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无形资产、商誉和长期待摊费用第一节无形资产第二节商誉第三节长期待摊费用2第一节无形资产一、无形资产的性质二、无形资产的分类三、无形资产的取得四、无形资产的摊销五、无形资产的出租六、无形资产的减值七、无形资产的处置3一、无形资产的性质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且为企业带来多少经济利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可辨认经济资源。一般来说,只有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经济资源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一)无实体性(二)长期性(三)不确定性(四)可辨认性4(一)无实体性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这一特征,主要是与固定资产等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相对而言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没有实物形态并不是无形资产独有的特性,其他许多资产也不具有实物形态,如应收账款、对外投资等。5(二)长期性无形资产应能在较长时期内供企业使用,一般来说,使用年限应在1年以上。这一特征,主要是与应收账款等没有实物形态的流动资产相对而言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能在较长时期内供企业使用也不是无形资产的独有特征,其他许多资产也能在较长时期内供企业使用,如长期投资等。6(三)不确定性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多少未来的经济利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当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许多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难以准确地预计,因而也使得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多少未来的经济利益难以准确地预计。这一特征,主要是与长期投资等既没有实物形态又能在较长时期内供企业使用的资产相对而言的。7(四)可辨认性无形资产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这一特征,主要是与商誉等不可辨认经济资源相对而言的。8二、形资产的分类无形资产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一)按经济内容分类(二)按来源途径分类(三)按经济寿命期限分类9(一)按经济内容分类无形资产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可以分为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1.专利权2.非专利技术3.商标权4.著作权5.土地使用权6.特许权10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审定并授予发明者在一定年限内对其成果的制造、使用和出售的专门权利。专利权一般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等。专利权受法律保护。在某项专利权的有效期间内,该项专利权的非持有者如需使用与之相同的原理、结构和技术用于生产经营,应向该专利权的持有者支付专利使用费,否则就视为侵犯了专利权。112.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是指发明者未申请专利或不够申请专利的条件而未经公开的先进技术,包括先进的生产经验、先进的技术设计资料以及先进的原料配方等。非专利技术不需到有关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只靠少数技术持有者采用保密方式维持其独占性。只要非专利技术不泄露于外界,就可以由其持有者长期享用,因而非专利技术没有固定的有效期。123.商标权商标权是指企业拥有的在某类指定的商品上使用特定名称或图案的权利。商标经商标管理机关核准后,成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134.著作权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是指著作者或文艺作品创作者以及出版商依法享有的在一定年限内发表、制作、出版和发行其作品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著作权所有者许可或转让,他人不得占有和行使。145.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批准享有的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开发、利用和经营的权利。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156.特许权特许权是指企业经批准在一定区域内,以一定的形式生产经营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特许权可以是政府授予的,也可以是某单位或个人授予的。16(二)按来源途径分类无形资产按其来源途径,可以分为外来无形资产和自创无形资产。外来无形资产是指企业用货币资金或可以变现的资产从国内外科研单位及其他企业购进的无形资产以及接受投资或接受捐赠形成的无形资产。自创无形资产是指企业自行开发、研制的无形资产17(三)按经济寿命期限分类无形资产按是否具备确定的经济寿命期限,可以分为期限确定的无形资产和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期限确定的无形资产是指在有关法律中规定有最长有效期限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这些无形资产,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受法律保护;有效期满时,如果企业未继续办理有关手续,将不再受法律保护。18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是指没有相应法律规定其有效期限,其经济寿命难以预先准确估计的无形资产,如非专利技术。这些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取决于技术进步的快慢以及技术保密工作的好坏等因素。当新的可替代技术成果出现时,旧的非专利技术自然贬值;当技术不再是秘密时,也就无价值可言19三、无形资产的取得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只有在其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情况下,才能加以确认。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购入的无形资产(二)接受投资的无形资产(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四)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20(一)购入的无形资产企业购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如律师费、咨询费、公证费、鉴定费、注册登记费等其他支出。企业应根据购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企业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财务费用。21(二)接受投资的无形资产企业接受无形资产投资时,应按双方协商确认的价值计价,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如果无形资产的价值大于投资方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有的份额,其差额应贷记“资本公积”科目。22(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下列情况分别进行计价:如果捐赠者提供了有关凭据,应按凭据中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如果捐赠者没有提供有关凭据,则应按下列顺序计价:(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的市场,应参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的市场,应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价。企业接受无形资产捐赠时,应根据确定的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23(四)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企业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研究阶段的特点在于其属于探索性的过程,是为了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从已经进行的研究活动看,将来是否能够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此,企业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予以费用化。企业应根据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期末应根据发生的全部研究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24开发阶段相对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完成了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企业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在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25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开发阶段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支出,应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在确认无形资产时,应根据发生的全部开发支出,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企业取得的仍处于研究阶段的无形资产,在取得后发生的支出也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处理。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应当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26四、无形资产的摊销(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二)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27(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应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寿命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一般按下列原则确定:28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而法律未规定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以合同规定的受益期限为上限;2.合同未规定受益年限,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以法定有效年限为上限;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以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中较短者为上限。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29(二)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平均年限法摊销。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则可以预计其净残值;否则,其残值应当视为零,30为了分别反映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和累计摊销额,应设置“累计摊销”这一备抵科目。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31五、无形资产的出租无形资产的出租,是指将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企业仍保留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取得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企业取得无形资产出租收入以后,还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按照配比原则,这些税费应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结转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时,应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企业在出租无形资产的过程中,还可能支付律师费、咨询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也应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支付费用时,应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2企业出租无形资产以后,无形资产价值的摊销,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1.全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如果企业在出租无形资产以后,自己不再使用该项无形资产,则按照配比原则,其摊销价值应全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而不应再计入管理费用。摊销时,应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2.一部分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另一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如果企业在出租无形资产以后,自己仍在使用该项无形资产,则按照配比原则,其摊销价值应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配,一部分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出租收入来补偿,另一部分计入管理费用。摊销时,应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3.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如果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所占比例不大,按照重要性原则,也可以将无形资产的摊销价值全部计入管理费用。33六、无形资产的减值(一)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二)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34(一)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每年年末,企业应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