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三篇范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监督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全校党员干部、广大教职工廉洁从业意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持续传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压力,着力形成权责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的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二、工作内容结合学校党政工作要点、部门职能职责以及“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部门和岗位两个层次,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通过采取建章立制、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等措施,不断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三、工作步骤1、查找风险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岗位职责、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师生关注的热点以及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找四类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是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风险。二是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运行程序不当或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风险。三是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制度缺失或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四是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由于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可能发生失职渎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问题的风险。2、制定防控措施。各部门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科学合理划分和分解职责权限,形成公开透明、互相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要结合岗位实际,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和操作程序,从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办事公开,提升办事效率,加强内部监管等方面制定制度。3、及时汇总上报。5月15日前,各部门可结合、参考校纪委提供的'样表,认真组织填写《湖北理工学院校属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见附件),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校纪委(X4—4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四、相关要求缺乏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关、教辅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教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严格落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分析查找廉政风险及原因,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各部门要立足实际,把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与岗位职责有机结合,确保风险点查得准,防控措施有力有效,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用良好的政治生态促进和维护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廉政作风建设根据学校要求,在分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要以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为主,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分层次教育有机合。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和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始终保持作风纯洁。坚持和完善党委和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调查研究,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注重解决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党风促校风带学风。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在全校努力营造团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和廉洁干事的良好氛围。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在学习教育中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做到“三个合”,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一是学习教育要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合,二是把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紧密合,三是把学习教育与本职工作紧密合。通过学习教育,要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权力正常运行强化监督检查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要明确监督重点,完善监督形式,切实提高监督的实效性。一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规定,通过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组织人事、财务、教务、科研、后勤管理等部门工作的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完善修订制度、强化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工作制度,使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各项工作按程序规范化运行。三是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对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职称评聘、评优以及考试等工作进行监督,杜绝工作中的漏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这些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拓展监督渠道,健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协调互动机制。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继续强化“三民”意识:一要顺“民心”,要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讲顺民心的话,做顺民心的事,成就顺民心的业绩;二要应“民意”,要注重察民情,听民声,在选人用人上要把群众公认作为重要标准;三要重“民评”,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成为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纽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做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严格按规定,按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它费用,坚持收费公示制度,不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如发生乱收费问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向社会公开,确保招生、办学的公开、公正;三要签订责任书,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深层次问题;四是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师德师品教育,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现金或变相索要财物。五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情况;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的情况;服务师生,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书育人的情况等进行评议。四、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要加强领导,做到领导职责到位。分校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校发展和党建工作中统一部署,纳入各部门目标任务管理中统一安排、统一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二要分解责任,做到主体职责到位。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层层分解责任,明确责任内容,明确确责任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和主要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领导和部门,并签订责任书。三要严格考核,做到责任追究到位。年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进行专项考核,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做到在责任追究中教育人,在责任追究中推动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临大发20__19号和临大发20__10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合自身实际,进行专业文化、教室文化、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开展生动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全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要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基本职责的理念,重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净化党的肌体。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的方针,防止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办案不力等问题发生。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或案件线索。五、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制度与客观实际相适应,堵塞制度中存在的漏洞;二是要健全完善抓落实的机制,把制度的健全完善与制度的执行落实作为一个整体来抓,建立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防止制度成为摆设;三是要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表率示范作用,分校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的意识,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做到行动先于群众,标准高于群众,要求严于群众;四是要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加强制度落实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改于碰硬,违者必纠。六、加强纪检人员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水平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纪检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水平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加强专兼职纪检队伍建设。二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深入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校园和谐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三是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纪检干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表率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根据市教育局《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党委和实训基地党支部(以下简称校党委)决定在学校和实训基地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学校实际,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前提,以完善措施为手段,建立融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目标任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紧密结合,以本学期将实施的岗位职责考评为切入点,以清权确权和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为主线,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科技防线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政策阳光化、权力明晰化、责任全员化、风险明示化、管理精细化、防范科技化”的防控体系。三、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评估以保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目的,围绕业务工作运行中的各个环节,着重从三个方面查找廉政风险:(一)岗位履责风险。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受自身思想水平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可能发生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资绩效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问题。(二)业务流程风险。因未能对业务流程各环节进行细化分析和固化,致使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如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衔接不紧密、标准不统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三)规章制度风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查找学校以及部门制度设计陈旧滞后或执行不力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完善制度不及时,制度设计有漏洞,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落实制度不到位,权力运行失去有效监督等问题。根据学校、处室(含教学部)业务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对行政管理权和业务处置权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剖析业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演化出来的权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