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