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对外贸易资本经营1本章要点本章从资本经营的角度考察对外贸易经营活动,重点研究对外贸易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企业购并等理论与实务,对外贸企业与资本市场的融资及资本经营的风险来源、防范与管理等问题也做了相应的阐述。2第一节外贸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一、股份化经营对外贸生产企业转变经营机制的作用股份经济是在现代生产力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经济形式,它最初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它能够在短期内向社会筹集到巨额的资本,投入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和实际经营.并且,由于股份资本的不可撤回性,可保障企业长期稳定的资金运用。3第一,明确外贸生产企业的产权关系,更好地促进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分离。第二,较好地发挥外贸企业股东、经营管理者和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外部压力与内部动力机制。第三,吸收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解决外贸企业集团化、多样化经营中遇到的资金不足问题,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综合效益。4从理论上分析,股份化经营对外贸生产性企业的组织、制度改造作用大致有如下方面:二、外贸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的依据条件在深化改革和实现两个经济转型的现阶段,在较大范围内实施外贸企业的股份化改造策略,其时机与基本条件是比较成熟的。新世纪初我国外贸发展战略的要求。新世纪之初,我国外贸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是:由“以量取胜”向“以质取胜”转变;5外贸出口产品的质量,关键取决于外贸生产与经营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我国外贸企业的商品质量管理迄今是被动管理,即由市场或外部压力促成的,而不是企业内部积极自觉的主动行为。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外贸企业实施股份化经营将有助于克服该弊端。6三、外贸企业实行股份化经营的理论、政策基础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指出,对于改革开放的具体措施的判断标准,应该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股份制虽然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但它实质上是生产社会化、商品化的产物,是最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需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因此,外贸企业实行股份化经营是符合我国经济现实发展需要的,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促进外贸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7四、外贸企业股份化经营的难点及其对策第一,关于人们思想认识问题,亦即担忧股份化经营将改变社会主义公有制地位的问题。随着外贸企业股份化经营工作的逐步展开,人们的担忧将得以逐渐消除。第二,关于外贸企业股份化经营带来的投机问题。外贸企业实行股份化经营,必然要求有相应的股市或股票交易,随之而来的投机也就自然难免。投机是股市的必然现象,投机活动产生的破坏性有时极大。8第三,关于外贸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导向问题。外贸企业改制经营后,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企业享有较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在追求最大利润动机趋使下,可能形成诸多企业资金投向过分集中于国际市场畅销产品的倾向,导致出口产业结构失调、贸易条件恶化、外贸效益流失。9第二节外贸企业与资本市场外贸企业走资本经营的道路,就不可避免地与资本市场发生紧密的联系。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产物,广义地说,资本市场主要由长期资本市场、短期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中介服务组成。10一、外贸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一)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条件1、企业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5、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6、公司无违法犯罪的行为及纪录。11外贸公司发行股票是为了加强自身的资本实力,更好地实施“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的“大经贸”发展战略,迎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竞争挑战;同时,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也是公司转变为公众公司的过程,这一转变对于公司接受社会公众与投资者的监督、切实有效地转变经营机制和改革原有体制、逐步走向规范经营,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2二、外贸公司的购并业务企业购并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常见现象。20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出现过若干次的企业购并高潮,深刻地影响了世界经济。在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今天,外贸企业的资本经营迫切需要借助企业购并这种有效的资源整合和发展方式。13兼并与收购(MergersandAcquisitions,或M&A),在通常情况下,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经营过程中,强势公司对弱势公司产权或资产、业务、资源、人才、市场方面等采取的系统全面的整编或合并动作。其中,兼并行为的直接结果体现为被兼并方失去法人资格而不再存续,其资产、业务等被“吸收合并”到兼并企业之中,成为兼并企业的有机组成部分。1415161718192021中国企业并购的区域分布具有一定的产业特征。中国能源资源类跨国并购主要集中于中亚、南亚、澳洲和加拿大等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技术导向型并购则主要集中于新加坡、韩国、日本等技术相对发达的国家;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产业并购则主要集中在经济技术发达的欧美国家,试图通过并购绕开贸易壁垒,获得品牌、市场和先进技术。222324在证券市场上,强势企业可以通过收购上市公司控股股权的方法实现“买(借)壳上市”,在整合上市公司的基础上,发挥上市公司的产业经营、资本经营双重优势,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壮大自身实力、实现多元经营、增加市场占有率。2526我国部分中小型民营企业试图通过跨国并购间接实现海外股票上市,截止到2010年12月,中国已有350多家企业利用“融资性反向收购”(APO)在美国借壳上市,这类企业上市后股票大都表现惨淡,总市值从500亿美元缩水至200亿美元。