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23年国庆、中秋将至,农产品进入消费旺季。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我区国庆、中秋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庆、中秋是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各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专题研究部署,层层落实任务和责任到基地、到市场、到人。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管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切实抓好农产品各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会同各部门加强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区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各乡镇及等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要加强城乡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蔬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等主要蔬菜基地、规模养殖场、种植养殖大户、中药材生产基地及农产品加工企业,要进行重点监管,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安全可靠。要督促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养殖大户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并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进一步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同时,大力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严格执行休药期的有关规定,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三、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各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采取整治与生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和生产企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在投入品使用环节,要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用的投入品要加强监测,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合格。在市场流通环节,要切实做好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实行严格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外地输入性蔬菜、瓜果、畜禽的检查监管,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四、加强重点品种监管。要根据冬季农业生产和消费特点,重点监测辣椒、芹菜、韭菜等蔬菜品种农药残留,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要以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大监测力度,增加抽检频率,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检测覆盖面。对不合格农产品要追根溯源,严厉查处。要加强对“三品一标”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准出、准入条件的农产品要严禁上市销售,坚决予以无害化处理。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市场。五、加强应急处置。各乡镇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靠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应急值守,对各类信息动态进行监测预警,主动应对和妥善处理不实的报道。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要密切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切实维护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