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的支付—信用证(2)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2007年精品课程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2第四节信用证(一)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五、信用证的特点和作用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3讨论银行是第一付款人,还是第二付款人?信用证中银行为什么可以承担独立付款的责任?信用证中开证银行与受益人之间构成什么样的关系?案例分析:某出口公司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L/C,出口公司按L/C规定将货物装出,但在尚未将单据送交当地银行议付之前,突然接到开证行通知,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因此开证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问:出口公司如何处理?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4讨论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信用证是自足的独立的法律文件,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案例分析:A公司与美国拜耳中国有限公司(HK)签订一进口合同,进口BPA500MT。合同要求拜耳方在2001年7月装船。A公司7月5日开出信用证,信用证规定最迟的装船期是7月28日。A公司于7月5日将L/C副本传真给拜耳方面。但拜耳公司在没有征得我司同意,又没有要求修改信用证的情况下,擅自在7月31日装船,违反了信用证的条款,造成迟装。A公司提出拒付并退单给拜耳,妥否?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5讨论信用证如何体现单据买卖?“单证表面严格相符的原则”有什么意义?案例分析:我国某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无误后,向卖方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开证行表示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6案例分析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在约定期间内装船,B公司有权取消该部分的买卖。合同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但信用证的开证银行C银行按B公司要求开出的信用证上并未表明在买卖合同所规定的8月份装船的条件,而A公司实际上在9月20日才装船。B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取消这批交易,并拒收货物。但是,C银行已取得了与信用证上要求相符的全套单据,并已对A公司付款,开证行要求B公司根据信用证条件赎单。B公司认为,原合同已经解除,开证行不应付款,因而拒绝赎单。问:(1)买方B公司拒绝赎单是否正确,为什么?(2)在信用证法律关系上,开证行负有合同义务吗?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7(二)信用证的作用1、对出口商的作用保证出口商凭单取得货款使出口商得到外汇保证可以取得资金融通(如打包贷款)2、对进口商的作用保证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可以取得资金融通3、对银行的作用——增加收入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8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L/C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开来的L/C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L/C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海轮,并在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运保险,但装船完毕后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根据《2000通则》和《UCP500》分别说明理由。综合案例分析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9我公司应按信用证规定向议付行提交单据,由议付行向开证行索款。理由如下:(1)根据《INCOTERMS2000》解释,在CIF条件下,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合同规定,买方就必须付款赎单;(2)合同规定以信用证结算,根据《UCP500》解释,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开证行必须付款。(3)CIF合同项下,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点为装运港船舷,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如货物在途中受损,买方可凭单据或凭证向责任方进行索赔。分析如下: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10六、《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为了规范信用证业务的运作,国际商会制定了《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经多次修订,最新的文本是1993年修订的,简称UCP500。该惯例被世界各国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所适用。但该惯例是国际贸易惯例,只有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对其适用,该惯例才对信用证有约束力。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11第五节其他支付方式一、银行保函(L/G)1、含义——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出的书面信用担保凭证。(属于银行信用)2、当事人申请人担保行/付款行受益人合同关系申请书信用担保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124、银行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L/C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的是第一性的付款责任;L/G的担保银行的偿付责任可以是第一性的,也可能是第二性的L/C只以单据为付款依据,L/G却以申请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为付款依据L/C用于履约,L/G则用于违约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还款保函3、银行保函的种类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13二、备用信用证1、含义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属于银行信用)2、适用范围一般用在投标、技术贸易、补偿贸易的履约保证、预付货款和赊销等业务中,也有用于带有融资性质的还款保证。3、备用信用证与一般信用证的异同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14第六节支付方式的选用及合同中的支付条款一、选择结算方式应考虑的因素客户资信经营意图贸易术语运输单据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15二、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汇付、托收、信用证三者结合(1)分期付款(2)延期付款备用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16案例分析我某公司出售一批货物给外国进口商,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是50%货款凭不可撤销L/C见票后30天付款,其余50%凭即期D/P付款。我方委托当地银行(托收行)转托A银行凭单据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同时凭进口商通过A银行开立的以我方为受益人的L/C开出了50%价款的汇票。其后,A银行根据进口商按D/P支付的50%货款将全部单据交给了进口商,并将代收的50%货款拨付给了托收行。不久,A银行宣布破产,已承兑的汇票在到期向其提示时也遭到退票。我方遂以货物已被进口商全部收取为由,向进口商追偿50%的货款,进口商借口开证押金收不回来而拒不偿还。为此,我方诉诸法院。你认为此案应如何解决?我方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17三、合同中的信用证支付条款包括开证时间、信用证的类别、付款时间、信用证金额、信用证的有效期和到期地点等事项。例如:买方应于装运月份前××天通过卖方可接受的银行开立并送达卖方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有效期至装运月份后15天在中国议付有效。2007年4月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