同时,由于绿诺国际(RINOInternational)、中国节能(ChinaEnergy)等公司涉嫌违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开始对中国公司违规问题予以关注和清理整顿。影响并购是否成功的因素(一)宏观层面的因素1.制度稳定性。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诺斯曾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写到:“如果我们在不同的国家做同一桩交易就会发现制度的差异”(North,1990)。也就是说,交易的方式和结果与制度环境是紧密相关的。诺斯的一个核心论点是:一个组织(企业)的成功不仅决定于企业本身的管理水平,而且还取决于其所在的制度环境。272.文化的差异性文化差异对跨国经营的影响已经得到了广泛的研究,跨文化管理已经成为跨国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具体到跨国并购,文化差异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283、政治压力例如,2004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竞购俄罗斯尤科斯石油公司(Yukos),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收购加拿大的矿业公司诺兰达(Noranda),2005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收购美国优尼科公司等等,都是迫于政治压力而退出竞购。29七、外贸企业资本运营的其他途径1、承包(租赁)经营2、投资参股3、企业托管30第三节外贸企业的一般融资业务根据我国外贸企业的实际,一般地说,企业普遍存在规模较小、自有资本不足、经营项目单一等问题,加上“以量取胜、价格竞争”的粗放经营模式影响,资金需求量大而盈利空间有限。因此,外贸企业对各类融资业务有很强的依赖性。31一、对外贸易短期信贷(一)商业信用外贸商业信用是指发生在进口商、出口商、代理商或经纪人之间的资金信贷。当发生出口商以赊销方式将货物交给进口商,后者在收到货物单据后的一段时间内才支付货款的情形时,我们称之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当发生进口商以预付方式将货款或部分货款支付给出口商,则称之为进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介于二者之间,由于代理或经纪行为存在而由代理商、经纪人提供的赊销或预付服务,则是代理商或经纪人商业信用。321、出口商对进口商提供的商业信贷出口商对进口商提供信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出口,争夺市场份额,这种信贷有助于进口商节约资金占用、加快货物和资金周转、争取有利的市场机会和价格优势。当然,出口商也会将提供信贷的资金成本转移到出口货物价格之中。出口商对进口商提供的商业信贷通常被称为公司信贷(CorporationCredit),其主要方式为“票据信贷”(BillCredit)。332、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的商业信贷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的商业信贷,主要是进口商对出口商的预付款。343、经纪人对出口商的信贷经纪人特别是大宗货物的经纪人,往往与银行间有极为密切的合作关系。它们凭借这种关系,对出口商提供商业信贷以达到保障货源、压低价格,获取高额商业利润的目的。例如,承兑出口商汇票。经纪人使用承兑出口商汇票的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信贷,使出口商得以持承兑的汇票向银行办理贴现,加快资金周转。35(二)银行信用由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外贸企业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就是通常所称之银行信用。对进出口商提供信用支持不限于进出口商所在国的本国银行,外国银行也可提供。1、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用(1)出口商品抵押贷款。出口商为进行货物采购或储备出口货物,可以用国内货物向银行抵押贷款。3637(2)出口退税债权融资。例如,宁波市外经贸企业网上融资平台。通常,企业从货物出口到确认应收出口退税需要两个月,之后按宁波出口退税进度,企业在30个工作日即45天左右,可收到出口退税款项,则实际共需3个月左右时间。因为在银行对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不需要提供其它形式的担保,所以这种融资方式特别适用于缺少贷款担保措施或不愿寻求外部担保的外贸企业。(3)打包放款(PackingCredit)。出口商以尚在打包中、未达到可装运出口要求程度的货物作为抵押,向本国银行融资借款的行为。国外进口商同意开立信用证,但出口企业流动资金紧缺,需资金支持才能完成国内货源组织任务时,可采用这种方式。(4)凭信托收据贷款(TrustReceiptCredit)。出口商可依据其与本国银行的良好关系,凭借国内供货商开具给银行的委托代收货款的单据,向银行申请贷款。382、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信用(1)承兑信用(AcceptanceCredit)。这是外贸信用中最主要、最常见的一种。出口商在不能完全确定进口商的支付能力情况下,为了保障货款安全回收,往往要求进口商提供经过银行承兑的票据。在银行同意承兑的情况下,出口商可以直接向进口商银行开具汇票,银行有义务于汇票规定的期限内兑付款项。进口商则在付款日前将货款交付银行,以便银行向出口商兑付汇票。39(2)再融通(Re—finance)。出口商不愿意接受银行承兑信用,而坚持要求进口商以现金支付时,进口商向开户银行签发汇票,由银行承兑,进口商将此银行承兑的汇票在市场上贴现,再以贴现出来的现金支付给出口商。(3)进口押汇。进口商以进口货物作为抵押,银行为其提供的融资业务。40(三)保付代理保付代理属于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等专门机构提供的一种特殊的、混合的信用。它是指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或赊销等商业信用方式出口商品,在货物装船后即将发票、汇票、货物提单等商业票据卖断给承购应收帐款的财务公司或专门的商业、金融机构,提前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货款的业务。财务公司或专门的商业、金融机构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后,通过一定的渠道向进口商催要欠款,若遭进口商拒绝,则不能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20世纪中后期在欧美、日本、新加坡等全球范围内得到较大发展。41二、对外贸易中、长期信贷对外贸易中、长期信贷主要是指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是为支持及扩大本国出口、特别是大型机械设备产品出口,加强国际竞争能力,在国家或政府利息补贴、信贷担保等政策扶持下,由本国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的利率较低、期限较长(一年以上)的贷款。它是外贸企业通过融资,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的有效形式。42出口信贷主要包括如下类型:1、卖方信贷。在大型机械设备或成套设备出口业务中,为使出口商有能力以延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向国外进口商出售商品,所在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称为卖方信贷。卖方信贷的一般做法是:出口商与进口商签定买卖合同,进口商预付10%—15%的定金,在全部到货验收及质保期满时,进口商再支付货款的10%—15%。其余货款由进口商在合同约定的以后若干时间(年)内分期付款,并承担延期付款期间的资金利息。432、买方信贷在大型机械设备或成套设备出口业务中,为使外国进