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关于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体实施方案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体实施方案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为推进科学跨越,建设生态桃江,努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目标,根据有关创建工作文件精神,结合上级部门下达给我局的创建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将桃江建设成为具有“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合理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管理有序、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健康”的国家卫生县城。二、工作任务按照工作职能和县创建指挥部工作安排,我局重点创建工作任务为:(一)单位内部文明、卫生管理;(二)落实责任路段“门前三包”管理责任;2/25(三)基建秩序管理;(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五)饮用水卫生管理;(六)创建资料整理归档。三、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双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茂武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股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2、分解落实任务。将全年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按责任落实到局属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做,事事有人管。(详见附件)3、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创建工作督查考核,每周至少安排二次日常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综合督查,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查摆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创建工作。4、兑现目标奖罚。建立创卫工作奖罚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动作迟缓、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进程的严格问责,奖惩到位。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23/25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工作任务,打造文明和谐、整洁有序、干净卫生的城乡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发展高质量、迈上新台阶”的目标要求,紧扣测评体系要求及创建标准,积极融入“热爱灌南奉献家乡”主题行动,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去,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建设为主线,增强建筑领域文明卫生意识,努力建设社会文明程度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好的“强富美高”新灌南。二、总体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发展高质量、迈上新台阶”的目标要求,紧扣测评体系要求及创建标准,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在文明城市测评中不失分、不丢分,为2020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三、基本原则在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担的工作任务中,坚持五大基本原则:4/25(一)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全县紧盯2020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行列的目标,全面落实创建各项任务,进一步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推进各物业小区、建筑工地规范化创建,确保城市功能和市民素质大幅提升。(二)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9年县级城市版)》标准,梳理出省年度测评中反馈的问题,一条一条抓落实、抓整改,通过解决一个个问题,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三)坚持效果导向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在物业小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项目环境卫生、大厅窗口服务、燃气诚信经营、雨污管网建设等生态保护工作上下功夫、出实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四)坚持长效管理在创建实践中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围绕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巩固成果,狠抓整改,弱项做强,强项做优,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五)坚持行业特色在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突出住建特色,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文精神、生态环境、城市面貌、5/25文明创建等方面打造亮点,形成品牌。四、领导机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运转,成员名单如下:五、主要工作任务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县住建局主要承担营造浓厚创文氛围,深化文明窗口服务行动,补齐物业小区设施短板,推进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强化老旧小区管理,推进市政设施便民化,推进垃圾治理精细化,全县域推进镇村环境整治等8大环境。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了《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详见附件),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一)实地考察部分1.建筑围挡运用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2.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责任单位:行政服务科、燃气办)3.建筑围挡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4.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0%;县城区背街小巷装灯率100%,亮灯率≥90%。(责任单位:路灯所)6/255.道路、公共设施、新建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城投公司、物业管理科、房产处)6.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责任单位:房产处、物业管理科)7.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责任单位:房产处、物业管理科)8.县城区没有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二)材料申报部分1.提供在建筑围挡张贴核心价值观的实景图片。(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2.说明运用道德讲堂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责任单位:局办公室)3.说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责任单位:局党建办)4.提供招募志愿者的情况(说明报告);培训志愿者的方案、培训教材、培训现场实景图片;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信息的情况(说明报告);组织志愿者星级认定或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情况(说明报告);对志愿者给予回馈的情况(说明报告)。(责任单位:工会)5.说明县住建领域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情况(说明报告)。(责任单位:行政服务科、建管处、房产处)7/256.出台公益广告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相关激励政策。提供反映本县建立健全文明委统筹指导,住建部门各负其责运行机制的规范文件。(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财务科)7.提供城市建筑围挡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实景图片)。(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8.对接省住建厅,确保建成区绿地率33%的评价意见(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的规范文件)。(责任单位:园林所)9.对接省住建厅,确保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的评价意见(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的规范文件)。(责任单位:园林所)10.对接省住建厅,确保县城区未出现黑臭水体评价意见(规范文件)。(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11.说明本县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科〈牵头〉、公用事业科、燃气办)12.分别说明本县在农村分期分批推进旧村改造的具体措施和投入资金情况(说明报告)。(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科〈牵头〉、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三)问卷调查部分1.建筑围挡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效果评价。(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2.建设领域诚信建设的评价。(责任单位:行政服务科、8/25建管处)3.建筑围挡刊播展示公益广告的评价。(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4.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对社区邻里守望相助、社会道德风尚的评价。(责任单位:物业管理科)(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1.会议室、接待室悬挂规格不低于60*90CM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板块不少于1块。(责任单位:局办公室)2.电梯间安装规格60*90CM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板块1块。(责任单位:局办公室)3.走廊安装规格不低于80*120CM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板块不少于2块。(责任单位:局办公室)4.所有建筑围挡的三分之一部分刊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5.所有路灯杆上的三分之一部分刊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标语。(责任单位:路灯所、城投公司)六、实施步骤认真落实《灌南县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9/25施意见》部署,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力争实现目标”的思路,拼搏三年,为我县力争2020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行列做贡献。(一)2018年为全面启动年,打好工作基础要切实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完善机制;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四是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五是组织自测,实施整改。(二)2019年为攻坚提升年,全面推进整改要切实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二是模拟测评,集中整改;三是加强督查,整改提高。(三)2020年为冲刺迎检年,巩固扩大成果要切实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势宣传,全民动员;二是查漏补缺,巩固提高;三是全力以赴,冲刺迎检。七、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我局圆满完成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各项任务,成立灌南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在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中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定工作。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必须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工作台帐,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按时圆满完成我局各项创建工作任务。10/25(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建筑围挡、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达到的指标要求、创建活动涌现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住建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扩大公益广告在建筑工地等部位的密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大家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三)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创建工作涉及上下左右、条条块块、方方面面,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要站在全局“一盘棋”的高度,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真正做到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五个到位”。特别是对难度大、交叉单位多的问题,要注重沟通联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积极主动,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四)严格督查,力求实效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要发挥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等、不拖、不靠,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对于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工作无起色的单位和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并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11/25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县住建系统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芦溪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严格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