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集聚最新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集聚最新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确保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农场实际,制定《广东省***农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称《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是广东省***农场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据。第三条场内发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一、重大火灾事故;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四、电力运行安全及触电事故;五、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厂内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防爆电器、压力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等重大安全事2/30故;六、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第四条场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农场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农场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场安委会、综治办及事故单位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第六条指挥中心由下列人员组成:一、总指挥:安委会主任***场长担任。二、副总指挥:由***副场长、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三、成员:由场安委会、综治办有关人员,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事故单位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担任。第七条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担任。其他人员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办公室工作地方点设在场安委会或事故现场附近。第八条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一、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置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损失的扩大;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3/30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秩序的工作;三、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第九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召开处置突发事故工作会议;二、与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三、及时将所了解的情况向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四、协调各应急救援单位、队伍之间关系;五、研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应急处理的信息;六、参与现场处理;七、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第十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情况,由事故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现场指挥由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现场附近,并设置显著标志。第十一条现场指挥部职责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三、及时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四、向外来求援组织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同求援安排。五、协同指挥中心安排上级领导视察现场的有关事宜。4/30第十二条现场指挥的职责一、下令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二、根据事故发生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三、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救方案,制订具体抢救措施,决定抢救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四、根据事故现场需要,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并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预案;五、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必要的戒严或交通封锁;六、负责与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联络。七、向外来救援组织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同组调救援力量。三、应急抢险和救援第十三条为了有效地处置特大安全事故,设立七个应急处理小组。各小组分工如下:一、警戒保卫小组,由综治部门负责;二、抢险救灾小组,由事故单位负责;三、医疗救护小组,由卫生部门负责;四、善后处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场安委会、工会、事故单位负责;五、后勤保障小组,由事故单位负责;六、事故调查取证小组,由场综治办和安委会负责;5/30七、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小组,由场办公室、安委会负责。第十四条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第十五条非抢险救灾单位应服从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抢险救灾工作。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第十六条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三、迅速将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场安委会有关人员:陈**(电话:xxxxxxx138xxxxxxxx);并拨打110报警(火警打119)。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写出事故快报,上报有关部门。五、事故快报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6/30第十七条场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一、立即报告场领导;二、立即通知综治办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三、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立即通知工会、医院、办公室等部门参加事故处理工作。第十八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五、特大事故处理与信息反馈第十九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有关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第二十条事故结案后,应当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对关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对在发生事故时迟报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在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救灾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7/30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附则第二十二条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人为过失或自然因素影响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伤以上(含4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的事故。第二十三条本《预案》由场安委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二篇】为预防我局可能发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确保人员安全;为积极策应和协助沿江乡镇发生安全事故及在我局范围内安全事故的抢救及协调工作,特制订本方案。1、教育性原则。①经常群众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局职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规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③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安全督查。2、预防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即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可能将损失和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8/30组员: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1.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局机关所有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局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进行指挥;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2.应急工作分工:现场处理组: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①向交警及相关部门报告情况;②做好现场伤员处理并向医院要求,做好抢救准备;③向上级报告;④向基层单位发出指令。坐镇处理组:职责任务:迅速做好了解情况、做好接应工作。具体准备工作:①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具体姓名、家庭地址;②迅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③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其他1、发生事故后,组长应及时向总指挥(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局应急领导小组将上报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分。9/3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三篇】近日,记者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安徽省发布《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对灾害事故预警分级标准和响应分级进行了明确,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上报告。原《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同时废止。灾害事故预警划分为4级此次印发的《应急预案》从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划分、后期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和细分,强调将重大、较大涉险事故纳入事故应急工作。《应急预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可以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其中,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确定预警级别为一级;预计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或其他重大涉险事件,如需紧急疏散人员5000人以上,其预警级别为二级;预计可能发生较大事故或其他较大涉险事件,如需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其预警级别为三级;预计可能发生一般事故,其预警级别为四级。关于分层级应对,《应急预案》明确一般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由县级政府组织应对;较大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由市级政府组织应对;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由省级政府组织应对。10/30关于省级响应。明确省级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级。事故发生后应1小时内报告根据按照《应急预案》,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以及重大、较大涉险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以上应急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需要政府提供应急支援的,应当立即报告。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涉险事故和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较大事故后,事发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先期处置,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等。其中,对于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在20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将由安徽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省应急厅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入响应状态。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则要实行24小时值班,省应急厅相关负责同志在岗11/30带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四篇】一、应急演练目的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